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023自由時報   處理張銘清事件不宜有雙重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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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23自由時報   

來台參訪的中國海協會副會長張銘清,前日上午臨時更改行程,前往台南市孔廟參觀,被民眾認出後包圍抗議,民眾對他高喊:「台灣要獨立」、「台灣不是中國的」,張銘清則一路後退,在混亂推擠中,張跌倒在地,隨即倉皇返回飯店休息。此事經電子媒體現場報導迅速傳開,藍營方面從府院黨,加上一些曾備受中國禮遇的過氣政客,以及部分親中企業家,砲口一致,猛烈抨擊暴力。下午中國國台辦、海協會發表強烈譴責,要求台灣「嚴懲肇事者」,馬政府傍晚立即撤換台南市警察局長,警政署長並自請處分,而台南市議員王定宇也在事發四小時後接到約談傳票。一番處置後,海基會當天晚間隨即回函海協會,稱我方已依法追究肇事者責任。

反對暴力,追求和平,是普世價值,因此對於暴力事件,任何人無論黨派或統獨立場如何歧異,均應加以反對。然而,張銘清跌倒事件,到底是民眾施加暴力,或是自己不慎摔倒,仍須查明事實真相,不能遽下定論。尤其,部分民眾基於維護台灣主權獨立與尊嚴,而自發性對假學術之名前來台灣為陳雲林探路的敵人採取抗議行動,因而引發火爆場面,導致對方在推擠中跌倒的意外事件,竟要承擔使用暴力的污名。甚至,將之無限上綱,意圖全面抹黑本土路線及其支持者。換言之,要譴責與查辦暴力,不能捕風捉影,預設立場,必須以客觀超然的態度追查是否真有暴力行為存在。但張銘清跌倒事件迄今,仍未有一個清楚完整的圖像,藍營與統派陣營就見獵心喜,一陣窮追猛打,表面打著反對暴力的正義旗幟,實際卻在進行政治鬥爭。

再者,反對暴力的標準應該是一致的,不能因為黨派、族群不同而有雙重標準。然而,比較起馬政府對此與日前陳水扁前總統遭男子蘇安生公然踹傷事件的處理方式,便可發現統派政客的正義感是褊狹的、選擇性的,適用於特定族群與意識形態,而非放諸四海皆準的法則。藍營的雙重標準作法,由以下之申論可見。首先,張銘清是中國海協會副會長,依據統派口口聲聲遵循之中華民國憲法,他是叛亂團體的一份子,縱非首惡,也屬重要之共犯。反觀陳水扁,曾經擔任兩任民選總統,此時雖然卸任,仍受國家之禮遇與保護,其身分地位之重要,不能等同於一般民眾。對於台灣社會而言,陳張兩人孰重孰輕,應可簡單辨明。

其次,一人為本國卸任元首,一人為憲法上的叛亂份子,何以同樣發生遭到民眾抗議,張銘清也不過是跌倒在地,藍營府院黨同聲譴責暴力,彷彿發生了流血群眾暴力事件,而本國卸任元首遭到暴力份子公然踹傷,藍營府院黨幾乎完全消音,偶有不得不表態之話語,也僅止於一兩句假惺惺的遺憾而已?尤甚者,張銘清與陳前總統皆因更改行程或動線而發生意外,張銘清跌倒,中國政府撂下狠話,馬政府馬上撤換台南市警察局長;而陳前總統被踹,國安局除了檢討玉山警衛室作業,警方無人被懲處。令人不禁要問,張銘清的生命是「鑲金甲包銀」,而陳前總統則「不值錢」?還是張銘清有中國撐腰,而陳前總統則是藍營追殺的落難者?所以兩人的際遇才有天壤之別。更不可思議的是,踹傷陳前總統的男子竟然還在國慶大會上坐上貴賓席,被馬政府奉為上賓,令人不得不懷疑,他們對於陳前總統被踹,恐怕還暗中竊喜,因此藉國慶之禮遇對暴力份子加以獎賞。

總之,對照馬政府處理張銘清與陳前總統兩項事件的雙重標準,已徹底暴露其親中與終極統一路線的本質。凡是符合統一需要的暴力行為,不但不必譴責,甚至應予鼓勵;而不符合統一,主張本土理念的群眾事件,就以暴力加以抹黑、污名化。馬政府無所不用其極醜化本土群眾與路線,此一圖謀不可能得逞,因此本土民眾不要害怕會被貼上暴力標籤,也不要受張銘清跌倒事件之誤導,在十月二十五日那一天,踴躍走上街頭,向親中的馬政府表達民眾的強烈不滿,更向國際社會展現維護台灣主權獨立的主流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