2005.12.07
玩具血汗工廠調查(上)

 

2005.12.07大紀元時報


中國是世界上最大的玩具生產國,當全球包括中國的消費者在享受價格愈來愈低廉的玩具產品的同時,中國的工人也在遭受愈來愈殘酷的剝削。(Getty Images)

☉李強

中國是世界上最大的玩具生產國,現有各類玩具生產和出口企業6,500多家,約有1,300萬從業人員。2004年中國玩具出口總額達150.9億美元。廣東省是中國最重要的玩具生產及出口基地,現有玩具企業4,500多家。美國、歐洲和日本是中國玩具出口的主要市場,占總額的90%,其中對美出口占出口總量的60%以上。美國市場上出售的玩具有80%以上都印著「Made in China」的標記。

玩具是怎樣製造的?

我們在2005年1月至4月對廣東省東莞市的11家玩具製造工廠進行了隨機調查,在8月又進行了一次跟蹤調查。這些工廠包括:東莞凱龍玩具廠、捷領玩具廠、雅田玩具製品廠、東旭玩具廠、溢勝玩具廠、國聯塑膠製品有限公司、威旺塑膠玩具廠、龍華玩具廠、順連玩具廠、龍昌玩具廠、領先玩具廠。這些工廠大多是港資企業,其客戶主要為美國的大型玩具經銷商和零售商,如沃爾瑪(Wal-Mart)、孩子寶(Hasbro)、美泰(Mattel),以及速食連鎖店麥當勞、肯德基等。在這兩次調查中,我們訪談了近200名工人,廣泛搜集了工人的工資單、工卡記錄等等,以這11家工廠為視窗,管窺廣東省玩具製造業的一般勞動條件。

根據我們的調查,除了一家工廠在生產淡季基本遵守中國勞動法外,其他的10家工廠都存在違反勞動法的行為。

例如在工作時間要求上,中國勞動法規定,勞動者每天工作不能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0小時。由於生產需要可以加班,但是每天不能超過3小時,一個月不能超過36小時。勞動法還規定勞動者每週至少要有一天的休息時間。儘管有法可依,在被調查的11家工廠中,只有一家在生產淡季時基本上遵守了勞動法在工作時間方面的規定,其餘工廠的工人每天的實際工作時間都超過11個小時,其中7家工廠的工人甚至每天工作要14.5個小時。另外,超過半數以上工廠的工人每週工作7天,其餘工廠每週工作6天,休息一天,或者每月休息兩天。這樣,很多工人每週要工作80至90個小時,遇到生產旺季或者工廠趕貨的時候,時間會更長。

在工資方面,大多數玩具工廠實行計時計件工資,也就是工廠規定一定的生產量,工人需要在規定的時間內生產達到計件數。通過計時計件工資,實際上是很大程度讓工人被迫在超勞動強度下工作。東莞的最低月工資為574元,按照法定工作時間折算為每小時3.43元。另外,勞動法第44條規定,正常工作日加班時,加班工資應不低於正常工資的1.5倍,休息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補休的,不低於正常工資的2倍,法定節假日不低於3倍。然而,被調查的10家工廠的工資低於東莞的最低工資標準,而且不按法律規定支付正常加班工資。

以凱龍玩具廠為例,該廠每小時的工資標準為1.9元,只有東莞市最低工資標準每小時3.43元的53%。另外,該廠沒有「加班」這個概念:星期六和星期天的工作時間也按正常時間計算,而沒有額外的加班費。按照這個標準,該廠的工人每週工作7天,一共80.5個小時(星期一至星期六每天12個小時,星期天8個半小時),只能拿到152.95元,一個月只有611.8元。但是如果凱龍工廠依據法律規定支付工資的話,工人每週的工資應為380.73元,每月至少1500多元。

按照計時計件工資計算,工人拿不到合理的加班工資,凱龍工廠的工人只拿到了他們按照法律規定實際應得工資的40%,他們每個星期都少拿227.78元。如果他們在法定節假日加班的話,這個數字會更高。

中國工人勞動力之低廉,通過此例可見一斑。

誰在殘酷地剝削勞工?

