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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10大紀元時報

中共盜取人體器官黑幕

■ ☉龍延


「活體超市」劇照。

一名從事調查販毒與走私十多年的歐洲調查員里奇德曾告訴媒體說,讓她越來越憂心的不是販毒或走私,而是人體器官交易的犯罪團夥。由於人體器官供求關係嚴重失衡,人體器官買賣利潤豐厚,一些犯罪團夥發現,走私人體器官比走私毒品更賺錢。

中國這幾年快速成為器官移植的大國,隨處可見各個醫院的器官移植廣告,甚至每年還吸引了亞洲、中東、澳洲、歐洲等地的過萬人次的病人來中國做器官移植手術。2006年4月30日,瀋陽軍區醫療系統的證人指證:「在一切與人類活體有關的出口產品中,中國產值居世界第一,中國在全世界已形成了巨大的器官交易網,中國已成為國際活體器官交易的中心,在2000年以後一直占世界活體器官移植總數的85%以上。」這些數據是上報中共中央軍委材料的一部分,有幾個人還因為被晉升為將軍。

與此同時,在中國盜竊人體器官和走私也日益猖獗,其受害者不僅是婦女兒童,還包括一大批普通中國民眾,其中的犯罪活動怵目驚心。

一、中國日益猖獗的失蹤和器官被盜案件

據公安部透露,中國拐賣婦女兒童案件猖獗。
除了婦女兒童之外,露宿街頭的乞丐、流浪漢、農村到城市打工的民工等等,都可能成為綁架團夥偷割器官的對象。

2002年1月20日,美國之音報導了一起義大利官員調查來自中國移民的大規模人體器官走私案件。調查人員相信,一個組織嚴密的團體幫助非法移民抵達斯洛文尼亞,接受器官摘除手術,一些被迫接受器官摘除手術的人會完全消失。

二、器官移植中的器官來源問題

近年來,隨著新型免疫抑制藥物的應用以及外科手術的改進,器官移植技術日臻成熟與完善,使得器官移植逐漸普及起來。在器官移植中,供體和病人的血型和白血球抗原配對是關鍵性的問題,只有配對的器官才能夠進行移植。

人體器官移植涉及心、肝、脾、肺、腎、胰腺,以及角膜、骨骼、肌肉和皮膚等,可從屍體或者活體(即活人)上摘取。現在器官移植的普及,使人體及其器官也成了昂貴的工業原料。例如骨骼、肌肉(肌腱)和皮膚,可賣給藥廠製成人造真皮,用於美容及人造真皮移植,或賣給移植公司供外科手術使用。屍體被用於醫學或其他研究,或者也可被製成標本買賣。像心、肝、腎等可以直接救人性命。在少數共產獨裁專制國家裡,人的大腦還被獨裁者(或高官)作為補品而食用。

從醫學上來講,皮膚、眼角膜等完全可以在人死以後再摘取器官,然後進行冷凍儲存和運輸。而心、腎、肝等內臟器官對「熱缺血時間」非常敏感,影響移植器官成活率的關鍵是「熱缺血時間」必須盡量地短,因此要保證或提高成功率,就需要在人剛死或在活體上摘取器官,在極短時間內(腎在12至24小時內,肝在12小時內,心在4至6個小時內)移植到病人體中,否則就會嚴重影響器官移植的成功率。

由於人體器官不像韭菜那樣割完還長,尤其是心臟、肝臟關鍵器官被摘了之後,供體就無法生存,如果從人身上強摘器官就要造成違法犯罪行為。尤其是中國的器官管理非常混亂,因此器官的來源就特別受人關注。

1、器官移植的國際通則

器官移植涉及道德、人倫、人權、法律等諸多社會問題。1991年世界衛生組織通過了人體器官移植的指導性原則,其中規定人體及其各個部分均不應成為商業交易的對象,包括登廣告求取、提供器官,及支付、收取錢財的行為等都應予以禁止,同時也禁止任何參與器官移植程序的個人或機構收取適當的服務費用之外的報酬。

根據這一國際通則,各個國家都制定相關法律,禁止器官買賣。美國幾十年中在器官移植方面有健全的法規和有效的系統,如《器官移植法》、《器官捐獻法》、《腦死亡法》、《器官移植倫理指南》等等。在中國,除了一項被海外揭露出來的、1984年祕密發布的針對利用和摘取死囚犯人器官的補充規定外,中國的器官移植相應的法律仍是空白。

