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019自由時報   毒奶 銨粉 溝通—請早日建立國家風險評估與決策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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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19自由時報  

新聞報導,衛生署查獲一批中國製的碳酸氫銨(銨粉)含有七十到三百ppm的三聚氰胺(melamine)。報導並說,這批問題原料,大部分用在餅乾和油條裡。使得三聚氰胺事件,繼毒奶之後,再次成為新聞焦點。

三聚氰胺事件中,我們常聽到許多官員從濃度或是標準值來解讀該問題,卻很少從健康風險評估、風險管理與風險溝通的角度進行審視。我國衛生署原來聲明在食品中不能添加三聚氰胺,立場是對的。但在考量不同儀器的偵測極限後,卻改變立場,比照香港寬鬆作法,訂定二.五ppm(百萬分之一)為可容許標準。這種作法無異承認三聚氰胺存在於食品的合法性。因為食品中並不允許添加三聚氰胺,即若是經由包裝容器污染,不管使用何種儀器,都不應檢測出(ND)。

美國食品暨藥物管理局(FDA)文件中,針對不含雜質的純三聚氰胺,曾經使用動物實驗推估人體中可忍受的「參考劑量」(RfD),最後得到○.六三mg/kg bw-day。其義涵是每人每日攝入劑量如低於此值,終生無受毒害之虞。歐盟食品安全署(EFSA)也對三聚氰胺訂定RfD,其值為○.五mg/kg bw-day。

假設從出生至兩週歲,每天餵食嬰兒二四○公克含有二.五ppm三聚氰胺的奶粉,嬰兒平均體重為七.九公斤,計算得兩年內每天平均食入劑量為○.○七六mg/kg bw-day,僅為美國FDA之RfD值的○.一二倍,為歐盟RfD值的○.一五倍。從風險評估的專業觀點而言,當該倍數小於一.○時,可認為無健康之虞。但三聚氰胺不得添加於食品中,其食品中容許濃度仍應為「零」,或「不得檢出」。

另外一個更令人擔心的議題是,若工業級三聚氰胺含有其他結構類似的危害物,可能產生如世界衛生組織(WHO)擔心的複合毒性,這是一個更複雜的新問題,如次,上述推估的RfD並不能作為本事件風險評估的依據。

實際上衛生署最近公佈的食品白皮書中,也專章將食品風險管理列為工作項目。我們殷切期盼政府儘速建立國家風險評估與決策機制,訂定明確的風險評估作法,才能以沉著有備的方式處理類似事件。民眾對風險的認知,容易以感受為依歸,對於切身的風險感受遠超過專家的理性分析。對於其不熟悉的事物會產生恐懼,對於不符合社會公平正義的事件會產生憤怒,所以政府應重視對民眾的風險溝通。

(作者江舟峰、藍郁青、凌明沛、謝顯堂 皆任教於中國醫藥大學健康風險管理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