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904自由時報   馬:兩岸非國與國 屬特別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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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04自由時報   

接受外媒專訪 提新定義

〔記者彭顯鈞/台北報導〕對於兩岸的「關係」,馬英九總統接受國外媒體專訪時提出「新定義」,他指出,海峽雙方的關係應該不是兩個中國,而是雙方處於一種「特別的關係」,但不是國與國的關係,馬總統認為,兩岸主權爭議目前無法解決,但可用「九二共識」暫時處理。

馬總統於八月廿六日接受墨西哥太陽報董事長瓦斯蓋茲專訪,總統府於昨天公布專訪內容。

府說明:兩地區 兩當局

總統府發言人王郁琦進一步說明,總統所提「特別關係」的觀念,是根據憲法增修條文第十一條規定,「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間人民權利義務關係及其他事務之處理,得以法律為特別之規定」,在憲法架構下,中華民國就是自由地區,也可稱為台灣地區,對岸是大陸地區,每個統治地區上面有統治的當局,「我們是台灣當局,他們是大陸當局」。

馬總統表示,海峽雙方的關係應該不是兩個中國,而是在海峽兩岸的雙方處於一種特別的關係;兩岸不是國與國關係,「這點非常重要」。

馬總統強調,「我們的」憲法無法容許領土上有另一國,「他們的」憲法也不允許領土上有另一國家,所以雙方是特別的關係,因此不可能取得包括墨西哥在內任何國家的「雙重承認」。

太陽報詢問,中華民國台灣是主權獨立國家,中國又說台灣是其一省,似是無法妥協的紛爭,總統是否有和解之道?

主權爭議 92共識暫處理

馬總統表示,此為主權層面爭議,目前無法解決,也沒有答案,但此爭議可暫時處理,即雙方有九二共識,雙方對一個中國原則都可接受,但內涵有不同看法,他希望兩岸在外交上不要再惡性競爭,和平共存才是雙方國際相處最理想的方式。

至於兩岸軍事問題,馬總統指出,政府要建立一個小而美的國軍,能夠嚇阻對岸採取任何軍事行動,這方面政府要維持國防預算不少於GDP(國內生產毛額)三%,讓國防能夠真正保衛國家安全,「但我們不會採取攻勢的作為,戰略上一定是採取守勢」。

馬總統強調,大陸對台灣部署飛彈,每年以差不多八十到一百枚的速度增加,對台灣的安全造成很大威脅,政府將來和對岸發展關係時,會要求對方簽署和平協議。在簽署和平協議前,政府會要求對岸對這些飛彈做一些處理,因為台灣不願意在飛彈的威脅之下進行和平談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