除了強迫工人超時工作以及支付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以外,被調查的工廠違反勞動法規的情況還包括:絕大多數工廠沒有給工人買醫療、工傷及養老保險,很多情況下,只有在勞動和社會保障機構要來檢查的時候,工廠才會給少數工人買保險,而且要工人負擔大部分甚至所有的費用;除了經常要週末加班外,工人很少能享受帶薪的法定節假日,甚至平時請假都不容易,至於婚喪假、產假更是想都不敢想;很多工廠對工人進行罰款、非法搜身,有的主管經常辱罵甚至毆打工人;大多數工廠只招收18∼30歲的工人,有的工廠僱傭16歲以下的童工;很多工廠要求工人不管在不在工廠食堂吃飯都要繳納伙食費;工人的住宿條件惡劣,十幾甚至二十幾個工人住在擁擠的宿舍裡,每層樓上通常只有一個衛生間供上百人共用;有的工廠實行半軍事化管理,不允許工人隨意出入工廠;工廠經常會扣押工人一個月的工資,而且經常藉口不批准工人辭工的申請、不歸還最後一個月的工資。調查所發現的以上情況不只是玩具工業獨有的,也不只是東莞獨有的,而是珠三角甚至整個東部沿海地區出口型加工製造業勞動條件的縮影。很多國際學者將這種工作條件與19世紀的血汗工廠相提並論。

調查中發現,造成以上狀況的原因,不僅僅是製造商缺乏人道主義和利慾熏心。

全球化經濟體系的一個顯著特點便是逐步形成並完善的分層承包體系,在這個金字塔的最頂端是零售商(如沃爾瑪等大型連鎖商店),往下分別為製造商(即為零售商提供貨源的製造企業,很多為知名的品牌公司)和承包商(或稱供應商,即生產產品的工廠),生產線上的工人則處在這個體系的最底部。這樣,沃爾瑪、美泰(美國著名玩具製造公司,其產品供應給沃爾瑪等公司)、孩子寶等品牌公司、東莞凱龍玩具廠等玩具製造廠就構成了這個體系中最典型的一個例子。由於激烈的競爭和為了滿足消費者對物美價廉產品的要求,零售商總是盡力壓低其採購產品的價格;製造商,尤其是大型跨國公司則紛紛將勞動密集型加工業從本土轉移到亞洲、拉丁美洲的發展中國家以追求廉價勞動力,同時為了降低投資風險並追求盡可能大的利潤,他們往往不直接在當地設廠,而是把訂單通過中間公司將生產承包給當地的工廠。承包工廠則不得不接受製造商給出的低價,很多時候為了接到訂單,他們甚至主動把價格壓得更低。由於製造商對原料和產品的質量都有很嚴格的要求,工人的工資變成了成本中惟一具有彈性的因素,處在體系最底部的工人不得不來承擔這個代價。

當全球包括中國的消費者在享受沃爾瑪價格愈來愈低廉的產品的同時,發展中國家包括中國的工人也在遭受愈來愈殘酷的剝削。

(待續)◇

 

央視前維權 千人被抓

 

2005.12.07大紀元時報


警察正在將民眾抓上大型公交車上。(大紀元)

【大紀元記者趙子法、紀劍報導】12月4日從早晨八點開始,陸續趕到中央電視台前參加法制日宣傳的全國各地的上訪民眾就被警察大量拘捕,當天約有千人以上被抓到馬家樓關押,而遼寧的一些訪民則直接被押送到遼寧駐京辦處理,當天沒有返回住處。

12月4日是中國政府提倡的「法制日」,也有百姓稱謂之「普法日」。去年(2004年)12月4日,約有三、四千抗議民眾在中央電視台前呼籲法制兩個多小時。警察聞訊後趕來拉網包圍拘捕,上千人被抓並遭饑餓和審訊,警察不斷追問主謀策劃者,許多民眾被警察毆打。事後,他們紛紛接受採訪、或寫文章揭露。

顯然鑒於去年中央電視台前幾千人抗議,警察鎮壓為遲的教訓,北京政府對2005年的「法制日」抗議活動早有防備:從大紀元早晨八點的觀察開始,就看到央視前聚集了幾十名警察和便衣,到處停著大小警車十幾輛,警車不斷的開來開去,期間還增加了兩隊武警約三四十名,武警們列隊跑步進到央視裡面。

