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1.23台灣日報
◎艾頓。
最近關於台灣身分的種種爭論似乎讓陳水扁處境尷尬。此時討論這些議題,時機可能不對。立法院泛綠過半對陳水扁絕對是必要的,但由於深綠的票會跑到台聯,為了使民進黨的票達到最大值,就必須拉攏中間選民,因此他要表現出是個極力維持現狀的人。陳水扁所需要的選民,經過國民黨五十年的不當統治後,以尊崇的心態去看待某些歷史與象徵。此時要激進修改這些歷史、揚棄這些象徵,此舉就選情而言不是明智的策略。
為了選票拉攏中間選民
當然這絕不是說考試委員林玉体與教育部長杜正勝等激進派人士是錯的。相反的,他們百分之百正確。問題出在他們把一般台灣民眾看成與他們同樣先進。沒有人會比我更支持把所有中華民國的象徵統統從台灣的日常生活中清除——摘下孫逸仙的遺照、打爛那些銅像、重寫史籍、稱蔣介石是二十世紀除希特勒與史達林外,最血腥殘暴的獨裁者——不過我可以看出爭論來得不是時候。事實上許多台灣人仍然無法瞭解這麼做的目的是什麼,及其必要性。
像林與杜這樣的知識分子,視歷史為變易、由勝利的一方寫成、擁抱的是他們的意識形態,並為某一個社會政治權力的合法性背書,可能稀鬆平常。但為數頗多的一般民眾,卻是把在學校習得的歷史看做是事實,要他們以不同的角度看事情,需要漫長過程的意識建立與社會教育。
說到所爭論的議題——教導台灣歷史、開羅宣言與舊金山條約在此歷史中的位階、孫逸仙的國父身分問題,這些並不如許多人所想的那麼複雜。
一九四三年邱吉爾、羅斯福、蔣介石在開羅會面,談論戰爭如何進行,與戰爭結束該做何安排。羅斯福支持台灣歸還中國的想法,並不是因為他對蔣所言基於中國歷史的主張感興趣,而是他的戰後安全計畫中國佔有很大的分量。對西太平洋的掌控,台灣居於戰略樞紐地位,因此將它給予友善的同盟,似乎是一項明智的舉動。這些談話的結果就是發表一份新聞公報,內容是這些領袖討論的事項與所做的決定,在國際法上不具法律地位,只是一種意向的陳述。這中間的差異就像我說我想租你的房子,與實際上和你簽約租賃。
在歐洲的戰爭結束後,同盟國於波茨坦(這次蔣不在場,換上史達林)再度同意開羅宣言應在日本戰敗後執行,而這依舊是一種意向的陳述。
日本戰敗後衍生了一個問題:在簽署和平條約之前如何管理前日本領土。同盟國的老大哥美國做了這樣的決定:既然中國會取回台灣,最好讓蔣介石做為佔領的勢力,給他治理台灣的任務,直到與日本簽定和平條約正式移交主權。
一九五一年在舊金山締結和平條約,條約內容提及日本放棄台灣的主權。可是這項主權並未贈予中華民國,或中華人民共和國。
這整個的脈絡是什麼?基本上它的意思是,同盟國有讓中國取回台灣的打算,同盟國有權決定讓誰佔領台灣,這是不可辯駁的。因此我們可以說中華民國成為合法的佔領勢力。但我們還可再提兩件事。舊金山條約並未將主權正式移轉給中華民國,聲稱有此移轉是不折不扣的謊言。而我們也可以說國民黨過去表現出一副台灣的主權所有者,其所作所為在法律上遠遠逾越了一個佔領者可以做的。
馬英九沒有說出實話
實情是同盟國意欲將台灣給中國,不過實際上從未將法律的合法權利移轉。馬英九試圖聲稱在一九五二年日本與蔣介石政府簽訂的台北條約,已經將權利移轉,因為日本在此條約中放棄之前與中國簽訂的所有條約權利,包括下關條約。可是這樣並不能移轉權利,馬英九應該很明白。我不禁要問,這個人是否有能力說實話?日本在之前的舊金山條約中已經向簽約國放棄台灣的主權。日本廢止下關條約與否已經風馬牛不相及,日本在舊金山條約中已經放棄的權利,不可能在台北條約中又還給某方。
