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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1.08大地報導

台灣在國際法中的地位

■ 保護台灣大聯盟主席楊緒東編寫

  引述姚嘉文先生的論點,我們可以明確的了解,台灣的法律地位, 1951年9月8日的舊金山和約,1952年4月蔣介石代表中華民國與日本簽約的日華和約,而1951年之前第二次戰爭進行中所發表的兩個宣言-開羅宣言與波茨坦宣言,則是新聞聲明而已,不為國際所認可,日本政府與在台灣的中華民國所簽訂的日華和約,也有相當的爭議,茲摘錄姚嘉文先生所著『舊金山和約-台灣的釋放令』此書中的菁華,以饗讀者。

  公元一九五一年九月八日,五十一個向日本宣戰的國家(不包括「中華民國」),在美國舊金山市聚會,其中四十八國與日本簽寫「對日和平條約」,終結戰爭關係,條文中聲明放棄台灣、澎湖、南沙群島、西沙群島。「舊金山對日和平會議」地點在Hotel St. Francis,和約簽字在戰爭紀念歌劇院(War Memorial Opera House)。

  日本因日清馬關條約(公元一八九五年)對台取得之主權因而正式終結。次年四月日本政府和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簽訂「日華和約」,主要內容相同。

  「舊金山對日和約」,不但終結了日本對台灣的主權,也終結了台灣在二次大戰終戰後的未定地位。這是對台灣地位非常重要的國際條約。這條約改變了「開羅宣言」「波茨坦宣言」盟國要求將台灣交還「中華民國」的主張。

  這項條約是台灣今日取得國際獨立主權的依據,台北的國民黨政府及北京共產黨政府痛恨未能因此和約取得台灣主權,數十年來閉口不談舊金山和約,甚至最近有人倡言要「認定舊金山和約無效」。此雖然可笑,但舊金山和約否定中國對台灣的主權主張,卻更可凸現。

  台灣國民政府的教科書及歷史書籍多只提「開羅宣言」及「波茨坦宣言」,未將舊金山和約的內容及重要性告知台灣人民。近年台灣與中國兩國交往密切,兩國之間的法律關係常被提出討論。中國蓄意歪曲史實,主張其「一個中國」原則,常令人陷於困惑。舊金山和約簽約五十週年將到,美國北加州台灣同鄉會籌劃在會議及簽約地點(Hotel St. Francis 及War Memorial Opera House)舉辦紀念活動,筆者深感舊金山和約的重要性,她「一約定天下」,也是台灣的釋放令(自由令狀),乃將舊金山和約的前因後果,整理成文,向國人報告,盼國人在台灣取得主權屆滿半世紀時,珍惜歷史,深加思考,維護主權,協力建造國家。

事實上,開羅宣言與波茨坦宣言,只是新聞公告,並沒有世界各國簽名認可。

  南京的「中華民國政府」軍隊入台受降,未及等待和約簽訂,即將台灣併入其領土,劃為一省,強施其行政權。不到四年,其中國大陸領土全部喪失,當年與日本作戰的「中華民國」之領土,已不在其統治之下(外蒙古已於公元一九四六年一月經南京政府同意成立蒙古國家),而如今在其佔領之下的台灣澎湖,則本為戰敗國之領土,因此台灣與台北「中華民國」政府關係究竟如何,有待釐清,而美國等盟國亦為專心應付韓戰,求早日結束與日本的戰爭關係,乃於當年九月召開「舊金山對日和平會議」,計有五十一國派選代表參加。台北的中華民國政府因「身份不明」未獲邀請,北京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因世界各國多未承認,亦未受邀。

  參加的國家,蘇聯、捷克斯拉夫及波蘭拒絕在和約上簽字,簽寫的除日本為戰敗國一方外,盟國有四十八國。即:阿根廷、澳大利亞、比利時、波利維亞、巴西、高棉、加拿大、智利、哥斯大利加、古巴、多明尼加、厄瓜多爾、埃及、薩爾瓦多、伊索比亞、法國、希臘、瓜地馬拉、海地、宏都拉斯、伊朗、伊拉克、寮國、黎巴嫩、利比亞、墨西哥、荷蘭、紐西蘭、尼加拉瓜、挪威、巴基斯坦、巴拿馬、巴拉圭、秘魯、菲律賓、沙烏地阿拉伯、南非、錫蘭、敘利亞、土耳其、英國、美國、烏拉圭、委內瑞拉、越南、盧森堡、哥倫比亞、印尼。

  「舊金山和約」第二條第項規定:

  「日本茲放棄其對台灣及澎湖群島之一切權利、權利名義與要求。」

  同條第七項規定:

  「日本茲放棄其對於南沙群島(Spratly Island)及西沙群島(Paracel Island)之一切權利、權利名義及要求。」

  第二年(公元一九五二年)四月二十八日,日本東京政府與台北的「中華民國」政府簽訂「日華和約」,主要內容與「舊金山和約」相同。其第二條規定:

