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1.23
回應「什麼是中國?」 - 新五族共和

 

2004.11.23自由時報

■德士

讀陳長文教授「什麼是中國?」一文(自由廣場,十一月十八日),我的感覺是,走了一個龍應台,來了一個陳長文。

我前半生在台灣被教育成「偉大」的「中國人」,下半生在國外求學做事,終於能明辨是非,跳脫大中國意識。初二暑假,暑期作業之一就是閱讀三國演義。我當時認為趙雲是十全十美的武將,而人人敬佩的關雲長,反倒是脾氣暴躁,不足成大事;劉備與曹操,虛情假意,老奸巨猾,絕不可當偶像崇拜。雖說三國演義是野史與文藝創作,但影響深遠,今日政壇爾虞我詐,政客寡廉鮮恥,毫無誠信,可說是中國文化精髓的延續吧!

中國唐詩宋詞固然美麗,但未必中國人才能欣賞。我曾遇到一位美國詩人,他最喜歡的是莎士比亞的短詩,我則舉例「問君能有幾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東流」,至今還為當時無法用英文淋漓盡致表達而耿耿於懷。那位美國詩人並不覺得他要改成英國籍才能欣賞英詩,我也不認為只有中國人才可欣賞李後主的詞。我在國外時,把中國、蘇俄與台灣的獨裁制度跟美國的民主制度略做比較,不需花腦筋就有答案:兩蔣時代國人出國就不敢回來,沒有李登輝把台灣轉型,全民直選總統,我是不敢回國服務的。

西方自工業革命以後,科學發達民主進步,很多古國舊日文明被遠遠拋在後頭,中國就首當其衝。自我吹噓的偉大文明其實有許多不可信不足取的例子。其一、二十四孝裡,「割股餵親」從醫學上看是不可能的,可見中國人的虛偽與騙術;其二、關公中箭,華佗為他開刀取箭,不但不做局部麻醉,關公還談笑自若,一旁與人下棋。這事能傳為美談,關公必須是罹患一種罕見疾病叫痛覺遲鈍(Hyposensitivity to pain),這種病可以是先天的,也可以是後天的,如晚期梅毒等等,關公如有這個病,他就不可能武功高強,所以這當然是一個大謊,只能當成「中國神話」!五千年偉大的中國文化充斥著這些誇大、無知的神話與謊話,可考可信的其實不多。作為一個台灣人,從中國近代史,如國共內戰、二二八事件與天安門事件,到陳文成、林家與江南血案等等,中國人的真面目難道不清楚嗎?

中國人是以漢人為主,以華人自居的超級自負民族。漢人以為自己才有文化,其他鄰國都是未開化民族,把鄰居看成「東夷、西狄、南蠻、北戎」,唯漢人是正統。如果有人稱讚成吉思汗的豐功偉業,直搗匈牙利時,漢人立刻會忘記成吉思汗是匈奴,而稱他是偉大的中國人!這是中國人的矛盾與無恥。分明需要台灣人的知識、金錢與投資,但害怕台灣的民主制度,就硬拗台灣人祖先中有漢人,就是漢人,就是中國人。中國人現在把民族主義無限上綱,中國崛起,立刻成為亞洲及世界亂源,口口聲聲要變成世界大國,正是顯露心中的自卑情結與阿Q精神。近百年來的動盪不安及文化大革命等讓中國成為大國中的弱國,他們對台灣的打壓與無理取鬧已到了毫無理性的階段,行徑十足野蠻。如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漢族」的真正名稱應是「漢番」。充其量可稱為「長江黃河原住民」吧!所以「什麼是中國?」不過是「漢番、東夷、西狄、南蠻與北戎」五族共和。

我相信我身上有漢人也有平埔族的血源,我不在乎那一族的血源佔百分之幾,我的教育讓我選擇做一位獨立與自由的台灣人,我相信我的祖先會為我的選擇感到驕傲,而不會怪我數典忘祖!

