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
3 月 9 日的大逮捕、大整肅,到 3 月 13
日,全島已納入陳儀當局的控制中。17
日國防部長白崇禧到台「宣慰」以緩和民心,但台灣人民的災難並沒有終止,接下來的「綏靖」─武力掃蕩,和持續的「清鄉」,才是一連串惡夢的開始。
經「三月大屠殺」之後,人民的心悸猶存,驚慌恐懼尚未恢復,接著
3 月14
日警備總司令部又公告「肅奸」,「對奸偽份子應隨時注意檢舉」,「如敢違逆,定予同罪。」這公告讓民眾感覺到另一波恐怖與肅殺之氣即將到來。
3 月 20
日陳儀發布「為清鄉告民書」,這文告用中、日兩種文字列出,以便讓更多人看得懂。陳氏說明清鄉的目的是在「確保治安」,清鄉的主要對象是「武器和惡人」,要求人民將「武器」和「惡人」,交給政府,由政府作合理合法的處理。凡是「私藏武器匿而不交的,自然是亂黨叛徒,一經查出,即將嚴厲制裁。」對於所謂的「惡人」,「要立即檢舉、密報」,「若敢窩藏亂黨叛徒,匿而不報」,經查出,「即與亂黨叛徒同罪」。
這「清鄉」的工作如何進行,茲以二十一師參謀長江崇林在台中的作法為例:
「施行全市(按指台中市)總清查。先綜合黨政、情治、軍警各單位資料,再依調查所得,列出嫌疑份子名單及其住所或活動場所。同時召集台中市各區區、里長及一部份鄰長和市府官員集會,說明總清查目的、動向,要求提供意見給予協助。然後宣佈全城戒嚴,斷絕交通。從黃昏開始,本師派出部隊配合憲兵、警察,分區帶同地方人員,循序徹底清查。」
此時猶如驚弓之鳥的民眾,害怕家中有日本軍人所遺留下來的物品,會惹禍上身,因而將一些和武器沒有直接關係的物品,都繳交出來。貪得無饜的軍方自是照單全收。二十一師參謀長林崇江回憶說:
「清整收繳的軍品中,軍用附件為數頗多,如服裝—包括陸軍、空軍制式軍服、工作鞋、皮鞋、手套、佩刀、短刀、武士刀、獵槍、望遠鏡、測量儀……好像顯屬日軍遺贈,但均全部交出。」
由於「惡人」標準,全由當局主觀認定,誰是「惡人」,根本就無法認定,甚至連自己什麼時候會成為當局的「惡人」,任誰也不知道,因而人人自危,惶恐不可終日。警總參謀長柯遠芬撂下狠話說:
「有些地方上的暴民和土匪成群結黨,此等暴徒淆亂地方,一定要懲處,寧可枉殺九十九個,只要殺死一個真的就可以。」
並引用列寧的話說:「對敵人寬大,就是對同志殘酷。」因此,在「寧可枉殺九十九個」的心態下,台灣的社會充滿著恐怖的氣氛。
往後,常有人被捕,被槍決。自認有可能被牽連者,開始躲躲藏藏的逃亡生活。自認不是惡人,也與此事件無關的地方士紳及菁英,反而常常莫名其妙的被捕,而後失蹤,至今連屍骨也不知在何處。這種使人民家庭破碎,妻離子散,活著的人在幽暗處哭泣,承受無奈驚恐的心情,又怎是主謀的劊子手所能體會的?
「清鄉」時間一直銜接到 1949
年國民黨政府撤退來台後的「白色恐怖」,時間之長,真可創下金氏紀錄。至於那些在「清鄉」階段被「從寬處理」的人,在「白色恐怖」階段,重算舊帳,如阿里山的高一生、湯守仁…等先後遭槍決的命運。台灣人民的性格遭扭曲變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