  「茲承認依照公曆一千九百五十一年九月八日在美利堅合眾國舊金山市簽訂之對日和平條約(以下簡稱舊金山和約)第二條,日本國業已放棄對於台灣及澎湖群島以及南沙群島及西沙群島之一切權利、權利名稱與要求。」

宣言雖然非正式文件,但是由當時的列強所共同聲明,亦有其時代的意義與背景,依書中所言:

  「舊金山和約」的內容與終戰前盟國所提出的「開羅宣言」及「波茨坦宣言」不同。「開羅宣言」及「波茨坦宣言」是盟國首領的一種公開主張,並非國際條約。兩項宣言均表示戰爭後日本應將台灣澎湖歸還「中華民國」,然而戰後和約卻未如此規定。其原因是國際局勢的變化。

  二次大戰結束以後,蘇聯領導的共產集團勢力擴張,韓戰發生,蘇聯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都支持北韓,當年對日抗戰的「中華民國」政府退居台灣,如果依照開羅宣言及波茨坦宣言將台灣交還「中華民國」,究竟是交給如今統治當年與日本作戰的中國大陸土地的統治者「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呢?或者蔣介石的「中華民國」政府呢?

  交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英美各國均不願意,交給蔣介石的「中華民國」政府,卻欠缺身份,於是只令日本「放棄」台灣主權。

  其實早在一九四三年簽署「開羅宣言」時,英國就反對盟國聲明未來將台灣澎湖交還中華民國。英國首相邱吉爾認為盟國只需迫日本交出台灣澎湖,至於台灣澎湖以後何去何從,等和約簽訂時再依當時國際情勢由當事國決定。如今英國對舊金山和約只寫「日本放棄主權」,自不反對。

  其實公元一九四三年英美簽寫開羅宣言時之所以列入「台灣澎湖應交還中華民國」之詞句,實有安慰中國之意。

  原來英美原承諾重慶政府盟國將於歐洲戰場告一段落後,自緬甸南部登陸,經中國雲南,入浙江,自長江口一帶過東海進攻日本(「緬南作戰」)。「緬南作戰」之計畫,不但可協助中國驅退日本軍隊,且可遏阻共產黨軍隊的南侵。後由於戰場情勢的改變,以及美國開發完成長途作戰飛機(B-29)及大型航空母艦,英美決定由西太平洋海路入攻日本本土,放棄大陸作戰計畫。如此中國戰場的重要性喪失,造成中國重慶政府重大損失,於是為安慰重慶,始在開羅宣言中加入歸還台灣澎湖一段,以茲彌補。

  如今舊金山和約既別有規定,前兩宣言則只空留歷史記憶。

為了台灣的中華民國與中國大陸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有所界定,簽訂日華和約而非日中和約,而『華』的中華民國亦處於被定義的狀態。

引述姚所言:

  「日華和約」第十條規定:

  「就本約而言,中華民國國民應認為包括依照中華民國在台灣及澎湖所已施行或將來可能施行之法律規章而具有中國國籍之一切台灣及澎湖居民及前屬台灣及澎湖之居民及其後裔;中華民國法人應認為包括依照中華民國在台灣及澎湖所已施行或將來可能施行之法律規章所登記之一切法人。」

  又在日華雙方交換的「照會」中,更進一步表明:

  「本約條款關於中華民國之一方,應適用於現在中華民國政府控制下,或將來在其控制下之全部領土。」

  換言之,「日華條約」所謂之「中華民國」僅指台澎地區。

  雖然有這些規定及表明,但既用「中華民國」之名,其混淆困擾仍在。究竟公元一九五二年之台北「中華民國政府」與公元一九四五年前南京(或重慶)之「中華民國政府」是否相同?佔領台灣的蔣介石自稱是「中華民國」的國家元首,那麼台灣是否為「中華民國」的領土?

  公元一九五二年六月七日,日本眾議院在審查「日華條約」時,曾有國會議員質詢此點。國會議員認為蔣介石政權為「亡命政權」,對台灣只是「不法佔據」,既已喪失原有領土之支配權,卻只現實的實施支配權於「所屬未決定」的台灣澎湖,如此性格的亡命政權,是否有與日本締結和平條約的資格?或認為「日華條約」並非日本與中國間締結的條約,不承認為中日兩國的和約,本條約不適用於中國本土,應非中日和平條約。台灣「中華民國」的蔣介石政權以軍事力及警察力支配台灣澎湖,而台灣澎湖並非「中華民國」領土,台北的「中華民國政府」無權為台灣澎湖與他國締約。如這能被允許,則無視於國際法及人民意思之存在等等。

  台北的「中華民國政府」究竟是「中國政府」,或「台灣政府」,一直是爭議問題。

  日本眾議院以後在討論「中華民國政府」在聯合國席位時,這個問題再度被提起。

  公元一九六四年二月二十九日,眾議院預算委員開會時,有議員質詢台灣之歸屬問題。池田國務大臣回答:

  「日本是對聯合國表示放棄台澎主權。客觀上言,聯合國對台灣之歸屬尚未有所確定,可說是未確定的。在法律上言,日本僅僅是放棄而已。」

  議員又問:台灣歸屬未有確定,法律上既非中國領土,那麼蔣介石的中華民國政府又代表什麼?有代表中國大陸嗎?