陳先生,我喜歡李後主的詞,也喜歡常山趙子龍,但是我就是不想做中國「番」,中國「番」不配與台灣人平起平坐。


馬市長你的未定論錯了

 

2004.11.23自由時報

■林濁水

一九五○年美國提出的台灣地位未定論一直是國民黨的最痛,到現在,談起來都餘恨綿綿,在其中,馬英九幾乎是唯一能比較理性地討論的。他承認地位未定論「影響了舊金山和約和中日和約的內容,乃至往後廿年的對華政策」;他又同意美國從未向中共承認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堂堂正正地反駁了陸以正;他也不反對像舊金山和約等國民黨不喜歡的文獻列入教材,只要公平地讓所有有關台灣地位的文件都不遺漏以使「完整地還原」歷史就好。

這些主張都顯示出他遠比一般藍軍都誠實,很值得肯定,但恐怕到底仍是國民黨員的緣故,不免立場制約下還有許多認識上的盲點,重要的如下:

一、他認為地位未定論「稍微調整一九四五年來接受中華民國在台灣行使主權的立場。」這說法錯了。未定論真正要調整的是一九五○年初美國的「台灣不干涉聲明」的立場。一九四九年底,美國認為「台灣的失陷已在廣泛的預期中」,於是在次年一月發表不干涉聲明,表示決心要從國共內戰中抽腿,並接受中共接收台灣的主權。不料韓戰局勢惡化,美國需要台灣做側翼,不願拱手讓給中共,所以把開羅會議和不干涉聲明的立場一併放棄,主張地位未定論。

美國認為全世界承認中共取代國民黨成為代表中國的合法政權是遲早的事,如果把台灣交還中國勢必被中共所「繼承」。美國這樣告訴中華民國顧維鈞大使:「凍結台灣地位即所以維護國民政府的地位…假使美國將台灣當做中國領土,不僅中國政府代表權問題必須迅予解決,美派遣第七艦隊進駐台海已將失去理由」「而予蘇俄與中共更多譴責美國干預內政的口實」。所以未定論要對付的根本是中共,相反的要保護的是國民黨,但馬英九的口氣卻使人誤會是要對付國民黨,完全相反。

二、馬英九既承認未定論「影響了舊金山和約和中日和約的內容」及往後廿年的政策,卻又說「中華民國從一九四九年以來統治台灣,主權的行使從未受到任何質疑」,完全前後矛盾。他大可說國民黨自己從不懷疑,怎可以說從未受到懷疑呢?美國不只懷疑,根本是不承認,至於長期被剝奪參政權的台灣人民,更可依據人民主權的民主原則大大質疑統治的正當性、合法性。

三、馬英九認為未定論只有一九五○到一九七二年廿二年的壽命,上海公報之後就走入歷史。這是天大的誤解。一九七二、一九七九、一九八二的三公報,美中兩國對台灣的地位各說各話,美國從未承認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又未承認台灣為獨立國家,既不統又不獨,當然仍是未定論。一九七九台灣關係法第四條既規定:凡美國法律涉及外國、外國政府…此等法律條文應包括台灣 - 是對台灣獨立主權的不否認;又規定:有關維持外交關係或承認某個政府的美國法律…均不適用於台灣 - 是對台灣政府的不承認,既不否認又不承認,仍是最明白不過的地位未定立場。

馬英九認為上海公報後不提未定論是放棄未定立場當然錯了。美國在一九七二年真正的改變是另有所在。一九五○年到一九七二年高唱未定論,提醒國民政府要透過自決或放棄大陸主權和聯合國常任理事國的席次,以「自主」於中國之外的方式脫離地位未定的狀態;但一九七二年戰略構想改變,則是不容中共統,也不讓台灣取得法理獨立,硬生地永遠維持在地位未定的「現狀」而不得脫離,這的確是對台灣更不利,但和馬英九說的未定論已進入歷史根本相差十萬八千里。

早期美國認為站在未定論立場進一步追求自決或自主對國民黨最有利,國民黨卻硬是不領情。原因在於一旦接受就必使「以全中國代表的地位統治台灣」的神話破滅,國民黨的政權既然只能代表台灣而非中國,那麼再沒有理由拒絕國會的全面改選和解除戒嚴 - 這才是兩蔣所最害怕的。只要看看後來一旦國會全面改選,短短不到十年間,國民黨政權就在台灣土崩瓦解的事實,就可以見到兩蔣的害怕有理,兩蔣的確有先見之明。