關於目前的情境有許多想法。首先是舊金山條約的簽約國——讓我重述一次,這不包括中華民國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決定台灣的主權。既然那些簽約國也是聯合國的會員,理論上應受到聯合國憲章原則的約束,在法律上有義務要自行舉辦或在聯合國支持下舉辦公投,問台灣人什麼是他們想要的。
另一個理論是,遵循主權在民的思維。既然日本在一九五一年放棄主權,但未決定主權移轉給誰,那就意味著將主權移轉給台灣人民。國民黨不讓台灣人民行使主權,直到一九九六年才舉行第一次台灣總統的普選,此點國民黨至今未給予一個交代。一九五一年至一九九六年國民黨的佔領是違法的,一九九六年以後國民黨才成為有合法主權的政府,不過這僅是做由選舉產生的台灣政府,而不是中華民國政府。因此稱李登輝為台灣國父,此說法有相當的分量。
現在就讓我們把最近的爭辯擺進正確的視角。目前的種種爭論與這個政府所建立的社會有非常密切的關係,特別是一九四九年遷到台灣之後。其所建立的是一個移居者的殖民社會,在這個社會裡新移入的大陸人是擁有特權的殖民霸主,而閩南人、客家人或原住民則一貫被歧視,這是常見的殖民情境。把台灣想做愛爾蘭,大陸人是具優勢的新教徒(ProtestantAscendancy),兩相對照就清楚了。至於對孫逸仙的爭論,你可以代換為對蝶綠(Derry)這個城市的「正確」名稱爭辯。支持與英國統一的新教徒稱之為倫敦蝶綠(Londonderry),而要北愛爾蘭像南愛爾蘭一樣獨立的共和主義者,則比較喜歡稱它為蝶綠。
連宋想繼續保有特權地位
具優勢的殖民者將其象徵、歷史與語言強加在被殖民者身上,而這個遺留是泛綠現今要加以除掉的。說孫逸仙是台灣的國父,就如說某一位英王是愛爾蘭之父。他是殖民強權的圖騰人物。一九一一年的革命發生在另一個國家,而自一九四五年後該國剛好合法或非法佔領台灣長達五十年。
現在就讓我們把這整個歷史擺進正確的視角。一九九零年代台灣已有效去殖民化。前總統李登輝以非常技巧的手段讓台灣成為多數統治的民主社會——雖然此一原則還未充分深入社會的一些關鍵領域,像媒體、政府機關與教育體制。
當李登輝在位時,他能夠藉由他在國民黨內的權力,以及當國民黨頑強反抗時動用民進黨與社會團體與他合作的能力,使革命為寧靜革命。不過自兩千年民進黨執政,老的擁有優勢的大陸人,與多年來他們所吸收的台灣人附從,感到恐慌。有一些知識分子明理地與台灣人站在一起。作為一個曾經被壓迫的族群而言,台灣人的包容,到目前為止是非常出色的。可是許多大陸人根本不願接受他們的地位受到減損,他們不想與台灣人公平競爭。
這些大陸人的頭領宋楚瑜,以及台灣的通敵者連戰,在今年三月,想藉由軍事政變,抑或引中國入侵,來推翻民主,以便繼續保有他們特權地位;也就是說,讓台灣重回殖民社會。
可悲的是經過國民黨五十年的灌輸,已讓相當數目的台灣人認同中華民國的神話,這是個假意識的例子,即被壓迫者認同壓迫者,或法蘭茲•費南(FranzFanon)所稱的「被奴役的心靈」。
我們僅能希望最近的爭論能夠引致那一些被奴役的人鬆開他們的鎖鍊。畢竟他們正被告知:對台灣而言,最重要的就是台灣,其他皆為次要。容我在此添上一筆個人的插曲:一年半前我的妻子對舊金山條約毫無概念。我在寫這篇文章時,對她提問以做為一種試驗,所得的回答是:「那是日本放棄台灣,但未把台灣交給任何人的條約。」所以我們正在邁向目標。
.....2004-11-23【台灣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