儘管中國每年死於交通事故和其他意外事故中死亡的人數都有幾十萬,不過這屬於預先沒有預料的。像全國交通事故中當場死亡的人確實不少,但在死亡後,首先需要警察第一時間趕到,第二則需要就近的醫務單位有24小時待命的直昇機和高水平外科醫生,第三則是需要有全國病人資料庫,因為在獲得鮮活的器官後直昇機必須在起飛的同時就知道目的地,也就是就近哪個醫院躺著需要何種器官的病人,否則時間太長器官無法保鮮,一切努力都是白費。上面的這些條件,中國還遠遠達不到。

2、中國器官來源的問題

那麼問題就來了,如果要遵守世界衛生組織的國際公認的標準,中國只能得到數量極其有限的志願捐獻器官,根本不可能成為器官移植大國。像具有類似文化背景的日本、韓國,器官來源稀少。然而讓人們困惑不解的是,中國的器官來源極其豐富,許多外國人(包括許多日本人、韓國人)花很多錢來中國做器官移植手術,器官移植成為中國利潤極豐的生意。

如果運用邏輯中的反證法,那麼是不是可以說,中國之所以成為人體器官移植大國,正因為沒有遵守世界衛生組織的國際通則?!

的確,中國的器官管理混亂,犯罪分子、黑社會與黑醫生勾結盜賣器官。在中國有的醫院裡,上手術台沒有搶救過來的病人,腎臟、肝臟等器官被偷走了,沒有人去查,也沒人查得了;有的人被犯罪分子綁架而摘掉器官;也有人在街頭、醫院廁所裡等地方,做小廣告高價出賣自己的器官(但是沒有心臟和全肝)。不過這些不能使中國成為器官移植大國,而且也說明不了那些政府管理的大醫院和軍隊醫院所具有的充足器官來源。

三、中國超豐富人體器官來源

從1999年以來的,中國人體器官移植的數量快速增長,不僅等待時間短,而且數量充足。中國衛生部副部長蔣作君在2005年12月7日「衛生技術評估與管理工作研討會上的講話」中指出:「在數量上,我國已成為僅次於美國的第二大器官移植大國。」

不少做器官移植醫院的網站上公開說,等待器官的時間比世界上任何地方都短很多,只要一個月、一兩個星期甚至一兩天就可以找到配型符合的關鍵器官。如天津市第一中心醫院的東方器官移植中心,在2006年4月初的網站上說:「等待肝的平均時間為兩個星期」;位於上海的解放軍第二軍醫大學附屬長征醫院在其網站上說:「等待肝的平均時間為一個星期」。給人的感覺是隨時都可以得到活體器官。

據調查,在中國150多家部隊醫院中,絕大部分都開展了器官移植。並且從其公開網頁可見,部隊醫院實施器官移植手術的數量驚人。

這些都充分顯示,中國大陸有極其豐富的活體器官來源。人們不禁要問,從哪裡源源不斷地得到這麼多的活體器官?

考慮到器官移植中配對的難度,心臟、肝臟是人不可缺少的關鍵器官,加上中國沒有一個像美國那樣成熟的志願捐獻器官的系統,和中國人不願死後捐獻器官的文化特點,上面這些驚人和反常的數據只能說明一個問題,那就是中國有一個受控的巨大「活體器官庫」,等待著病人(而在國外,是病人等待器官)的配對。(因篇幅所限有刪減)◇

 

2007.10.10大紀元時報

不為外界所知的「活體器官庫」

【大紀元訊】中共衛生部說,目前中國大多數移植器官來自於「死刑犯」的自願捐贈。這個「死刑犯」和國際社會想的死刑犯概念是不一樣的,國際社會只把它理解為殺人、強姦等的刑事犯罪,即第一類犯人中的死刑犯。西方社會沒有第二類犯人,自然也沒有相應的概念。但另一方面,中國衛生部坦言,除了2%的捐贈器官源外,他們對另外98%的器官源無法控制。也就是說,除了每年處決的幾千名死刑罪犯之外,還得有一個巨大的由中國衛生部以外的更有力部門控制的更加祕密的「死刑犯」活體器官庫,隨需摘取,源源不斷地提供活體器官,用於「大多數(98%)移植器官」。這個更加祕密的「死刑犯」活體器官庫的存在,以及誰是這98%器官源的幕後操控者,是中國器官移植的關鍵。
巨大的活體器官庫

這個「活體器官庫」對於許多內部人(尤其是醫生)都是公開的祕密。位於上海的解放軍第二軍醫大學附屬長征醫院的醫生對國際諮詢人員說︰「我們是國家統一有(器官)來源的,這個呢我們怎麼講呢……只有醫生知道啦。」