央視門前的警察對趕到央視呼籲法制的民眾,沒有任何理由的一車車的成百的抓人,他們對不上車的民眾拳打腳踢,幾名警察幾秒鐘就把拒絕上車的人扔到長公交車裡。

中央電視台前傳來民眾的呼喊,目擊者也說:「快看,警察打人了,你給攝上,發到網際網路上去。」警察對不肯被抓的人一擁而上,拳打腳踢,幾秒鐘就把人抓到車上。

在幾名便衣的指揮下,公交車對逃跑到對面馬路和附近的民眾沿街追擊拘捕。

一位長期上訪的姓韓的男士在附近廁所裡貼上自己填詞的上訪歌,正在高聲冤唱時,被兩名便衣反背雙手、按低腦袋押走,附近還有十幾名便衣在不斷的巡邏。

坐20路汽車要到央視來的訪民甚至整車被拉到馬家樓。

據不完全統計,當天警察抓人十多車,人數約有一千多人。

12月4日雖然是中共提倡的法制日,但中央央電視台周圍殺氣騰騰,從被抓人群和車中不時傳出的「打倒腐敗」等口號外,現場看不到一絲的「法制」跡象。

還有訪民懷疑中共也安排了奸細搗亂,因為有人故意在訪民中放風說今年法制日在王府井、西單等舉行,導致很多訪民跑來跑去的沒有找到抗議場所。

今年抗議的訪民全體數目明顯多於去年,估計最少也有四、五千人以上。一百多名訪民在央視附近時,看到附近便衣棉衣上面的黃色記號,一些訪民認識這些便衣,只聽高喊「那個是便衣」,訪民們嘩的四散逃跑。

被抓到馬家樓的訪民們被當地駐京辦接回處理,還有一些當天晚上被放回的訪民在第二天又紛紛湧到「世界人權」和組織部登地抗議。◇

 

台灣地位與聯合國託管制度無關(上)

 

2005.12.07台灣日報

◎林志昇、何瑞元

公元一九四五年六月二十六日聯合國憲章第七十七條規定:「確認同年二月由英美蘇作成的雅爾達議定書,決定由日義等敵國分離的殖民地交由聯合國託管。」據此,有台灣學者以為,戰後台灣澎湖應該可以按照這原則,交由聯合國託管。而且聯合國憲章第七十六條規定:「託管的目的是讓託管地區自組政府、獨立」,又據此,台灣學者以為台灣應交由聯合國託管之後獨立。

•聯合國憲章第七十六條與第七十七條的正確認知

首先,檢視部分學者對這兩條規定內涵的錯誤認知可以發現,所謂「聯合國託管」並不是「交給聯合國託管」而是「可以交給聯合國託管」,而且要被聯合國託管必須要有「託管協議書」或稱「託管協定」才會被聯合國接受,換句話說,要有明確的「指定的管理託管領土之當局」(administeringauthority)才會有託管行為。

舊金山和平條約於一九五一年九月八日簽署,而於一九五二年四月二十八日生效,其中並沒有指定將台灣澎湖交給聯合國託管;被指定託管的地區,在該和平條約第三條已經明確指定,即琉球群島包含釣魚台。又根據聯合國憲章第十七章第一零七條規定:「本憲章並不取消或禁止,負行動責任之政府,對於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本憲章任何簽屬國之敵國,因該次戰爭而採取或授權執行之行動」,因此美國在舊金山和平條約中,美國軍事政府取得對台灣的人民和財產(含領土主權)之處分和支配權(管轄權),此同時依照美國憲法規定,台灣已經自動成為美國憲法中列島區第一類之地位,這些法理結果,並不會與聯合國憲章有關「託管」的種種規定,有所牴觸或影響。

探討聯合國憲章,第十二章的「國際託管制度」,從七十五條至八十五條,第十三章的「託管理事會」,從八十六條至九十一條,與第十七章的「過渡安全辦法」第一零七條完全可以了解,聯合國如果要安排「國際託管」是要經歷種種程序,必須「事先安排」管理當局,重要的是,必定會產生各種「正式文件」,絕對不是想自己要被託管就會被託管,台灣戰後,從來沒有被安排進行過類似的程序,因此,在聯合國憲章中有關「國際託管制度」各種法律,所有的規定條文與台灣地位或前途決定,都毫無關聯。

