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216大紀元時報  中市江陳會管制區域 初估2500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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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16大紀元時報 

台中市警察局第6分局98年12月15日公告管制區域示意圖,管制日期從12月18日12時起到24日18時為止。(台中市警察局提供)
 

【記者黃玉燕/台中報導】台中市警局15日發布第4次「江陳會會談」的維安管制日期從12月18日12時起到24日18時為止,管制區域將以東安和路、西福安路、南台中港路、北福科路為範圍,警察局發言人副局長余輝茂表示,會視狀況對管制區內的人車,及影響民眾最低程度為原則,採彈性適當的管制作為。

據傳這次江陳會維安工作指揮權在中央,副局長余輝茂說明基於責任制原則,維安任務將由台中市警局負責,確保會議順利進行,他說,初估維安以來自6個分局2,500名警力,必要時從鄰近縣市調派支援,警力還是以事實需要為原則。

余輝茂說,海基會及海協會代表入住的福華飯店及裕元花園酒店,警察局會基於保障合法、取締非法和防制暴力的原則,採取維安部署工作;並引用行政程序法、警察職權行使法、道路交通管理處法條例等相關規定,設置東起安和路、西福安路、南台中港路、北福科路為範圍的管制區域,管制路口會視情況採取圓形錐、紐澤西或是拒馬等方式隔離。

余輝茂表示,維安勤務工作會兼顧便民與安全原則,區域內的民眾,已請各管委會提供住戶名冊,在一般情況下,民眾可以自由出入,不需要出示證件,有必要時會發通行證。

余輝茂說明,若遇危安狀況,出現妨礙與滋擾情形,警方為保障多數人基本權益,會依法行政,以比例原則採適當管制措施,是不得不的勤務作為,請民眾能體諒支持。

至於國旗是否可以出現在管制區內,余輝茂表示,警方只會對攜帶公共危險物品採取沒收等作為,國旗不在取締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