設在瀋陽的中國國際移植網路支援中心是招攬生意的國際窗口,在「中國臟器移植實際情況」的說明中點出了關鍵,「目前,中國每年完成的移植手術數量僅次與美國,可謂世界上第二移植大國。」「能完成如此數量的移植手術,是與中國政府的支持分不開的。中國政府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衛生部以及民政部於1984年10月 9日聯合頒布有關法律,確立提供臟器是一項政府支持行為。這可謂世界絕無僅有。……」(在盜取器官黑幕被揭開後,被刪除)

曾經以五種語言向全世界招攬病人的天津東方器官移植中心的網站宣稱同樣的精神:「……器官移植手術數量如此之多,這全歸功於政府的支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門、司法部門、衛生部和民政部共同頒布了一項法律,以確保器官捐獻得到政府的支持和保障。這在全世界範圍內都是獨一無二的。」(在盜取器官黑幕被揭開後,被刪除)

如此明白無疑地告訴世界:如此大量的器官來源是與中國政府的支持分不開的,是「獨一無二的」。那麼中國政府是如何「支持」的呢?
重刑犯的器官移植被合法化

上面提到有關提供臟器的「法律」,是在1984年10月,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衛生部民政部」發布的《關於利用死刑罪犯屍體或器官的暫時規定》,這個規定的第四條這樣寫道:

「利用死刑罪犯屍體或屍體器官要嚴格保密,注意影響,一般應在利用單位內部進行。確有必要時,經執行死刑的人民法院同意,可以允許衛生部門的手術車開到刑場摘取器官,但不得使用有衛生部門標誌的車輛,不准穿白大衣。摘取手術未完成時,不得解除刑場警戒。」

中國政府的這個內部規定從法律上解決了巨大「活體器官庫」的問題,但是因為要「嚴格保密」,長期以來一直不為外界所知。◇

 

2007.10.10大紀元時報

「地球上從未有過的邪惡」


前加拿大外交部亞太司司長大衛•喬高(David Kilgour)。(記者林珊如/攝影)

比利時議員扮作買腎病人進行調查,結果發現北京醫院提供的腎臟報價為5萬歐元。圖為北京的一家醫院。(法新社)

【大紀元訊】有一大群人不是常規的死刑罪犯,但是他們在中共的眼裡是比死刑罪犯還要嚴重。他們因為信仰法輪功「真善忍」而被中共視為「階級敵人」,受到中共比對死刑罪犯還要嚴厲的打擊。

江澤民多次下令中共要在「三個月內剷除法輪功」,自然不需要法輪功學員願不願意捐獻器官的問題,在當今造假氾濫的中國,造假證明、假文件是太容易了。據知情人揭露,偽造法輪功學員「自願捐獻」的文件是由專門人員負責的。許多做器官移植醫院的醫生私下都說,他們的器官來源是年輕、健康的法輪功學員。

2006年3月初出現兩位證人,證實法輪功學員法輪功學員被活摘內臟,牟取暴利。遇害的法輪功學員被焚屍滅跡。這兩位證人都不是法輪功學員。

隨後不久,3月31日,一名自稱「瀋陽軍區後勤部下屬的一名老軍醫」的證人站出來指出:蘇家屯地下集中營的確存在,摘除器官也很普遍,焚燒屍體甚至活人直接焚燒也很普遍,但蘇家屯醫院僅是全國36個類似集中營的一部分。
證人的陸續出現,不僅震動國際社會,也震懾中共。

中共的欺騙和掩蓋

祕密集中營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被曝光的第二天(3月9日),為了掩蓋事實,那些相關網站上的信息被刪除或修改了。在3月28日,經過了三個星期的沉默、轉移和銷毀了證據之後,中共外交部終於出面回應蘇家屯集中營事件,首先否認集中營的存在,同時「邀請」記者去蘇加屯調查。有人去了,自然什麼都沒有調查出來。

「老軍醫」5月7日指證,近日總後勤部負責人(中將軍銜)向全國各地方相關軍事機構轉發了在北京祕密結束的「中央軍委處理涉外宗教問題會議」的有關精神。會議強調了資訊保密和安全對國家的重要性,並再度重複特別軍事監管管理區問題的相關資訊作為國家重要機密資訊的重要性,並對洩密行為的嚴厲處罰重複說明。「老軍醫」特別指出,這裡的「宗教問題」是指法輪功問題。