台灣的部分學者,把聯合國之「國際託管制度」解釋為:「戰後日本放棄台灣,沒有指定收受國,在沒有經過聯合國正式批准下又沒有經聯合國指定﹃管理當局﹄的情況下,可以自動取得﹃被託管﹄身分,也可以擴大解釋為舊金山和平條約生效之時就是﹃託管時期結束﹄或﹃軍事佔領時期結束﹄」,這實在是荒謬理論,不知從何說起。

•利比亞與索馬利亞的國際託管法理與台灣無牽連

台灣部分學者會把非洲的利比亞(Libya)和索馬利亞(Somalia),戰後從義大利手中獨立,來說明台灣應該自動獨立的理由,要知道,利比亞獨立的經過與情況,是在一九四七年二月義大利和平條約,首先是被指定這兩個地區的領土應該:「維持現狀,直到將來有其他正式的安排…」(remainintheirpresentstateuntiltheirfutureisdecided),經過多次協議,決定該和平條約生效後,要求美國、英國、法國與蘇聯,先用一年的時間討論相關解決方案,否則應交由聯合國大會處理,最後因為被指定的四國代表認為:利比亞的社會派系太多,種族不一,百分之九十六的人民不識字,醫療水準太差,等等原因,所以認為利比亞不適合獨立建國,但是最後將利比亞問題提交聯合國處理,最後結果,在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聯合國大會表決通過:「利比亞於一九五二年一月一日以前應該獨立建國」。果然利比亞在一九五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宣佈獨立,而有了一個國王和新憲法。問題回到台灣問題,台灣並沒有經過聯合國類似的安排;另外有關索馬利亞的獨立問題,因為基於上述四國代表各有不同意見,也把「索馬利亞問題」交給聯合國大會表決決定,在一九四九年十一月間,聯合國決定把索馬利亞給予「國際託管」十年,特別令人注意的是指定義大利為「託管當局」,同時決定索馬利亞應在一九六零年以前獨立建國。回顧台灣問題時,台灣也沒有經過聯合國類似的安排,因故,引述利比亞與索馬利亞的獨立過程,與台灣做比較是絕對不恰當的。

•有關聯合國憲章的【國際託管制度】和【託管委員會】

探討聯合國有關「國際託管」的所有相關條文內容,幾乎可以立刻確定,要被聯合國安排國際託管的地區,必定要經過一個正式的託管「程序問題」安排,而且在託管期間,也需要向聯合國提交各種報告給聯合國審核,而被聯合國授權的「管理當局」也必須配合許多聯合國之規定事項。

日本投降以後到舊金山和平條約簽署生效期間,台灣並沒有「被託管」的安排,部分學者以聯合國憲章第七十六條與第七十七條之法理錯誤解釋,將其法理無限上綱,解釋為台灣應該可以自動「被託管」,然後和平條約生效以後,就可以宣佈獨立,台灣主權自動恢復,成為兩千三百萬人民共同擁有,唉!真不知從何說起,要注意,基於「聯合國託管委員會」已經於一九九四年停止一切託管業務,甚至也取消該委員會有關「託管」之運作,所以台灣現在想加入聯合國,或者求助於聯合國憲章條文之保護或管轄等事務,是絕不可能引述憲章的第十二章「國際託管制度」,第十三章「託管理事會」之法理,更何況,在憲章第一零七條已經把台灣的情形(經過舊金山和平條約的安排),給予完全的確認。

翻閱聯合國所彙編的文件,發現共有九十餘地區曾經「被託管」或「非自治區」的名單,在名單中卻找不到任何中國(包括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之資料,而中國真實的情況我們都知道,在最近的五、六十年裡,中國有許多省份鬧獨立或自治,但是聯合國卻沒有這些紀錄。比較嚴重的是,聯合國自從開始運作以來沒有注意到台灣地區的真實情況,台灣地區一直是受「外來政權」統治,一直是「非自治區」,美日太平洋戰爭以後,台灣沒有經過聯合國託管安排,而且台灣的真實面目,也被當年是聯合國安理會會員的蔣介石集團給掩蓋住,其實,只要使用「戰爭法」與「佔領法」來分析舊金山和平條約台灣的國際地位,就能釐清且一目了然。(作者為「保護台灣大聯盟」政治研究組成員)

請阿扁實踐競選諾言

 

