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226自由時報   判劉曉波重刑凸顯了中國專制本質
上一頁 向上 下一頁

20091226自由時報   

就在陳雲林以「上國衣冠」姿態於台灣接受馬英九政府膜拜,而全球基督世界歡慶耶誕之際,中國政府昨天上午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名,判處著名異議人士劉曉波十一年徒刑。這一赤裸裸迫害異議者的粗暴行為,立即引起國際社會嚴厲譴責:美國指責中國公然違反自己所簽署的國際人權公約,民主人士王丹撻伐中國政府「對人民的又一樁暴行」,《華爾街日報》批評中國刻意選在耶誕節殘害政治異己。我們認為,判劉曉波重刑,只是再一次凸顯中國的專制統治本質,我國與這種國家密切往來,應該保持高度戒心;一廂情願,心存幻想,只有招來災難。

劉曉波到底幹了什麼壞事,要被判如此重刑?中國當局以劉曉波在海外網站發表的六篇文章指控他,但按美國主管公共事務的助理國務卿克勞里(Philip Crowley)較貼切的說法,劉曉波的所謂「罪行」,「僅僅是簽署了一紙聲明,渴求一個更開放和允許民眾參與的政府。」更清楚地說,這位五十三歲的教授,只因在去年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簽署六十週年紀念日前夕,發表他參與起草的「零八憲章」,為中國人民請命,提出修改憲法、司法獨立、保障人權、軍隊國家化及集會結社自由等訴求。顯然,劉曉波身為知識份子,只是行使提出政治主張的言論自由。然而,中華「人民」共和國當局卻認定,他的民主訴求危及政權,去年十二月八日逮捕劉曉波。

令國際社會看不下去的是,劉曉波不但只因以和平方式表達政治理念,即被公安當局帶走,在被關押的期間,中國政府拒絕公布他的下落,通令新聞媒體封鎖他與「零八憲章」的消息;其基本人權及自由,橫遭侵害。尤有甚者,中國剝奪劉曉波公開、公平受審的基本權利,不准其妻及外界到場聽審,而且審判速度異常,美國政府因此強烈批評中國處理本案,違反自己所簽署的聯合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不合大國形象」,顯示中國「尚未準備好進入二十一世紀」。事實上,不但美國、歐盟與魯西迪(Salman Rushdie)共三百多位國際知名作家要求放人,國際筆會等全球四十七個團體也就劉曉波案發表聯合聲明,「強烈譴責中國當局不顧國內外廣泛批評,粗暴侵犯中國公民權利,反而日益挑戰自由民主和人權普世價值」。

另一方面,儘管中國當局極力迫害且打壓劉曉波,並不能阻止中國人民對民主自由的追求,已經有成千上萬人們響應「零八憲章」,顯示在致力改善經濟生活的同時,爭取應有的公民權利,是包括中國人民在內,人性的必然。

顯然,劉曉波只是中國更嚴厲打壓異議人士的最新一例。中國近年除了以莫須有的罪名對付政治犯,更常假逃稅、洩漏國家機密、違反商業法規等其他污名,行迫害政治異己之實;熱比婭、胡佳等人,都是受害者。而國家累積的政經實力,不僅用來封殺網際網路等資訊通訊不遺餘力,更對來自國際社會的呼籲極力抗拒。今天世人所看到的中國,實施經濟改革開放三十年,無疑已經在經濟方面「崛起」。但是,一個一黨專政、民主人權嚴重欠缺的中國,不但不能建構和諧的文明社會,也無以成就令人尊重的大國。這種畸形的現況,對於中國權貴及相關利益集團,也許是「盛世」,但就一般中國百姓來說,卻可悲地連做一個現代公民的權利也談不上。

馬政府所屬的中國國民黨,與中國專政的共產黨,原為師出同門的列寧黨,如今兩黨聯手制台,顯然台灣的民主自由人權無以影響中國,反而近墨者黑,馬政府好樣不學,卻學起中國的粗暴對待異己,導致其執政以來,台灣民主、自由、法治,在國際評比倒退。三十年前,國民黨政府以一場官民衝突的「高雄事件」,羅織「美麗島」雜誌社黃信介等黨外人士叛亂罪名,當事人被判重刑。如今,劉曉波不過和平表達政治主張,連群眾運動都談不上,即遭嚴重打壓,顯見今日中國民主水準,較諸台灣三十年前遠為不如;而且它不但未能善待中國人民,還從不掩飾要把台灣併吞的野心。馬政府向這樣的鄰邦卑躬屈膝,關心自己及子孫民主自由人權的台灣人民,不能只剉咧等;以實際行動強力扭轉,才是正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