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820自由時報   查扁案 人民不要黑手 要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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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820自由時報   

記者鄒景雯/特稿

陳水扁與吳淑珍匯款海外案,不容有一絲模糊地帶,必須嚴加徹查,務必找出真相,給國人一個交代!在民氣可用之際,司法人員應秉持獨立精神專業辦案,拒絕任何政治操弄,政治人物從馬英九以降,更請把那撩撥皇后貞操的手拿開,使台灣步上法治國,而不是重燃藍綠對抗的野火,來遂行個別政治需求,卻混淆人民要求澄清吏治的期待。

扁珍一家的匯款路線圖,也就是錢怎麼來?錢怎麼去?是本案最重要的核心,國人都非常關注,這是一個是非黑白的司法案件,唯有在最純淨的環境下,才能凸顯出台灣成為成熟公民社會的要件,但本案自曝光以來種種人為介入的劣質手法,盡呈大眾眼前,可謂斧鑿太深、刻痕太多,在在違背了諸多跨越黨派本應信守的基本價值。

首先,這個案子的爆發,起因於瑞士檢察官的司法互助要求,我駐瑞士代表在上月七日就已接獲公文,二十三日才經外交郵包寄抵外交部,期間拖延超過兩週,這個動作若無心,屬怠忽職守,若是有意,則他有沒有向扁通風報信?或向馬口頭告知?為何拖延?值得探究。

其次,這件公函在七月二十五日到達外交部,以及三十一日傍晚再轉至法務部,原則上府院等行政部門至遲已經在這個時段陸續獲知了消息,馬也坦承他早就有所了解。那麼,難免引人好奇的是,固定在每週三見刊的週刊於八月十三日披露此事,其時間點是怎麼拿捏的?據知,相關單位是在再上一週的週末前已將消息提供給該刊,由其去進行撰寫與平衡的準備,巧合的是,在當週的週一、即十一日,研考會裁示要在十四、十五日進行馬劉滿意度民調,這個時間是週刊報導的次日,洪秀柱開記者會根據資料揭發的當天,新聞熱頭上,箇中有何玄機?

「不見得是競選經費」

馬總統企圖引導辦案?

刻意把調查中的司法案件曝光已收其利,瑞士方面在驚訝之餘已在受訪時公開向台灣喊話,特偵組的檢察官也抱怨,資料提前走漏,恐影響後續辦案,那麼是誰在給司法橫生枝節?

再看幾位首長在十五日的連番發言,那就更毫無忌諱了,不知是大喜過望,致忘了拿捏分際?或執政績效不佳,根本就懶得隱藏那打自內心舒了一口氣的快慰?例如,馬遠在國外都可以點出關鍵「不見得是競選經費」,他是怎麼知道的?是司法單位向他報告的嗎?司法獨立辦案應該向他報告嗎?若是馬自己假想的,他企圖引導辦案嗎?

「遺憾陳致中已出境」

法部長操弄政治語言!

劉兆玄更是大剌剌地說,司法單位已掌握全面性的情資,他又是怎麼知道的?法務部長告訴他的?提到法務部,王清峰尤其誇張,她在同一天說,「知道陳致中夫婦已出境,感到難過遺憾」,問題是,陳致中九日赴美,當時事情尚未爆發,當事人何來「應留下來協助釐清案情」之理解?法務部有限制其出境嗎?答案是沒有,早在七月底就知情的法務部,又為何故意讓當事人出境?王清峰難過遺憾什麼?自己的失職嗎?一個法務部長明顯操弄政治語言,恐是威信掃地。

監察院已表示要就扁不實申報競選經費,及公務員怠忽職守進行處理與調查,這非常有必要,若欲向全民宣示真秉公,不是權力者遮羞布,就該既打蒼蠅、也要打老虎!上述當朝的老虎,誰有所違失?要做到王建煊說的,一個都跑不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