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308自由時報  麻木不仁的市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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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08自由時報 

一九九九年九二一大地震,東星大樓的崩塌,共造成七十三人死亡及十四人失蹤。居民請求國賠勝訴,馬市府卻一再上訴,與市民纏訟,直到馬英九二○○六年下台,東星大樓仍未重建。

東星大樓居民承受地震災害,親人生離死別,家園崩塌而居無定所,但當他們在最無助與傷痛之際,向馬市府請求國賠,馬市府卻不肯負責,拒絕賠償,雙方纏訟達九年餘仍未確定,無異是對受災戶再一次沉重打擊,顯見馬市長面對自己的市民時,是如何地麻木不仁。

本案纏訟多年,一審台北地方法院及二審台灣高等法院,皆判決認為台北市政府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有疏失,而應負賠償之責,受災戶數次懇求北市府接受高等法院判決不要上訴,讓受災戶能免於沉重的訴訟之累,但馬市府仍堅持上訴最高法院,最高法院認為二審法院就北市府所屬公務員是否有疏失及其與大樓倒塌是否有因果關係說理不明,發回台灣高等法院重新審理。馬市府執意與受災戶纏訟,導致東星大樓到二○○八年尚未重建完成;此大樓是所有九二一受害大樓最晚開始重建的。

全案至今纏訟未決,受災戶在最困苦、傷痛的時候,馬市府卻以最無情方式對待之,面對重大災害,不敢承擔,對受災戶落井下石,豈是「麻木不仁」可以形容者耶?

(作者陳欽煌 為法律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