  池田雖答說:「代表中國」,但又說:

  「只是現在施政權不及北京、上海等等」

    議員又認為日本本是接受波茨坦宣言而投降的,波茨坦宣言說台灣要歸返中華民國,舊金山和約卻不這樣規定,那麼台北的中華民國政府可否代表台灣呢?台灣又是否中國的領土呢?

  這些問題,本就混淆不明,難以回答,池田國務大臣在議員迫問之下,言詞閃爍,頗為困窘,但有關台灣歸屬問題他則明確回答:

  「依和平條約表面上看來,台灣並非中國之當然領土。至於開羅宣言及波茨坦宣言之旨趣,我們是承認的,不過,法律上言,就日本的觀點看,台灣並非中國的領土」(以上見參議院錄第一類第十三號,預算委員會議錄第十七號,昭和三十九年二月二十九日,第十八頁)

  「日華和約」及「舊金山和約」確定了台灣的獨立主權,以後再加國內外情勢的進化,完成了台灣的國家人格。

  以後日本政府與台北的中華民國政府斷交,與北京建交,中國北京方面,雖然強調台灣是其領土的一部分,日本則礙於舊金山和約的存在,只能回答說:

  「日本國政府充分理解和尊重中國政府的這一立場,並堅持遵循波茨坦宣言第八條立場」(指台灣應歸還「中華民國」)。

  舊金山和約既已「一約定天下」,日本、中國均已無力挽回既成事實。陳隆志博士在他的「島國台灣地位的進化與退化」一文中說:

  「在島內外所有台灣人民的共同努力下,島內海外互相激勵,團結合作,一點一滴匯成台灣地位進化的大力量。經過半世紀慘澹經營,在日日的蛻變中,慢慢的有形的、無形的脫胎換骨,台灣實際上已成了一個主權實體、獨立的國家。這就是我所要強調台灣地位的進化。」

  確定台灣的主權地位有國際軍事法的闡述,亦有美屬台灣的說法,姚嘉文先生的論點值得研究,他說:

  每一個與中國北京政府建交國家都會被要求承認「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並進而主張「中華人民共和國」為「中國」之唯一合法政府。如接受其主張,因邏輯引伸結果,台灣將被認為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

  世界各國只有少數國家接受中國的要求,至於日本美國等國並未接受。美國與中國建交公報上,僅提到美國「認知」(Acknowledge)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張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日本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時,亦僅提到日本「注意」到(take notice)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這種主張。

  常常有人提起美國政府對台政策是「一個中國」政策,承認台灣屬於「中國」。其實這有誤導,需加說明。

  美國政府對台對中的政策非常複雜,有其基本立場,有其策略政策。在與中國北京「關係正常化」以前,美國政府對中國及台灣政策,曾經做過許多研究,也委託學者做過研究。學者之間也有許多研究報告。例如哈佛大學在公元一九七一年曾經出版一本報告:「重訂中國政策──美中關係及政府決策(Remaking China Police-U.S.-China Relations and Government Decisionmaking)」,作者是Richard Moonsteen及Morton Abramowitz教授。

  在這本研究報告裡,作者指出台灣的現狀是「一個中國一個台灣」,而「北京將必須去朝著這現狀調整」。但是報告中也說:

  「這解決的方法(朝著現狀調整)有一困難,北京與台北中華民國政府反對。」

  報告特別指出:中國北京政府正努力減少台灣永久與中國大陸分離,因此不會接受這種現狀(reality)。

  美國政府為了改善與中國北京政府的關係,必須表示出對台灣問題些許的善意。報告中建議:

  「一個『一個中國,但不是現在』的政策,也許可被北京認為朝向他們希望的一小步,特別是如能被日本接受。然後我們可訂出一個特別的建議,包含著『一個中國但不是現在』機制的政策。這政策的要旨很簡明,在於:名義上承認中國完整領土包含台灣,但事實上在現在不做變更。不知如此對中國領導者可有任何意義?……以目前而言,實際上的統一不可預見,亦並非樂見。」

  報告進一步指出:

