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504大紀元時報  中共新規西方金融資訊商 不得採訪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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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04大紀元時報  

【記者田清/綜合編譯】中共對於西方金融資訊供應商加大限制不可以在中國從事新聞採集,預期這項新規定將引發新的國際貿易糾紛。

《金融時報》5月1日報導,根據中共國務院網站4月30日發布的規定,外國金融資訊供應商可以在中國進行業務,並受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的管理,但同時也規定:「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外商投資金融資訊服務企業……不得開展新聞採集業務。」

這項出乎意外的禁令被商業界高層視為違背了中國與美國、歐盟和加拿大去年11月達成的協議:協議中允許彭博社、道瓊斯和湯森路透社等公司在中國銷售資訊給金融和企業客戶。去年11月的協議,不僅限於股票市場指數和匯率等金融資訊,對於包括新聞在內的資訊採取了一個寬鬆的定義。

由於美國、歐盟和加拿大去年向世界貿易組織申訴,對於北京要讓官方的新華社成為外國金融資訊供應商的壟斷管理單位表示不滿之後,才達成了這個協議。西方金融資訊服務業一直把去年底簽訂的這個備忘錄,視為保護主義開放的勝利。

知情人士4月30日表示,保護新華網的勢力於最後時刻介入干涉,導致國務院4月30日發布的規定沿襲舊法。

中共50多年一直要求外國新聞機構只能透過新華社銷售信息給中國媒體客戶,以達成封鎖新聞自由的目的,確保新聞不會未經審查就傳達給社會大眾。

道瓊新聞報導,根據中共的新規定,外商金融資訊公司的管理機構現在是部級的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由該辦公室和商務部及另一政府單位發布的新規定6月1日生效。

根據張貼在中共政府網站上的規定,外商金融資料和信息供應商將被禁止採集新聞,或是像新聞機構一樣地營運。

中共區別對待美聯社和法新社這類傳統的新聞機構,和提供市場分析到資料和圖表等一切訊息的金融資訊供應商。

目前已經在中國營運的外國金融資訊供應商必須向新的監管部門--國務院新聞辦公室--提出申請繼續營運,批准文件的有效期為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