如今國會已全面改選,總統直選,就人民主權的立場,台灣已完全可以宣稱地位已定,主權獨立屬於台灣人民,也符合先前國際社會建議的自決和自主的原則了,但國際戰略格局丕變,時不我予,美國已不願承認台灣為主權獨立國家了。

可嘆,國民黨花了幾十年抗拒國際上的地位未定論,抗拒自主、自決和民主化乃至政權的喪失,到頭來全盤落空,把台灣脫離地位未定的廿二年黃金歲月耗盡,努力的結果是台灣被國際社會更緊密地套在地位未定的枷鎖中更加動彈不得,真是再弔詭不過的了。如今人事全非卻還在為當時的未定論咬牙切齒,努力維護早煙消雲散的神話,其頑冥不化真足以嘆為觀止。

(作者林濁水╱立法委員)

 

馬英九愛中國不惜斷送台灣

 

2004.11.23台灣日報

◎沈建德

台北市長馬英九日前在「行政院」發表,後又在統媒投書「讓歷史文獻完整呈現」。他說1972年的美中上海公報、1979年的美中建交公報、1982年的817公報中指出,美國都只「認知」並不「承認」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但中國在1979年翻譯建交公報時就把「認知」譯成「承認」而美國不抗議,暗示美國「承認」台灣是中國的,不再主張「台灣地位未定」。因此要求杜正勝在高中教科書列入舊金山和約時,也應列入這些,不要只呈現「未定論」。

美方只「認知」不「承認」

對中國片面的翻譯,美國國會曾質問官方,答覆是:美方只以英文本為準。亦即只「認知」不是「承認」(見拙著「被統一前的掙扎」1992年第416頁)。然而深入檢視歷史,美國不只有「認知」而且有「承認」。1972年2月28尼克森周恩來發表上海公報的前6天,曾在北京訂下密約,「承認」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否定台灣地位未定。時在1972年2月22日午後2:10∼6:00的北京人民大會堂(見拙著「台灣國建國方法論」第3版第74頁)。但1982年美國總統雷根與中國發佈817公報之前,於7月14日和台灣訂口頭密約稱為「6項保證」,其第6項為「不承認中國對台灣的主權主張」TheUnitedStateswouldnotformallyrecognizeChinesesovereigntyoverTaiwan。雷根又否定了尼克森的「承認」說。

美國對台立場不定,1950年以來皆如此,如欲追根究底非「讓歷史文獻完整呈現」不可。現在就依時間的先後來呈現,1.大西洋憲章(1941.8.14):美英聲明恢復殖民地主權,支持獨立。當時台灣就是日本殖民地。2.聯合國宣言(1942.1.1):遵守大西洋憲章。中華民國為簽字國,表示承認台灣有權獨立。3.開羅會議(1943.11.22-26)開羅宣言:日本放棄台灣(與舊金山和約相同)。台澎歸還中華民國係偽造。4.雅爾達議定書(1945.2.4-11):從敵國(日義)分離的領土交聯合國託管。5.聯合國憲章(1945.6.26)第77條b:確認雅爾達議定書。6.聯合國憲章(1945.6.26)第76條b:託管的最終目的在使其獨立。中華民國也是簽字國,再度確認台灣有權獨立。7.波茨坦宣言(1945.7.26):實施開羅宣言。亦即宣佈台灣獨立。8.日本降書(1945.9.2):接受波茨坦宣言。9.對義大利巴黎和約(1947.2.10):義大利放棄利比亞及索馬利蘭。和約用字「放棄」renounces與舊金山和約日本「放棄」台灣相同。10.聯合國第289決議(1949.11.21):利比亞應於1952年1月1日獨立。索馬利蘭由義大利託管10年,到期獨立。兩國都已如期獨立。依聯合國憲章第77條b及第76條b,同為「從敵國分離」的領土,義大利的殖民地都獨立了,日本的殖民地台灣,依法沒有不能獨立的理由。11.舊金山和約(1951.9.8)第2條b:日本放棄台灣、澎湖。台灣從日本分離,適用聯合國憲章第77條b和76條b獨立,有利比亞及索馬利蘭等為先例。12.中日和約(1952.4.28):接受在本日生效之舊金山和約,承認台灣獨立。由上述國際法律文件可知,台灣法律地位獨立,台灣屬中國或地位未定論都是錯的。