  「不管如何,我們仍信守我們對台北政府的承諾,保護台灣與澎湖群島。我們這種立場(指『一個中國,但不是現在(One China, but not now)』)在實際效果上,相當溫和。但這種立場,將造成一個重要的在名義上改變對日和約反應的立場。該和約並不接受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而容許台灣在美國與日本保護之下成為獨立國家的可能性。」

  該報告指出:

  「此項立場未來如何闡明,需看北京、台北及其他地方的反應。」

  台灣如何確保主權獨立的國際地位,能不受制中國的打壓吞噬,其解決的方式,有大略的清楚方向:
(一)擴大解釋舊金山和約的內容。
(二)制憲正名的步驟不可停歇。
(三)加強台灣建國絕對必要的宣傳。
(四)先求內部共識,深化台灣意識。
(五)中華民國的虛化,與實質台灣國的強化運動。
(六)善用民間外交的力量,向國際推銷台灣人民亟於建立主權國家的要求。
(七)向關鍵國美國、日本、中國、歐盟做主權論述,彈性運作於國際會議之中。

總結而言:
  台灣的建國活動,得60%以上的台灣人民認可與決心,若能達到75%的共識,則建國的活動會很順暢,現階段雖然過半,若貿然舉行建國獨立公投,必然引發兩極鬥爭,台灣人建國,妥由台灣意識進階到台灣建國的步驟,故知台灣人行建國活動不可稍縱,人人應為此目標邁進成為開國救民的前鋒。

 

 

2007.01.08自由時報

買辦經濟

█ 郭峰淵

林濁水前立委在「積極管理不如技術創新」(十二月二十九日)一文中指出,「中國勞工搶了台灣勞工工作時,印度的軟體工程師也搶走了美國工程師的工作機會,終致全球貧者愈貧、富者愈富」。林前立委的這番見解,反映了台北主流觀點,但卻過於簡單、失真。

例如,為了瞭解軟體外移(software offshoring)是否造成美國軟體工程師的就業困境,全美最大的資訊軟體專業組織ACM委託印弟安那大學Bill Aspray教授進行一項跨國研究。Aspray發現,美國的軟體產業的就業並無「印度軟體工程師搶走美國工程師的工作機會」的現象。事實上,從八○年代以來,美國公司已習慣將軟體外包給其他國家如愛爾蘭,一直到最近外包給印度後才引起爭議,而造成這項爭議的原因,則可能是美國歧視印度的「白人種族中心主義」。

同時間,新加坡大學的Mayasandra在印度的研究發現,承包美國公司的印度軟體公司,都必須簽下不平等契約,其員工也不認同該印度企業,反而都以外商公司的員工自居。

這兩個研究加起來透露了一個殘酷的現實:所謂的「全球化自由市場」,是一場由西方,尤其是美國所主導的遊戲。美國以強大的經濟國力擁有最大的自由度,不僅掌握了核心知識與科技,更享有制定遊戲規則的權力。而印度或台灣,都是後殖民社會,因自卑、崇洋而缺乏主體性,在經濟發展上盲目的依附、追隨美國(西方)的腳步,形成「買辦經濟」,使得西方強國雖然沒有統治,卻可實質操控印度、台灣。

而美國的戰略,更是要透過台灣來操控中國的經濟。也因此,美國強迫台灣放寬對中國投資的限制,這意味著西進中國的台灣企業必須承擔絕大多數的風險,例如很多「台灣舉債、中國投資」的公司就血本無歸,甚至危及台灣經濟,但美國則可以輕易的享受中國經濟開放的果實。

值得注意的是,在這一波中國經濟發展的過程中,中國社會也顯示了自卑、崇洋、缺乏主體性的現象。更糟糕的是,二○○二年諾貝爾經濟獎D. Kahneman的研究顯示,中國的經濟愈發展,人民福祉卻愈下降。這豈只是「貧者愈貧、富者愈富」。

當今台灣的經濟困境是,多數擬定政策的學者及專家,信奉美國中心的資本主義,並對台灣本身的後殖民困境毫無自覺,使得台灣成為依附美、日強國的「買辦經濟」。陳水扁總統在二○○七的元旦講稿中,強調台灣主體性是經濟發展的最主要考量。因此,希望執政黨的經濟專家、學者必須對台灣本身的後殖民困境有深度的自覺,才能實現陳總統的承諾。

(作者為中山大學資管系教授)

 

 

2007.01.08自由時報

人民幣解放台灣?

