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270
焚稿案 軍法局長等被彈劾

 

2002.09.05自由時報

 〔記者許紹軒/台北報導〕雷震當年在獄中手稿遭到沒收焚毀後,監察院第二波調查雷震案的監察委員謝崑山,在民國七十七年八月八日針對焚毀手稿案,提案彈劾時任國防部軍法局長吳松長少將與新店軍人監獄典獄長王祿生上校,獲得十二位審查監委「全票通過」。

 謝崑山在八月五日提案彈劾國防部軍法局長吳松長少將、新店軍人監獄典獄長王祿生上校與當時已過世的前台灣警備總司令尹俊上將等三人。至於尹俊雖有貽誤公務之咎,但因已亡故,加上違失行為超過十年審議期限,決議不予追究。

 八日在監察院開會審查,當時出席的監委為王玉珍、王枕華、謝許英、張一中、林榮三、朱安雄、許炳南、王瑞武、金越光、趙純孝、馬慶瑞、鍾榮吉與陳錫章等共十三位,其中張一中認為被彈劾人為依法行事,是否該彈劾「尚應斟酌」,決定提早離席,未參加表決。

 彈劾案文指出,民國五十九年警總奉令審查雷震獄中文稿,認內容確有嚴重不當,經軍事檢察官偵查屬實,認其行為已涉不法,本擬聲請雷震交付感化教育並沒收回憶錄文稿,後因雷震具結「出獄後絕不為任何不利於政府之言論行動」,又經多位社會地位崇高人士力保而未追究,文稿一事至此告一段落。

 這時警總卻未把文稿送回新店監獄,保管了十八年後才交回軍監,以致延壓文稿處理時效,而典獄長王碌生在文稿送回後,居然在監察院調查雷震回憶錄期間,逕行依當時的監獄行刑法第七十一條第二項規定,將待查的雷震回憶錄銷毀,監委認為王員此舉明顯濫用職權,嚴重妨礙監察院調查權行使,損害當事人權益,膽大妄為。軍法局長吳松長為王祿生的上級長官,對軍監作業負有監督責任,於發交回憶錄文稿時未能明確指示處理原則,難辭疏失之咎。兩人的彈劾案最後以十二票全數通過。

 監院通過彈劾案後,外界雖予肯定,認為焚毀雷震回憶錄等文稿,確實不容寬恕,但對負責查案的謝崑山卻有批評聲浪,當時台灣省議會的民進黨籍議員認為謝崑山查雷震案未盡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