2005.12.07台灣日報

◎楊緒東

此次三合一的地方選舉,看到阿扁總統賣命主持的造勢場合,有些不同以往,自動到場的民眾減少,而動員參加的民眾,顯然少了些熱情反應。支持制憲與正名的民眾,並非專屬台聯選民,而是李前總統阿輝伯的支持者,亦是把阿扁推上總統寶座的熱心擁護者,這些選民佔了台灣投票人口的過半。

民進黨(新聞)習慣以政黨觀點分割敵我,而未能突破政黨考量,全面擁抱認同台灣國的選民,六年來阿扁的新中間路線失敗,現在謝長廷(新聞)的「和解共生」又失敗,數年之間喪失台灣國民眾的支持,又無法得到泛藍選民的認同,更無法掌握中間選民的思維方式。

執政團隊過度矮化自己,常與泛藍做出喪失執政優勢的妥協,而無法認真去執行競選時的諾言,不但訂不出一套台灣與中國的解決綱領,一步一步去實行兩岸政策,反而因應媒體與統派壓力,倉促推出沒有計劃的執行方案,這當然是會動搖支持「台灣優先」的基本盤,無法做到的事情,可以運用行政資源來取得全民共識,至少亦須得過半支持選民的認可,絕非一人獨大,屢發奇招,打得選民七零八落,無法適從。現在我們擔心的是,阿扁一番深思之後,會不會又更加強所謂「和解共生」的親中路線,我們相信要斷送台灣人執政的前途,則非此莫屬。

此次選戰,泛綠雖失敗,亦引爆台灣國民眾的「自覺與自決」。阿扁執政團隊請依總統競選諾言去實踐吧!不要理會統派杯葛,無妨訴諸民意。民主理性的街頭運動,會是未來台灣人表達訴求的方式,請執政團隊不要打壓台灣國的民意,打擊死忠支持阿扁的深綠,他們則是避免台灣沉淪的最終力量。

(作者為保護台灣大聯盟主席)


政黨政治將成趨勢,泛綠陣營須緊密整合,強化台灣主體,才能對抗中國!—泛藍氣勢高漲,團結一氣,民進黨要用政績,鞏固民主價值、強化台灣主體,才能讓親中政客詭計無法得逞

 

2005.12.07台灣日報

【社論】

三合一選舉過後,泛藍氣勢高漲,挫敗的民進黨(新聞)也痛定思痛,認真反省與檢討。民進黨雖然敗選,卻表現出極佳的民主風度,不會像泛藍的政治人物鼓動支持者上街遊行、衝撞法院、包圍黨部,造成社會的動盪與不安。泛藍贏了選舉,第一個好處,就是沒有藉口製造動亂。但是,這種表面的寧靜,不會維持太久,對台灣人民而言,其實隱藏另一個可能的更大危機。因為緊接著的兩年,馬上又要有北高市長的選舉、首次實施「單一選區兩票制」的立委選舉,然後進入2008年總統大選,台灣與中國的決戰。這都攸關台灣人民的福祉、台灣安危,關心台灣政局發展的人,莫不憂心忡忡。昨天,立法院國親兩黨黨團已經發威,毫不顧台灣人民利益,在選後的第一次程序委員會裡,繼續聯手封殺監委同意權、不當黨產處理條例以及軍購(新聞)案。

泛藍這次選戰,獲得親中媒體所謂的「狂勝」,助長了2004年以來逢綠必反的氣焰。泛藍是指從國民黨分裂出來的國親新三黨,2004年連宋勉強湊合,形成國親合,老天還是在關鍵時刻用兩顆子彈喚起台灣人民的團結,結果泛藍還是失敗。這次泛藍的死忠派,終於可以出一口「怨氣」,雖然口中叫著「揭弊得勝」,說「民進黨執政短短幾年就腐化得比國民黨還快」,但是他們心裡應該很明白,從選民結構來分析,從三合一的地方派系樁腳人際網絡來看,泛藍贏的關鍵只有兩個字,那就是:團結。反觀綠營,比較過去得票率,便知道這次不僅未充分動員游離的中間選民,連民進黨和台聯的地方人脈也欠缺緊密的合作,基隆市、嘉義市、南投縣的失敗,即是明證。這裡可以得到一個教訓:團結就是力量,也是贏得成功的必要條件。