中華民國偽造開羅宣言

在聯合國憲章簽了字的中華民國,依法在台接受日軍投降後就必須撤軍回中國,但為了長期竊據台灣而偽造開羅宣言,恐被揭發1947年發動228事件殺光台灣精英先下手為強,所以1951年舊金山和約雖然簽了字台灣可以獨立,可是無人帶領。而1988年至今總統雖由台灣人做,台灣還是沒有建國,反以為中華民國就是台灣。馬英九因此說,中華民國政府從1945年以來統治台灣,主權行使從未受到任何質疑。他說不論是從開羅宣言、波茨坦宣言、1945年日本降書、1952年中日和約等具有法律效力的歷史文獻,或從「保持占有主義」(utipossidetis)、時效(prescription)等國際法上領土取得的原則,都可得到證明或支持。

開羅宣言日本放棄台灣

然檢查事實並非如此。開羅宣言真正的內容是日本放棄台灣,台澎歸還中華民國係馬英九偽造。而波茨坦宣言第8條規定;「開羅宣言的條件必須實施,日本主權限於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國及同盟國所決定之小島內」。照此條文實施開羅宣言,就是日本放棄台灣,亦即台灣從敵國分離,符合當時已公佈了一個月的聯合國憲章第77條b,再依同憲章第76條b獨立。波茨坦宣言第8條的意思就是宣佈台灣獨立。

因此日本降書接受波茨坦宣言、中日和約接受舊金山和約,意思都是接受台灣獨立,不是馬英九所說的中華民國竊台未受質疑。

另外,馬英九所言「保持佔有」的定義是,戰後征服領土之割讓,雖未成為和平條約的條件之一(如舊金山和約的放棄台灣),在法律上,即可因其被戰勝國持有、占據而被併吞。但二次大戰的戰勝國是同盟國全體,不是單指中國。且1945年6月26日戰爭尚未結束,同盟國,包括中華民國在內,議決,戰後台灣交付託管而後獨立或直接獨立,寫在聯合國憲章第77條b及第76條b,中華民國對台「保持佔有」不成立。

非法占有定義沒有定論

馬英九文中所提另一國際法名辭「時效」的定義是,非法占有經50或100年以上,和平行使領土主權無人抗議而產生時效,非法變成合法。實例有1897年英、委邊界糾紛,華盛頓條約仲裁,佔有超過50年可以取得權利。但1959年荷比邊界糾紛,仲裁人卻排斥時效觀念,因此沒有定論。即使有定論,228事件及2000年8月28日台灣國臨時政府在高雄市成立,已構成對中華民國竊據台灣嚴正的抗議,「時效」何能成立?

漢化熟番兩岸同文不同種

馬英九又引上海公報,美國認知「台灣海峽兩岸所有的中國人都認為只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不異議,以為台灣人就是中國人。但鄭氏及滿清台灣戶口檔案明確記載,1683年漢人全部趕回中國,而鄭氏移交康熙3萬8千人全部繳番稅、納番租、住番庄、番戶口,是熟番不是中國人。至1893年(光緒19年),台灣戶口登記254萬人,也都是漢化的熟番,全是1758年被乾隆「賜姓」者的後代。1896年日人據台後第一次調查,全台總人口257萬。已知1893年的254萬是漢化熟番,1896年的257萬有幾人是閩客不問可知。這就是所謂兩岸同文同種的真相。

(作者為留美企管博士、現為台灣國臨時政府總召集人) .....2004-11-23【台灣日報】

維持現狀阿扁不得不耳

 