■ 林洽

中央銀行彭總裁年前說:「現在是開放人民幣在台兌換的最好時機」,並說:「準備作業一週就可完成」。我們的衝衝衝院長,也立即指示權責部會準備修法。人民幣合法入台似乎箭在弦上。

彭總裁後來澄清說,他指的是人民幣在台「收兌」的時機。不過,人民幣有一個更根本的問題,那就是人民幣該不該「收兌」的問題。因為「收兌」,不是一句話輕鬆帶過就算。因為有「收兌」就有「去化」,有「收兌」、「去化」就有買賣、交換,有人民幣的買賣、交換就有時間長短不等的「持有」,有時間長短不等的「持有」,人民幣就可能成為國內商品交易的媒介。

有些政府官員認為,收兌人民幣就和收兌美金一樣,沒什麼特別。事實不然。對台灣而言,人民幣和美金有兩個最大的不同:

第一、中國自始至終不願和台灣簽訂雙邊「貨幣清算協定」。中國的不願,不是主權的問題;台商在中國投資超過兩兆人民幣,貨幣合作何等大事,只要有誠意一定有解決的方法。因此,「務實的」中國政府拒簽「貨幣清算協定」的意涵是:中國認為人民幣在台灣的問題,是台灣政府的問題,與中國無關。人民幣若在台灣造成任何問題,中國沒有義務配合解決。相反的,中國若直接、間接利用人民幣操控台灣的經濟,一概可以推給台灣人民、市場力量,甚至犯罪集團。

第二、台商在中國有一百多萬從事工商事業,而且頻繁往來海峽兩岸,深深介入兩國經貿來往與投資業務。台商在中國利用人民幣處理買賣交易的習慣,將於人民幣開放在台銀行「收兌」、「去化」、「持有」買賣以後,蔓延到台灣。初期可能會利用人民幣在台灣解決於中國發生的債權債務或多角貿易、投資問題。可是慢慢的,這些界線越來越模糊,終究會用到純台灣的商務問題,甚至零售交易上。

人民幣流入零售交易市場的現象,將隨著時間與台灣到中國的商人及旅客頻繁而更為加劇。每人次兩萬人民幣,絕不是一個小數目。去中國旅遊沒用掉的、為節省匯差放在身邊的人民幣,終將流入市面。甚至台灣幹部在中國領的人民幣薪水都可能在方便、省匯差的考量上,回台直接用人民幣消費。當人民幣薪水在台灣使用的時候,政府就很難禁了。

人民幣漸漸的在台灣流行,政府禁止的能力就會弱化,終究禁不勝禁,只好放棄,任由人民幣橫行。人民幣取代部分新台幣,等於中國人民政府取得台灣部分的鑄幣權。中國取得了對台灣的鑄幣權,它當然可以任令人民幣流向台灣,甚至可以猛印人民幣到台灣、免費搜刮台灣產品與資源。中國是有這種誘因的。六十年前二二八事件前後的中國,不是這樣對待台灣的嗎?

那一天的到來,台灣自然被中國「解放」,中國的飛彈也省下來了。這種結果當然不會是彭總裁和蘇院長的本意。但是歷史可能會把引人民幣入關的帳記在兩位頭上。

(作者為獨立評論者,經濟學博士)

 

 

2007.01.08自由時報

評中時社論

■ 曹長青專欄

上週四,中國時報發表一篇題為「戳破那些御用媒體的偽善面具」的社論,責罵自由時報和新聞公害防治基金會執行長盧世祥先生。這張自視大報的新聞紙,用社論方式攻擊另一家大報和媒體監督人員的語言和思維邏輯,實在給人一種久違的讀中共《人民日報》的感覺。

例如這種語言,「抱著統治集團大腿」,「極其反智」,「替統治集團捏造謊言」,「充當統治者的馬前卒」等,不僅用共產黨式的霸氣,抽象地攻擊辱罵,而且對民選政府使用「統治集團」這種對專制政權才用的稱呼。

按理說,辦報的都是文人,即使控制不住情緒,也要講究點文字,有點紳士風度;總不能把自己降到潑婦罵街,或街頭小痞子撒野的地步。

除了語言,這篇社論的思維和邏輯更是混亂。該文主要是不滿「新聞公害防治基金會」發佈的報告,該報告統計出中國時報的「烏龍新聞」全台第一,半年就有四十七則之多(平均每週二則)。按基本邏輯,如果中時認為統計不正確,或根本就不是「烏龍新聞」,那就應通過澄清來反駁。但該報社論對報告指出的問題隻字不提,而是攻擊盧世祥和自由時報,甚至連盧先生擔任英文台北時報顧問,自由時報在北高選前發佈的準確民調,都成了作文章攻擊對象。這讓人想到,當一個小偷被認出,他不是回答是否作案,反而指責告發者。這只能給人一種感覺,他確實是個賊,而且是喊捉賊最響亮的賊。

就在幾個月前,中國時報還為了打擊民進黨、諂媚國民黨,編造出了馬英九和安倍晉三「見面」、日方批評台灣政府的假新聞;而且居然還編出雙方對話、語氣等細節,真是「報」膽包天。對如此重大的假新聞,該報不僅毫無歉意,甚至連更正都不做,實在是一點臉面都不想要。

