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020自由時報   論遊行「討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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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20自由時報  


一○二五大遊行訴求「顧主權」,不少基層民眾認為應以「討回被中華民國竊佔的台灣主權」為主。

討主權,近者如波羅的海三小國及東帝汶,向強敵蘇俄及印尼「討回被竊的主權」,各國認同而支持其公投獨立。遠者如一九四五年北越趕走受降的「中華民國」,而免於中國魔掌。台、越同被滿清統治,戰後也同係依「麥帥一號令」由中華民國受降,為何命運不同?因為台灣沒有拒絕。

當年中華民國本想利用受降兼併北越,像併吞台灣一樣,故派了二十萬大軍,但胡志明抵抗,他雖只有六百支槍,卻使中國知難而退,故一九四五年九月廿八日蔣介石派的盧漢被逼,在河內受降時說:「中國軍隊赴越目的為維護治安、保障和平,任務完,即行撤退」。台灣當年若也反抗,就沒有六十三年來數不盡的劫難。幸好,現在若知道「討主權」,也還來得及。

一九四五年的一○二五,陳儀只帶了約三萬軍隊,也是根據麥帥一號令,在台北受降時竟說:「從今天起,台灣、澎湖已正式重入中國版圖,置於中華民國主權之下」。可是台灣人沒異議。而民進黨在一九九九年又通過台灣前途決議文,聲明台灣主權獨立,名叫中華民國;根據這個決議文,一○二五遊行要「捍衛」或「顧」或「護」或「反對掏空」的是中華民國主權,而不是台澎主權,民進黨應該說清楚,所談是哪一國的主權,以免遊行民眾受愚弄。

台灣的問題出在民進黨承認中華民國,但中華民國不承認台灣的主權,這一點,民進黨應思反省才是。

(作者沈建德 為留美企管博士,前中興大學企管系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