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928自由時報    食品標原料產地 綠推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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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28自由時報  

將推「China Free」認證

〔記者曾韋禎、施曉光、王昶閔/台北報導〕受到中國毒奶粉風波影響,民進黨立院黨團擬推動修改食品衛生管理法及商品標示法,規範食品原料須標明生產地、原產地,希望能於三十日的程序委員會排入議程。未來將進一步結合有公信力的機構,推動「China Free」認證,保障台灣民眾食的安全。

衛署同意加速修法

衛生署官員表示,衛生署也打算修改食品衛生管理法,推動市售食品的原料產地標示,初期可能先從幾個主成分的產地標示做起,相關修法工作,將在危機落幕後,加速進行。

藍委質疑綠營作秀

國民黨團副書記長呂學樟則質疑,綠營純粹只是作秀,如果把規定訂得更繁雜,造成不便,將影響經濟發展。因此,他建議政府應針對來自爭議產地的產品,嚴格把關檢驗,讓民眾可以吃得安心。

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表示,所有黨籍立委已於二十六日的黨團大會完成連署,此提案將於二十九日送到議事處「掛號」,希望排入程委會議程,此案攸關民眾飲食安全,相信國民黨團不會反對,否則只是凸顯國民黨的無能。

黨團幹事長賴清德表示,業者可能會覺得麻煩,但把所有原料產地清楚標出,讓民眾選擇,也方便業者做生意。賴清德指出,黨團也會建請社會公正單位,推動「China Free」認證,即使成本比較高,但為了食品安全考量,相信民眾會樂於選購。

立委管碧玲表示,在高度國際化的今天,原料在各國間流通,建立詳細產品履歷是必要的。此次中國毒奶事件顯示,台灣生產的產品,也會遭中國原料污染,只標明產地當然不夠。

民進黨團此次將修改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七條第二款關於食品包裝上的標示,由原先的「內容物名稱及重量、容量或數量」,修正為「內容物之原料生產地、內容物之名稱、原產地及其重量或數量」;第十七之一條對於散裝食品之販售規範,由原先的「以中文標示原產地」,修正為「以中文標示原料生產地、原產地」。以及商品標示法第九條第三款,將商品生產、製造或進口商應標示商品內容的「主要成分或材料」,修正為「主要成分或材料,並載明原產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