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015自由時報   綠批馬放縱情治 非法監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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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15自由時報   

調局:絕不會非法監聽

〔記者曾韋禎、林慶川、楊國文、王寓中/台北報導〕馬總統在就職演說宣示要杜絕非法監聽,七月三日視察調查局、警政署、國防部軍情局等單位時,再度要求執法機關不得非法監聽,國慶演說又宣示禁止非法監聽。但調查局昨日招標採購行動偵蒐系統,民進黨立委質疑馬表面說「禁止非法監聽」,卻放縱情治單位進行白色恐怖式的監聽,讓台灣重回威權統治時代。

對此,調查局昨指出,採購此項器材後,將訂立嚴格管理辦法,絕不會非法監聽。

總統府發言人王郁琦昨則表示,馬總統對於非法監聽深惡痛絕,上任以來,嚴格要求情報單位,不得非法監聽,調查局招標採購的設備,乃用於犯罪偵查。王強調,非法監聽的根源與上位者的態度有關,馬堅決反對非法監聽,情報單位絕不敢違逆。

偵蒐範圍逾萬平方公尺

立委高志鵬表示,調查局昨招標採購行動偵蒐系統,在規格上要求「每分鐘處理用戶數不得低於三百個」、「偵蒐範圍達一萬平方公尺以上」,且規避「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十三條「不得於私人住宅裝置竊聽器、錄影設備或其他監察器材」的規定。因為屆時只要把車輛開到家門口,就可以對所有人進行監聽。

高志鵬諷刺,如果監聽到劉兆玄與紅粉知己的對話,調查局會呈報嗎?

立委葉宜津表示,只要監聽車停在青島東路、鎮江街口,立法院、監察院、喜來登飯店都會被監聽到,不管是藍綠立委、官員、記者、外賓都無法倖免。立委陳啟昱譏,馬總統若要傾聽民意,應親到基層去,而不是透過非法監聽的方式。呼籲馬政府還給民眾免於恐懼的自由。

綠質疑可同時監聽300人

立委王幸男指出,標準監聽程序是檢警經法官同意後,才能進入機房針對個別電話監聽,現在調查局可以不經法官同意,無差別地同時對三百人監聽,已嚴重侵犯個人隱私、通訊自由,嚴重違憲。王幸男質疑,難道是馬英九不改其爪耙子本性,當了總統也要監聽。王幸男表示,就算調查局買了這些設備,也該交給法院保管。

調查局昨天發布新聞稿指出,購買此套偵蒐器材,主因在於歷年來偵辦毒品案件,發現製毒工廠大多設在深山,陌生人出入極易被發現,透過此器材可掃描取得可疑行動電話門號,及確認行動電話用戶所在位置。

對於媒體報導此器材一次可監聽三百人,調查局指出,實際上一次僅能監聽一線,但為免社會疑慮,本案將明確在採購規範上揭示必須取消監聽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