2004.11.23台灣日報

◎艾頓。

最近關於台灣身分的種種爭論似乎讓陳水扁處境尷尬。此時討論這些議題,時機可能不對。立法院泛綠過半對陳水扁絕對是必要的,但由於深綠的票會跑到台聯,為了使民進黨的票達到最大值,就必須拉攏中間選民,因此他要表現出是個極力維持現狀的人。陳水扁所需要的選民,經過國民黨五十年的不當統治後,以尊崇的心態去看待某些歷史與象徵。此時要激進修改這些歷史、揚棄這些象徵,此舉就選情而言不是明智的策略。

為了選票拉攏中間選民

當然這絕不是說考試委員林玉体與教育部長杜正勝等激進派人士是錯的。相反的,他們百分之百正確。問題出在他們把一般台灣民眾看成與他們同樣先進。沒有人會比我更支持把所有中華民國的象徵統統從台灣的日常生活中清除——摘下孫逸仙的遺照、打爛那些銅像、重寫史籍、稱蔣介石是二十世紀除希特勒與史達林外,最血腥殘暴的獨裁者——不過我可以看出爭論來得不是時候。事實上許多台灣人仍然無法瞭解這麼做的目的是什麼,及其必要性。

像林與杜這樣的知識分子,視歷史為變易、由勝利的一方寫成、擁抱的是他們的意識形態,並為某一個社會政治權力的合法性背書,可能稀鬆平常。但為數頗多的一般民眾,卻是把在學校習得的歷史看做是事實,要他們以不同的角度看事情,需要漫長過程的意識建立與社會教育。

說到所爭論的議題——教導台灣歷史、開羅宣言與舊金山條約在此歷史中的位階、孫逸仙的國父身分問題,這些並不如許多人所想的那麼複雜。

一九四三年邱吉爾、羅斯福、蔣介石在開羅會面,談論戰爭如何進行,與戰爭結束該做何安排。羅斯福支持台灣歸還中國的想法,並不是因為他對蔣所言基於中國歷史的主張感興趣,而是他的戰後安全計畫中國佔有很大的分量。對西太平洋的掌控,台灣居於戰略樞紐地位,因此將它給予友善的同盟,似乎是一項明智的舉動。這些談話的結果就是發表一份新聞公報,內容是這些領袖討論的事項與所做的決定,在國際法上不具法律地位,只是一種意向的陳述。這中間的差異就像我說我想租你的房子,與實際上和你簽約租賃。

在歐洲的戰爭結束後,同盟國於波茨坦(這次蔣不在場,換上史達林)再度同意開羅宣言應在日本戰敗後執行,而這依舊是一種意向的陳述。

日本戰敗後衍生了一個問題:在簽署和平條約之前如何管理前日本領土。同盟國的老大哥美國做了這樣的決定:既然中國會取回台灣,最好讓蔣介石做為佔領的勢力,給他治理台灣的任務,直到與日本簽定和平條約正式移交主權。

一九五一年在舊金山締結和平條約,條約內容提及日本放棄台灣的主權。可是這項主權並未贈予中華民國,或中華人民共和國。

這整個的脈絡是什麼?基本上它的意思是,同盟國有讓中國取回台灣的打算,同盟國有權決定讓誰佔領台灣,這是不可辯駁的。因此我們可以說中華民國成為合法的佔領勢力。但我們還可再提兩件事。舊金山條約並未將主權正式移轉給中華民國,聲稱有此移轉是不折不扣的謊言。而我們也可以說國民黨過去表現出一副台灣的主權所有者,其所作所為在法律上遠遠逾越了一個佔領者可以做的。

馬英九沒有說出實話

實情是同盟國意欲將台灣給中國,不過實際上從未將法律的合法權利移轉。馬英九試圖聲稱在一九五二年日本與蔣介石政府簽訂的台北條約,已經將權利移轉,因為日本在此條約中放棄之前與中國簽訂的所有條約權利,包括下關條約。可是這樣並不能移轉權利,馬英九應該很明白。我不禁要問,這個人是否有能力說實話?日本在之前的舊金山條約中已經向簽約國放棄台灣的主權。日本廢止下關條約與否已經風馬牛不相及,日本在舊金山條約中已經放棄的權利,不可能在台北條約中又還給某方。