國際第三方的獨立調查

中共「邀請」國際社會來調查,但卻拒絕法輪功學員在北美辦的合法媒體進入中國調查。在這種情況下,海外法輪功學員發起成立了調查團,邀請國際社會一起去調查。不少國家的議員、關心人權的人士參加了調查團,中國的律師高智晟也加入了該調查團。最引人注目的是加拿大人喬高和麥塔斯主持的第三方獨立的調查。

2006年5月8日,加拿大前亞太司司長大衛•喬高(David Kilgour)和著名人權律師大衛•麥塔斯(David Matas)宣布發起獨立調查,並計劃進入中國取證活體摘除法輪功學員器官事件。他們於7月6日完成調查報告。

該兩位調查員經過兩個月的調查、取證,通過對18類證據的證明和反證(Proof and disproof),得出結論,「根據我們目前所掌握的情況,我們得出了非常令人遺憾的結論,即指控是真實的。我們相信,大規模的、違背意願的、對法輪功修煉者的器官掠取一直存在,而且現在仍然在繼續著。」

報告指出,自1999年中共鎮壓法輪功以來,有4萬1,500個器官移植手術的器官來源無法解釋。報告中稱,活體移植法輪功學員器官的說法為這一問題提供了答案。

雖然中國外交部「邀請」國際社會來調查,但是中國大使館拒絕他們進入中國進行實地調查。

法輪功因為信仰「真善忍」,而又人數眾多不為共產黨所容,被打成「階級敵人」。中國警察可以隨意地綁架法輪功學員,把他們非法關在勞教所、拘留所、監獄、集中營、醫院等地方,用酷刑折磨他們,虐殺他們,並且「變廢為寶」,把他們視為活體器官庫。於是中國這幾年來快速地成為世界上最大的器官移植中心,器官交易成了中共政權支持和由軍方管理的巨大黑市,成了黑色經濟之一。

活體摘取器官情景極其慘烈。醫生幹多了就麻木了。由於這些醫生、警察等人知道的黑幕太多,有消息稱他們可能已經成為滅口的對象。

這種變相走私是軍隊在後面管理和操縱的,中國政府中的公檢法、醫院、軍隊、武警聯合一起謀殺無辜的人,盜取他們的器官,然後在國際上販賣。任何個人、黑社會團犯罪團夥在中國軍隊的走私面前,都黯然失色。這是史無前例的國家犯罪行為。國際社會同樣具有責任制止這種「這個地球上從未有過的邪惡」。◇

 

2007.10.10自由時報

黃金謊言 徹底拆解
台灣米糖,救了中國國民黨;美援,化解蔣政權財政困境

■ 曾麗珍

關於中國國民黨疏運黃金來台之數量,蔣介石秘書周宏濤在其口述《蔣公與我,見證中華民國關鍵變局》書中指出,一九五○年六月七日央行總裁呈蔣介石報告說明,一九四九年以來運至台灣的純金,共三百七十五萬五千五百四十餘兩,但至一九五○年五月底止,連同撥付台銀的台幣發行準備金八十萬兩在內,總共耗掉三百二十一萬兩千五百四十兩,僅剩五十四萬兩千九百四十兩。消耗最大宗為軍費,平均每月須撥付近十八萬兩,幾個月來花掉兩百一十五萬餘兩,運台純金僅夠再支撐三個多月。

一九五一年一月嚴家淦在中國經濟月刊發表「一年來的中國財政」,一再強調一九五○年是財政最困難的一年,且提到一九四九年下半年幣制改革後,國庫收入為支出的八分之一,大量消耗庫存準備金。

再根據趙既昌自傳《財經生涯五十年》一書所言,一九四九年七月國共內戰正殷,趙既昌奉命隨田糧署田雨時署長及軍政部糧秣司長王洲機到台北,與台灣省當局會商軍糧問題。可見一九四九年國民黨政府正拿台灣的米糧支撐對共產黨戰鬥所需,並且當年國庫的黃金若有大量耗用,也非用於台灣,而是用在中國作戰的軍隊。

再看「中華民國三十九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書」,該年度歲出決算十二億九千六百二十五萬元新台幣,歲入加計其他收入總計九億多,不足百分之三十一點五,以舉債九千六百四十六萬元、賒借收入三億一千三百一十三萬元彌補;賒借收入中有黃金及美金等各式外幣及新台幣,一九五○年底止,政府向央行質押透支之黃金為兩百五十八萬四千八百七十三兩,其中一九四九年以前積欠一百五十一萬六千三百五十一兩,一九五○年度結欠一百零六萬八千五百二十二兩。這本由審計長張承槱報告的決算書中指出,「財政部在中央銀行帳上,實際欠款折合為新台幣三十二億一千六百六十六萬餘元,此項墊款應由國庫償還,惟在大陸時期,央行由滬帳移轉之各項外幣活期存款及暫記收款,……該行因渝滬時期,僅憑三十八年五月十六日餘額表移轉,併入現帳,而無詳明記載,故無從清理,……財政部對三十九年以前大陸部份欠款,停止給付,自屬正當。」而中央政府又於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七日才遷到台北,可以判定一九四九年前之一百五十一萬六千三百五十一兩黃金,就是在大陸部份之欠款,用於在中國的國共內戰!