更近的例子是,該報竟在頭版頭條製造民進黨主席游錫 說「中國豬」的假新聞。被告上法庭後,不是痛悔檢討,卻是發表霸氣十足的聲明,指責告案者是「法西斯」。從一張大報這種完全失去理性地亂扣帽子和濫用語言,足以讓人理解為什麼台北會出現紅衫軍的瘋狂。

從那種霸氣十足的語言,那種死不認錯的態度可以看出,這張戒嚴時代國民黨中常委創辦的報紙,不僅對其曾幫助蔣家王朝「盜竊」整個台灣的醜陋過去毫無悔意,更對今天台灣的民選政府充滿敵意。它和國民黨一樣,仍在患嚴重的專制後遺症。

在今天民主的台灣,它競爭不過自由天空下的媒體對手,不深刻檢討自身的嚴重失誤,反而只想發洩情緒地亂罵,這實在是和張熙懷的失態很類似;只是報紙的失控不僅更丟臉,對社會的危害也更大。

(作者為中國旅美作家)

 

 

2007.01.08自由時報

兩個女人的戰爭

■ 圖/文 彭錦陽

高鐵正式通車,多年來被陳文茜一路唱衰的高鐵,居然一票難求,對照高鐵董事長殷琪熬過諸多指控後歡笑收割,兩個女人的戰爭,終於有了高下。

陳文茜的公信力,從「奇美小護士」以後一路下滑;但是為了打扁,「文茜小妹大」聯合中國媒體砲火四射,做為新政府重大政績之一的高鐵,被轟得一無是處。但是殷琪堅忍咬牙,挺了過來。蜂擁的乘客,也給這些唱衰台灣高鐵的媒體一個耳光。

殷琪小姐,何不送陳文茜一張票?她的緊咬不放,說不定正是妳發揮潛能的主要動力。

不管小妹有理無理,當大姐的,當然要有風度,何況比上鏡頭,您的粉絲一定比小妹多!

我們就等著看陳文茜哪天搭高鐵吧!

 

 

2007.01.08自由時報

看不到民視與大話新聞

■ 吳芳美

本人從事旅遊業多年,踏遍了全球五大洲、八十餘國,近來帶團在國內旅遊,多次前往花東及東北部地區時,卻發現住宿的高級觀光飯店房間內電視頻道新聞台只有「TVBS」與「中天」等親中新聞台,未見「民視新聞台」與「三立大話新聞」,民意一面倒,有待改善。

去年下半年,包括花蓮遠來大飯店、天祥晶華酒店、台東的部分溫泉飯店、朋友家中、北投春天酒店以及清境農場附近的大部分民宿等,皆有此現象,不知是否有線業者或飯店主事者特意安排,剝奪遊客知的權利?

台灣本土意識的電子媒體已經過少了,應該讓所有的電子媒體皆能攤在陽光下公平競爭,讓全台灣人民皆有機會去了解不同的看法與論述,這才是台灣之福。呼籲執政黨及關心台灣的本土社團正視這個問題。

(作者為旅行社資深專業經理人)

 

 

2007.01.08自由時報

北京秀水街 別來

■ 宋醇怡

在網路上看到香港文匯報報導,北京秀水街集團董事長張永平,準備與台商聯手在台北打造一個「秀水街市場」,初步規劃面積約三萬坪。

秀水街最有名的就是「名牌」仿冒品,相信去過中國北京的台灣人都光顧過。但是秀水街去年被法國LV、意大利GUCCI、英國BURBERRY、盧森堡PRADA和法國CHANEL五家知名公司聯手告上法院。雖然張永平嘴巴說得漂亮,台北秀水街將以台灣本地特產為主,但是我們辛辛苦苦才洗刷掉「仿冒王國」的惡名,到時會不會又被眾多跨國名牌盯上?這對台灣國際形象好嗎?

北京秀水街,我看還是別來,台灣不歡迎。(作者為家庭主婦)

 

 

2007.01.08自由時報

「四海都有中國人」歌曲大放送 外館國慶酒會惹爭議

〔記者王平宇/台北-南韓釜山報導〕「你看、你看四海,都-有-中-國-人」,這是國民黨執政時期「淨化歌曲」的一段歌詞,隨著「台灣優先」已成朝野共識,這類意識形態濃厚的歌曲已在台灣逐漸絕跡。不過,政府駐外單位竟在舉辦雙十國慶酒會時,大放「四海都有中國人」歌曲,讓部份與會僑胞與留學生大呼「不可思議」。

外交部發言人王建業表示,此事確有可商議之處,但國內對「台灣人?中國人?」問題也有不少歧見,情況延伸到海外令外交人員感到為難,但外交部認為,駐外單位宜求「最大公約數」,類似這種容易引發爭議的歌曲,能避免還是應該避免。