關於目前的情境有許多想法。首先是舊金山條約的簽約國——讓我重述一次,這不包括中華民國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決定台灣的主權。既然那些簽約國也是聯合國的會員,理論上應受到聯合國憲章原則的約束,在法律上有義務要自行舉辦或在聯合國支持下舉辦公投,問台灣人什麼是他們想要的。

另一個理論是,遵循主權在民的思維。既然日本在一九五一年放棄主權,但未決定主權移轉給誰,那就意味著將主權移轉給台灣人民。國民黨不讓台灣人民行使主權,直到一九九六年才舉行第一次台灣總統的普選,此點國民黨至今未給予一個交代。一九五一年至一九九六年國民黨的佔領是違法的,一九九六年以後國民黨才成為有合法主權的政府,不過這僅是做由選舉產生的台灣政府,而不是中華民國政府。因此稱李登輝為台灣國父,此說法有相當的分量。

現在就讓我們把最近的爭辯擺進正確的視角。目前的種種爭論與這個政府所建立的社會有非常密切的關係,特別是一九四九年遷到台灣之後。其所建立的是一個移居者的殖民社會,在這個社會裡新移入的大陸人是擁有特權的殖民霸主,而閩南人、客家人或原住民則一貫被歧視,這是常見的殖民情境。把台灣想做愛爾蘭,大陸人是具優勢的新教徒(ProtestantAscendancy),兩相對照就清楚了。至於對孫逸仙的爭論,你可以代換為對蝶綠(Derry)這個城市的「正確」名稱爭辯。支持與英國統一的新教徒稱之為倫敦蝶綠(Londonderry),而要北愛爾蘭像南愛爾蘭一樣獨立的共和主義者,則比較喜歡稱它為蝶綠。

連宋想繼續保有特權地位

具優勢的殖民者將其象徵、歷史與語言強加在被殖民者身上,而這個遺留是泛綠現今要加以除掉的。說孫逸仙是台灣的國父,就如說某一位英王是愛爾蘭之父。他是殖民強權的圖騰人物。一九一一年的革命發生在另一個國家,而自一九四五年後該國剛好合法或非法佔領台灣長達五十年。

現在就讓我們把這整個歷史擺進正確的視角。一九九零年代台灣已有效去殖民化。前總統李登輝以非常技巧的手段讓台灣成為多數統治的民主社會——雖然此一原則還未充分深入社會的一些關鍵領域,像媒體、政府機關與教育體制。

當李登輝在位時,他能夠藉由他在國民黨內的權力,以及當國民黨頑強反抗時動用民進黨與社會團體與他合作的能力,使革命為寧靜革命。不過自兩千年民進黨執政,老的擁有優勢的大陸人,與多年來他們所吸收的台灣人附從,感到恐慌。有一些知識分子明理地與台灣人站在一起。作為一個曾經被壓迫的族群而言,台灣人的包容,到目前為止是非常出色的。可是許多大陸人根本不願接受他們的地位受到減損,他們不想與台灣人公平競爭。

這些大陸人的頭領宋楚瑜,以及台灣的通敵者連戰,在今年三月,想藉由軍事政變,抑或引中國入侵,來推翻民主,以便繼續保有他們特權地位;也就是說,讓台灣重回殖民社會。

可悲的是經過國民黨五十年的灌輸,已讓相當數目的台灣人認同中華民國的神話,這是個假意識的例子,即被壓迫者認同壓迫者,或法蘭茲•費南(FranzFanon)所稱的「被奴役的心靈」。

我們僅能希望最近的爭論能夠引致那一些被奴役的人鬆開他們的鎖鍊。畢竟他們正被告知:對台灣而言,最重要的就是台灣,其他皆為次要。容我在此添上一筆個人的插曲:一年半前我的妻子對舊金山條約毫無概念。我在寫這篇文章時,對她提問以做為一種試驗,所得的回答是:「那是日本放棄台灣,但未把台灣交給任何人的條約。」所以我們正在邁向目標。 .....2004-11-23【台灣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