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619自由時報
記者鄒景雯/專訪
前駐日代表許世楷昨日受訪指出,歐鴻鍊把他召回當砲灰,是因為歐自己不敢面對立法院;卸任後他將回到台灣定居,國民黨當年那些弄戒嚴令、刻意跑到美國生孩子的人,如同向天吐痰,「台奸」正掉在他們身上。
記者問:海釣船的整個交涉經過如何?
許答:這件事發生,屬於琉球的那霸辦事處負責第一線,我們的漁船在此,經常需要前去處理,這次比較不一樣,不是漁船,是海釣船,搭載釣客前往海釣,性質不同,但我在原則上完全相同,不待台北交代,就是要求日方立刻放人,先把人救回來再說,因此十六個人,第一批先回來十三位釣客,第二天又交涉放了兩位,剩下船長一人。
十日半夜三點事發後,除了與那霸辦事處保持聯繫外,那一天,我一連去見了九個人,包括兩位現任大臣、兩位水產省高官、前首相、三位自民黨幹部,與日本高層密集交涉,這些行程在秘書處有詳細的紀錄,因為兩國沒有正式外交關係,我無法對外發布。我告訴他們,不要因為這一件事,這麼好的台日關係搞壞,他們皆有同感。
積極奔走救人 突然被叫回台
十二日,我到日本交流協會呈遞抗議書,內容有四點,就是總統府發出的四點聲明,我主動翻成日文送給日方。以及十一日剛好前副總統呂秀蓮來訪,我陪同她前去與麻生前外相、日華議員懇談會平沼、前首相森喜朗等見面時,也都是談這件事情,希望他們協助。
船長的部份,第一天,他說日本對他很壞,根據我了解,日方並沒有羈押他,讓他住在普通的旅館,那霸的秘書第二天趕去陪他,聽說晚上都可以喝酒,很自由,也可和台灣聯絡,身分叫「參考人」,船長自己也承認,第一天不好,以後就可以了,這都是我們努力的結果。
問:被召回是怎麼回事?
許:就在剩下船長一人未釋放的這個時候,我接到歐部長電話,他指示我,必須告訴日方,船長要立即釋放,否則將召回大使,我照做了,日方沒多久、即十三日也把人放了,我馬上打電話告訴歐部長這個消息,他在電話中非常高興,我心想事情的第一個階段應已初步完成了。
但十四日我突然接到台北的通知,上面寫著:為了提出報告和商量此後持續工作方針,即刻返國!這時我開始覺得奇怪,十三日通電時說不用了,怎麼又來了這通知?上面也沒有召回的字眼,所以我也搞不清楚這到底是召回,還是找人回去商量?
於是,十五日我打電話回台北問歐部長,他說,沒關係啦,星期一(十六日)回來也可以。我想早一點回去也好,因此當天週日就回來了,當晚九點,就在外交部開了記者會。
那天,部長告訴我,要我週一下午兩點半去立法院作個報告,因為我早已完成了兩份報告,一個是整個台灣與日本最近的關係,一個是這個事件的交涉過程與建議,我也先送了一份給部長過目。我想若去國會,也以這兩本為基礎即可。
問:後來你沒去,馬先生與歐部長都有批評,你的立場為何?
許:第二天一早起床,看到報紙,電視也有,什麼許世楷台奸,不盡職、櫻花卡、他是日本人、不是台灣人,因此交涉都為日本人講話,我愈看愈氣,特別是台奸,我特別氣!
說我台奸的人要很小心,我從年輕時到現在,追求的都是台灣的民主化、自由化,這四年我被派去日本,思考的也是台灣如何在國際強化生存?美國有台灣關係法,再加上日本有日美安保,日本與台灣的關係非常重要,尤其台美日在民主自由的社會價值觀完全一樣,只有中國不同,仍一黨獨裁,若台灣被中國合併,豈不要重走回頭路?若是加強台日關係的人是台奸,則和中國往來的人算什麼?我把這兩個字還給講我的人!