我們不免質疑,這一九四九年之前積欠之一百五十一萬多兩黃金有運來台灣嗎?綜合當年省財政廳長嚴家淦及周宏濤的說法,一九五○年庫存黃金幾乎用罄,所以若有運黃金來台,最多也就是一九五○年帳上向央行賒欠的一百零六萬八千五百二十二兩,加上八十萬兩的幣制改革準備黃金而已,總計為一百八十六萬八千五百二十二兩。以該決算書的折算率,每兩黃金折合四十元美金,總值也不過是七千四百七十四萬美元。而一九五○年台灣出口結匯額九千三百零七萬美元,其中以搜刮農民之米糖出口所賺取之外匯就有七千七百一十二萬美元,占出口值的百分之八十二!台灣農民一年的米糖出口值,就抵過來台黃金的價值了(何況這決算書上由央行賒借給國庫的黃金,也不見得全是從中國疏運來台灣的)!

直到一九五○年六月韓戰爆發,美援恢復,每年約有一億美金流入,才讓國民政府的財政困局改善。因此,真正要說在台灣經濟起步上的貢獻,應是美援及台灣農民每年的米糖等農產品出口,而不是所謂中國國民黨帶來的黃金。

(作者為政大台史所碩士生)

 

2007.10.10自由時報

是不是中華民國有問題

■ 黃招榮

在美國西雅圖舉行的世界電玩大賽,台灣選手劉祐辰被中國選手及記者搶奪國旗,還被辱罵「狗生出來的」。劉祐辰並沒有高喊「台獨」,也沒有「去中國化」,而是拿出中華民國的國旗在「捍衛中華民國」,為什麼還會被羞辱「狗生出來的」?

中國的團體來台,台灣的一些機關單位就非常卑屈的、自動的把中華民國國旗藏起來。宋楚瑜在訪問中國時,說他是「中華民『族』」的第一個省長,卻不敢說成「中華民『國』」。就算是奧運會,中華民國的國旗也不得使用。中華民國的國號、國旗為什麼在全世界都這麼「顧人怨」?難道是全世界的人都有問題,還是「中華民國這國旗、這國號」有問題?「捍衛中華民國」的選手竟然被暴力相向,可見中國暴力對象絕不只是「台獨」。

台灣現在還在用這已被取代的國號、國旗,不但走不出國際社會,還給足了中國犯台的藉口。台灣若再不作改變,國旗被奪、國號被迫變更,台灣人一再被羞辱的事情,仍會一再重演。(作者為碩士,國小教師)

 

2007.10.10自由時報

合力抗中

■ 丰幸子

第一、我們選手得到競賽名次,當然可以揮舞國旗以示光榮,況且比賽地點是美國西雅圖,又不是中國北京,憑什麼要看中國臉色,事後還要受到中國選手的無禮對待和嗆聲?

第二、我們揮舞的是中華民國國旗,不是對岸所說的台灣國國旗,如此平等互惠尊重對方的雅量都沒有,兩岸如何開啟互信、互惠的官方或民間雙邊論壇或協商呢?顯然絕非哪一黨執政就可以受到中共合理的對待,中國打壓台灣是不分你是拿中華民國國旗或台灣國的國旗。

第三、若是國際運動競賽,必須無奈的使用中華奧會會旗也就罷了,這是電玩大賽,在不侵犯他人自由與權益時,均享有揮動象徵我們國家的旗幟,難道揮舞中華民國國旗是這麼令中國選手難堪的事嗎?

台灣別再內鬥了!中國選手都可以在別人的場所欺侮我們的選手,更踐踏我們的國旗,貼著藍綠標籤的各位諸公們,該是為目前憲法所賦予國家尊嚴的青天白日滿地紅的旗幟捍衛一下吧!(作者為高雄市民)

 

2007.10.10自由時報

涉違電信法 海洋之聲張志梅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