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107 自由時報 王效蘭這回爆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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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1.07 自由時報

王效蘭是誰?儘管台灣媒體或許有一半人知道,但一般閱聽大眾未必知道,現在因自由時報的一張照片中沒有她的身影,幾家報紙卻批的不可開交,在真相未明前,連若干學者和民間團體也參一腳,扣以「違反新聞專業和道德」帽子,是否妥當?值得檢討。不過,王效蘭則因報紙的莫名炒作,一夕之間爆紅了。

無論就學理或實務而言,新聞報導的價值乃取決於時間性、影響性、顯著性、衝突性、異常性及鄰近性。以此觀之,教宗接見台灣朝覲團的照片,其較具新聞性的地方,是因台梵關係微妙的效應,而非因法藍瓷公司總裁陳立恆的關係。簡言之,是法藍瓷與媒體關係不錯,故由他的公關經理提供照片(按:自由時報刊登的位置為第四落D10消費版,顯見新聞性沒那麼強),至於鄰近陳立恆身旁的王效蘭,並非「主角」,如果只是教宗接見王,依台灣媒體的本位主義,恐怕只有聯合報系刊登了,也不會發生照片誤解的問題。

王效蘭是誰?她是聯合報創辦人王惕吾的女兒,亦曾是民生報的發行人,現為聯合報發行人。換言之,如果她是朝覲團的主其事者,這樁照片風波根本不會發生。問題是法藍瓷公司認為教宗的接見,是難得的公關機會,自然願意提供符合各報需求的照片,因為沒有一家報紙會把他報的老闆照片放大刊登,此無乃人之常情,而自由時報也不會笨得把類似公關性質的照片變造,何況此又非動態的新聞性照片,沒有出此下策的理由;若將其無限上綱,不僅是小題大作,反易有故入人罪的之嫌。像聯合報在去年三月十七日於第一落A4版(重要版面)譯刊英國「經濟學人」的報導,也曾扭曲原文,標題為:「去蔣化 像文化大革命」,然因將原文的(cultural revolution)譯成「文化大革命」(the Cultural Revolution),其涵義自然不同,致引發爭議,但並未見有更正和道歉。是以舉凡新聞事件,須先查明真相,始能就事論事,並相互檢討自省及自律,自易產生良性循環作用,有助導正報業的亂象。

自由時報能立即坦然說明此事的來龍去脈,並表示「因不察而致誤用,謹向讀者和社會大眾表達歉意」,充分展現媒體負責任的態度,揆諸今天的報紙尚不多見。也就是說,當報紙同業相互批評時,何妨先刮好自己的鬍子,才是正道。

譬如筆者每月替新聞公害防治基金會撰述的報紙觀察報告,光是錯假新聞(烏龍新聞),在二○○六年全年就有一三二則,其順序為中國時報↓聯合報↓蘋果日報↓聯合晚報↓自由時報最少。而據二○○七年一月至十一月的統計,竟高達四八四則(有更正者,不過四十一則),而其錯假表現順序亦如二○○六年排列者。

曾任一九八五年美國「國家攝影記者協會」(National Press Photographers Association)會長威廉.桑德斯(William Sanders),就說過一句名言:「新聞工作是良心的事業」。媒體要有勇於「認錯」的態度,所謂「過不憚改」,便是這個道理。

像紐約時報、華盛頓郵報等大報,幾乎平均每天刊六、七則更正,表現得堂堂正正,即連地方報紙如「舊金山紀事報」,也都天天有更正啟事,此無它,乃是對公眾負責任的態度,並無損其報格。倒是遮遮掩掩或「大街罵人,小巷道歉」,欲蓋彌彰,反惹人生厭。

(作者呂一銘 為前台灣新生報發行人兼社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