立委若聽我報告後再說,我即使不高興,但認為這就是你的反應,偏偏是一早就這樣羞辱,明明就是不想聽我說嘛,因此,當天我臨時決定不去,改開記者會,完整地向人民報告。
後來,我看到歐部長有句話很關鍵,記者問他許世楷不幹了後續怎麼辦?歐說,「反正這個事情都是我們在台灣弄的」,與東京沒什麼關係!
外長爭功諉過 不敢赴立法院
既然照他說一切都是他在台灣處理、掌控的,那麼該去立法院的應該是他,他最清楚、最了解嘛!結果他不敢去,全盤掌控的人不去,要我一個沒做事、不知道的人,大老遠從東京浪費公帑回來去報告,這對嗎?這是看不起、欺騙立法院,是他有問題,不是我有問題!
事後知道是這樣,真是夭壽,他不能保護部下,還怕死,頂不下去,至少他應陪我一起去,都沒有,一直到現在他還是不敢去,外交部可以這樣嗎?
問:歐部長說都是台北處理的,你有接到台北任何指示與協助嗎?
許:他只有打電話給我說不放人就召回!所謂台北處理的是他講的,他沒告訴我,所以我不知道。
問:政黨輪替後,究竟何時請辭?歐部長說是海釣船事件發生後,是嗎?
許:我寫過二封書面的,第一次請辭是六月九日晚上十二點隨外交郵電一起送出,動機很單純,與海釣船事件無關,因為事件發生在十日凌晨三點多,我半夜得到報告爬起來,又是一段時間後的事。
辭職信內容是:政權交替,我是陳水扁總統任命,新總統當然有新任命,而我在五月十九日的兩週前,已告訴代表處同仁,五月十九日即將告一段落,業務必須整理妥當,以便五二○後隨時可以交給新的代表。因此請快派人來。我也寫著,我可以暫時幫忙看守一陣子,最慢在七月底以前一定要離開,甚至我建議,日本六月二十一日閉會,屆時較為空閒,若新人這時來交接,我可以多告訴他一些。
十六日中午,我決定不去立法院後,又寫了封辭職信給部長,上面強調,我方要的放人、道歉、賠償三項要求,日方差不多都回應,請盡快准辭!
問:卸任後,會繼續保留櫻花卡嗎?
許:這件事結束後,我和太太要回台灣定居,大坑的房子還在,但兒女都在日本生根了,留著卡,是想將來有一個人先走了,另一個可以去日本與兒女在一起,不然一個人怎麼辦?或是兩個都不好了,就要一起去找兒女照顧。
美國是移民國家,先有綠卡,五年後可申請為公民,因此綠卡是成為公民的前奏,日本不一樣,不是移民國家,他一開頭就問你,要國籍還是居留?我的護照被國民黨沒收,必須二選一,我說我不要做日本人,只要能居留,因此有了櫻花卡到現在。
若要追究,我要問,國民黨獨裁政權當年你做了什麼?想到這裡,有種台灣人的悲哀,這個歷史背景是誰造成的?因此,講這些話的人,尤其是前朝弄戒嚴令的這些人,有的還特地跑到美國去生孩子,弄個身分,或是為了維持綠卡,多久就要跑去美國一趟,我不是他們這種人!他們這些人罵人台奸是向天吐痰,掉下來就是他們自己。
問:你是日本法學博士,如何看待釣魚台主權與漁權問題?
許:台日間的摩擦許多來自抓魚的問題,釣魚台是傳統漁場,因此衝突經常發生,我們早就主張釣魚台是我們的,不是馬英九說現在他才主張,但只強調領土、主權,漁民的生活與問題並無從解決,因此,我們的主張未變,但是否雙方先擱置主權爭議,坐下來討論漁業協定,商定怎麼去、怎麼抓,漁民也可安定。
這有前例,日本的北方四島有兩個被俄羅斯佔去,日本船一去就被抓,後來日本就先擱置,簽了協定,日船繳錢後進入,但日本仍強調那兩島是日本的,這就是實務的解決。過去兩次談判失敗,就是我們一來就說主權,他們就不談了。台灣可以和日本交涉,釣魚台是台灣傳統的漁場,應讓我們過去,不必繳錢也說不定,但一定要坐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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