最近泛藍動作頻頻,開始推動進一步整合,宋楚瑜(新聞)是否回國民黨,國親是否合併,再度成為話題。他們也藉著記者追問馬英九要不要出來組閣,重提「雙首長制」,把立法院內泛藍席次、無黨籍聯盟席次統統算進去,重新合計一番。泛藍要擁國民黨主席馬英九為「共主」,以競逐2008總統大位,奪回兩度失去的中央政權,眾所皆知。但最重要的就是,兩年後的立委選舉,將採取「單一選區兩票制」,每個選民會有兩票,一票選區域委員,另一票選政黨,政黨得票數將影響國會席次,政黨的得票會產生「聚焦」及「磁吸」的效應,小黨將更難立足,必須策略性地和較大的政黨合作,否則不但無法發揮影響力,也可能泡沫化。

泛藍的團結已經趁勢啟動,「狂勝」會增強他們脫離台灣人民的動能,會讓他們喪失理智,選擇與中國聯合的路線。到了2008年,如果照著泛藍所打的如意算盤,馬英九順利當選總統,我們不得不擔心,台灣會不會步入香港的後塵,淪為中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

當我們要求民進黨反省、檢討的時候,除了希望民進黨虛心認錯,以謙卑的態度檢討政策及政績,改弦易轍,尤其在陳總統剩下的任期中,努力拚出一些政績,贏回台灣人民對綠色執政的信心。然而,我們也要提醒,這次民進黨的挫敗,絕對不是台灣人民「選中國或選台灣」的結果。因為民調顯示,有多達八成的台灣人民希望暫時「保持現狀」,其中「保持現狀後希望獨立」的比例遠超過「保持現狀後希望統一」。所以,改革絕對不要革掉台灣的主體性,民進黨創黨以來的理想、核心價值,仍然要繼續堅持。

為因應即將到來的「單一選區兩票制」立委選舉,泛綠必須進行緊密而有效的合作。民進黨除了要和台聯、建國黨合作之外,包括泛綠社團及組織,如手護台灣大聯盟、保護台灣大聯盟、908台灣國運動聯盟……等,也要透過活動、媒體平台交流,甚至成立更大的社團組織,進行有效的整合。由於選民結構的緣故,只整合現有的泛綠支持者,還是無法和泛藍競賽,必須要繼續深耕台灣意識,對下一代和中間選民持續加強台灣主體教育,以民進黨後續的改革為樣本,用民進黨實際履踐理想的具體政績,透過媒體,邀請評論家加以申論、由政治人物和人民對話、溝通,擴大說服力,讓本土的聲音更洪亮,讓台灣的主體更堅實、民主更鞏固,而百毒不侵,令親中政客詭計無法得逞。

無可諱言的,民進黨幸運提早取得政權,過去完全拜國民黨分裂所賜。還來不及做好充分的準備,加上朝小野大,施政處處受掣肘,自然無法令台灣人民滿意。這次三合一選舉挫敗,若能徹底檢討、改進,暫時抽離與泛藍苦鬥的泥沼,認清台灣當下及未來的處境,把握未來兩年多的關鍵契機,加強台灣陣營的團結,用實際的政績爭取人民的信心,累積能量奮力一搏,贏得最後的勝利,未嘗不是台灣之福,未嘗不是人民之福!

 

總統國慶六大改革宣示目前推動情形

 

2005.12.07自由時報

總統國慶六大改革宣示目前推動情形
總統宣示內容
正面意見
反面意見
推動進度
二次金融改革 整併公股及民營金融機構 具國際競爭力金融機構 培養少數金融機構 僅部分官股完成整併
稅制改革 推動所得最低稅負制 有助於建立租稅公平 較少。但須另建立配套措施 送所得稅法修正草案於立院
18%利率改革 限制18%優惠利率的額度 追求與社會大眾的公平正義 違反信賴保護原則 考試院會通過但日期未定
追討不當黨產 訂定特別法追討國民黨黨產 學習德國經驗推動法治國家 清查黨產影響政黨和解 特別法遭在野擋下而無進度
媒體改革 憲政軍退出媒體 減少政治力介入達媒體公正 較少。但仍有政治力之質疑 公股如何釋出未決影響進度
憲政改革 於2008提出新憲法 確立政制以畢其功於一役 泛藍質疑漸進台獨 加速民間憲改教育

製表:記者蘇永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