釜山與會華僑 大呼不可思議

一位曾在去年十月參加我駐南韓釜山辦事處國慶酒會的僑胞表示,當時就發生這樣的離譜事。而除僑胞外,衝擊更大的要屬第一次參加國慶酒會的台灣留學生,同學們聽到後來都面面相覷,沒想到在台灣早被揚棄不用的淨化歌曲,駐外單位竟還在海外強力放送,「不知今夕是何夕」。

與會留學生表示,當天出席的主要是在韓華僑,但也有韓國貴賓,釜山辦事處大放「四海都有中國人」,這不是擺明了要灌輸韓國人一個錯誤的觀念,就是「台灣人就是中國人」?豈不自認「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還有同學痛斥「真不知道台灣外交部在搞什麼鬼」!

官員承諾 節目安排會更審慎

對此,我駐釜山辦事處長黃寶蘭在接受越洋電話採訪時則相當驚訝,他表示國慶時播放的歌曲都是外館「行之有年」的音樂,「其他地方也放」。去年國慶酒會時所放的歌曲,還是他在馬來西亞服務時覺得不錯,錄製下來再帶到釜山去播放的。

黃寶蘭說,當天還有楊姓僑領在節目結束後表示肯定,至於到底有沒有播放「四海都有中國人」?黃寶蘭說,當天歌曲很多,「已經記不清楚了」。

不過他記得那天確有邀請台灣留學生來參加,學生們還興奮的與他合照,並沒有人反映對「四海都有中國人」這首歌曲感到不舒服。但他也承諾,今年會更加審慎安排節目,以免造成賓客的不快。


綠委痛批 背離社會主流價值

〔記者王平宇/台北報導〕駐外單位在國慶酒會上播放「四海都有中國人」是否恰當?對此,民進黨立委蕭美琴痛批,釜山辦事處「完全違背社會主流的期待」;不過,僑界出身的國民黨立委謝文正則認為,各國僑情不同,僑團也各有立場,貴在相互尊重,「不必過度敏感」。

蕭美琴認為,這並非意識形態或藍綠問題,當前社會主流價值,就是「認同台灣」、「台灣優先」,近年國內舉辦國慶或重要慶典,早把歌頌大中國的教條束之高閣,正是反映這種價值。她不能理解,為何堂堂政府駐外官員,竟如此昧於國情發展。

據了解,南韓僑胞人數眾多,但多是來自中國山東,而且是一九四九年為逃避共產黨直接自中國遷至韓國。早年南韓政府曾有禁令,限制中國人入韓籍(這項禁令後來解除),加以台韓斷交前號稱「兄弟之邦」,關係友好,因此早年韓僑與台灣交流頻繁,多數韓僑至今仍持台灣所核發的中華民國護照。

一般認為,南韓僑界保持若干「反共」傳統,但不諱言政治立場親「藍」、或自認是中國人的僑胞比例也很高,對於釜山辦事處作法,了解當地僑情的人私下表示「也不是不能理解」。但隨著近年韓國經濟發展、「韓流」漸成強勢,台灣赴韓經商、旅行或留學人數也有增多趨勢,因此僑界生態有所轉變。

台灣社會近來藍綠對峙嚴重,時常延燒海外,去年駐美代表處在華府舉辦國慶酒會,甚至引發「倒扁紅衫軍」集結抗議,場面尷尬。

不過,就誠如一位資深外交官所言,駐外單位對這類統獨爭議,向來「避之唯恐不及」,會誤觸「四海都有中國人」如此明顯的「地雷」者,顯然「安撫僑胞」的功力還有待加強。

 

 

2007.01.08大紀元時報

2006年216名法輪功學員遭虐殺

【大紀元訊】2006全年,216位大陸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案例通過民間管道得到證實,其中女性法輪功學員有99人,占百分之46。

據明慧網報導,2006年報導的216宗迫害致死案例,分布在全國26個省市自治區。迫害致死人數為首的是黑龍江省,35人;依次為,吉林省31人;遼寧省25人;河北省20人;山東省18人;四川省12人;湖北省10人;重慶市9人;湖南省8人;甘肅省、河南省各6人;北京市、山西省和江蘇省各5人;內蒙古、江西省各3人;廣東省、天津市、貴州省、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和陝西省各2人;上海市、浙江省、廣西省、安徽省和福建省各1人。

從1999年「7.20」到2006年12月31日,在中共和江氏集團對法輪功修煉人系統的滅絕性迫害的7年半中,有共有3,010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案得到證實。女性法輪功學員1,631人,占百分之54;遇害者中年齡在10至19歲的有8位,20至29歲的有115位;平均每月被迫害致死人數為33人。

據明慧網報導,這些案例是在中共嚴密封殺資訊,竭力掩蓋迫害真相的情況下,大陸法輪功學員和正義人士突破中重重封鎖輾轉傳出,這也僅僅是法輪功學員遭受滅絕性殘酷迫害的冰山一角。迫害7年多來,遭受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和法輪功家庭數量驚人。還有大量法輪功學員失蹤,中共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牟取暴利、焚屍滅跡的罪惡在今年3月間曝光,中共官方資料也表明在迫害法輪功的這些年中,中國的器官移植交易飆升,可見,在中共對法輪功實行的「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打死算自殺」的邪惡政策下,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案例遠遠超過目前所能證實和公布的。◇

 

 

2007.01.08大紀元時報

韓媒 批南韓取消新唐人晚會


圖為《韓聯社》網頁快照。


《朝鮮日報》及韓國國家新聞通訊社《韓聯社》今天的報導,中共通過韓國外交部和文化部向韓國國立劇場施壓,以取消該劇場今年6月將在中國舉行的演出相威脅,而取消了新唐人電視台全球華人新年晚會首爾場的演出。圖為《朝鮮日報》電子中文版該文章的網頁快照。

【記者童昕/首爾報導】據韓國第一大報《朝鮮日報》及韓國國家新聞通訊社《韓聯社》近日報導,中共通過韓國外交部和文化部向韓國國立劇場施壓,以取消該劇場今年6月將在中國舉行的演出相威脅,而取消了新唐人電視台全球華人新年晚會首爾場的演出。

據《朝鮮日報》的報導,韓國政府接受中共要求,取消韓國國立劇場與新唐人電視台正式簽署的演出合約。《韓聯社》則指出這是在演出前一天劇場才通知演出方,取消合同的。

《朝鮮日報》引述劇場有關人士的話:「本來計畫舉行韓國和中國的傳統文化演出,但是中共方面卻稱NTD TV是敵對團體,並向外交部提出強烈抗議。隨即文化部下達公文要求取消演出。」該人士還說:「中共政府表明,如果國立劇場不取消演出,那麼將抵制國立劇場將於今年6月在中國舉行的演出。」

韓國外交部相關人士通過《朝鮮日報》聲稱,是因為考慮到今年是韓中建交15周年的韓中友好年,「所以經過討論決定接受該要求。」

《韓聯社》在報導中稱,韓國外交部說他們只起轉達意見的作用。

《朝鮮日報》和《韓聯社》在報導中均指出,該電視台因集中報導中國大陸的人權問題而觸怒中共政權。

新唐人電視台是由海外華人聯合創辦的國際性、獨立、非盈利華語電視台,總部設在紐約,在全世界有60多個記者站。新唐人電視台所承辦的全球華人新年晚會今年已是第四年,並將在全球28個城市巡迴演出76場,截止到今日為止,已在溫哥華與舊金山上演。

去年新唐人新年晚會首爾場,同樣因中共通過韓國外交通商部施壓,承辦場所臨時毀約。《朝鮮日報》引述本來準備參加這次演出的相關人士的話說「真不理解為什麼唯獨韓國要接受中國的無理要求。」◇

 

 

2007.01.08大紀元時報

2006年216名法輪功學員遭虐殺

【大紀元訊】2006全年,216位大陸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案例通過民間管道得到證實,其中女性法輪功學員有99人,占百分之46。

據明慧網報導,2006年報導的216宗迫害致死案例,分布在全國26個省市自治區。迫害致死人數為首的是黑龍江省,35人;依次為,吉林省31人;遼寧省25人;河北省20人;山東省18人;四川省12人;湖北省10人;重慶市9人;湖南省8人;甘肅省、河南省各6人;北京市、山西省和江蘇省各5人;內蒙古、江西省各3人;廣東省、天津市、貴州省、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和陝西省各2人;上海市、浙江省、廣西省、安徽省和福建省各1人。

從1999年「7.20」到2006年12月31日,在中共和江氏集團對法輪功修煉人系統的滅絕性迫害的7年半中,有共有3,010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案得到證實。女性法輪功學員1,631人,占百分之54;遇害者中年齡在10至19歲的有8位,20至29歲的有115位;平均每月被迫害致死人數為33人。

據明慧網報導,這些案例是在中共嚴密封殺資訊,竭力掩蓋迫害真相的情況下,大陸法輪功學員和正義人士突破中重重封鎖輾轉傳出,這也僅僅是法輪功學員遭受滅絕性殘酷迫害的冰山一角。迫害7年多來,遭受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和法輪功家庭數量驚人。還有大量法輪功學員失蹤,中共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牟取暴利、焚屍滅跡的罪惡在今年3月間曝光,中共官方資料也表明在迫害法輪功的這些年中,中國的器官移植交易飆升,可見,在中共對法輪功實行的「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打死算自殺」的邪惡政策下,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案例遠遠超過目前所能證實和公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