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2.01台灣日報
蔡漢勳
執政黨立委在最近密集揭發「拉案」佣金流向時,曾在第一擊時點名郝柏村、楊亭雲、葉昌桐3位10顆星之「將軍族」,應公開個人帳戶並交代是否收受汪傳浦佣金?使得郝柏村這位前朝「出將入相」叱吒風雲者亟欲撇清!
三將軍應公開個人帳戶
然而,擔任過八年參謀總長、國防部長兩年及行政院長三年的郝柏村,以及陸軍二級上將的楊亭雲(1990年11月16日-1994年12月15日擔任總政戰部主任),海軍二級上將葉昌桐(1988年5月-1992年5月)三位會被立委點名,其實只要翻閱柏台御史在三年前之糾正文便不難管窺。
監察院對「拉案」糾正案文重要片段
海總與國防部「一二○九」(即「尹案」)專案小組相互掣肘,刻意隱匿重要跡證,誤導調查方向,錯失重要證物保全,且重要關係人於關鍵時刻相繼離境,致「尹案」陷入膠著,迄今猶未突破。又國防部「一二○九」專案小組管制軍購弊案之查辦,偵辦方向偏離主題,避重就輕,刻意扭轉拉法葉艦弊案之偵辦,顯有未當。
「尹案」與軍購弊案息息相關,國防部總政戰部介入國防部「一二○九」專案小組深遠,卷查,拉法葉艦購案之造價款不合理部分,該部於83年11月28日調查竣事,並簽請函送刑事警察局併辦,俾命案結合弊案查辦,惟該部主任楊亭雲上將竟不同意此作法,於同年12月3日以便簽指示承辦人「來談」,該案即遭擱置,迨83年12月15日楊上將卸任後,交由不知情之杜金榮主任,於84年3月21日改函送軍管區司令部偵辦,惟該案函送偵辦後即不見下文,直至89年始見軍法局提出報告,稽延案件長達五年之久。
前參謀總長郝柏村、前副參謀總長夏甸及前海軍總司令葉昌桐等三人違背海軍十年主戰兵力整建及汰除綱要計畫,變更既定購艦政策,未循軍事會談體制報請總統核可,侵犯統帥權!
郝柏村等人係應德國軍火公司邀請赴歐參訪。於78年5月5日抵達巴黎,法國國防部派該國海軍造艦局(以下簡稱DCN)少將等三員在場歡迎。訪法期間曾與法國國防部前參謀總長拉卡斯將軍洽談軍事合作。法國海軍造艦局少將在巴黎機場接機時,曾提供法國巡防艦相關資料。78年5月8日郝柏村離法續往西德參訪前,曾電示國防部情報參謀次長室轉飭海總:「貴軍與韓國現代公司對光華二號計畫之合約洽談,稍事拖延,勿有所定論,俟本人返國後就政策上重作檢討。」
郝拍電報購艦案大逆轉
海軍「光華二號」計畫案曾於郝柏村訪歐前夕,國防部核准韓蔚山級艦載台可與武三戰系結合可行性分析評估,並由郝前總長核定建案在案,何以參訪法國兩天,郝柏村突然致電海總暫緩向韓購艦之政策,又電呈總統之文竟隻字未提緩購韓艦事宜,顯然刻意隱匿。
葉昌桐辯稱:李前總統於軍事會談中裁示目前正著手建造「蔚山艦」部分,恐係記錄誤植之故,因當時報告內容所提乃是韓國目前正建造「浦項艦」云云,更是推卸之詞,縱其有誤,葉昌桐亦應循途徑報請更正,如今強詞奪辯,其蓄意混浠之心,灼然可見。
郝柏村於行政院長任內,仍繼續介入拉法葉艦購案!雖然郝柏村於監院約詢後提出書面補充資料稱:「本人擔任行政院長職務期間,深切體認建軍備戰乃屬總統統帥權,軍購案件除應軍方要求,需行政單位從旁配合或協助外,本人絕不涉入,更無接見單一軍種司令,決定某一武器系統價格之事。本人主掌行政院期間,不可能以院長身分核准某項計畫預算;更不可能於海軍總司令來院報告時,以口頭同意其單價預算。故有關採購拉法葉艦之價格乙事,本人重申確實一無所悉」。惟查:前經濟部長蕭萬長即曾奉郝柏村之命於79年11月25日率團赴法參訪,並與該國政要會晤,其中會談結論第六項:「有關拉法葉戰艦請法方早日核發輸出許可乙節,兩位部長瞭解我方關切之意並願轉達其主管單位,另透露此案近期內將有新發展」,此有外交部函可稽。而且,法國前外長情婦鍾古夫人也在其書中透露蕭萬長銜命來法施壓。
郝家班蒙蔽李登輝難管
嗣後行政院並核准該案以機密購案方式辦理,足證郝柏村於行政院長任內,對於該案之關切從無間斷。關此,監院約詢郝柏村時,渠雖以不復記憶與不知情為之辯解,且於89年10月9日來函補充說明謂:80年7月6日及其前後之行政院長大事紀要中並無接見葉總司令之記錄云云,惟監院約詢葉昌桐時,渠並未否認此項報告,此一行程且登載於海總正式文件檔案中(「光華二號」(即拉法葉艦)大事日誌),報告內容亦記載係80年7月5日海軍總司令向行政院簡報資料,足證郝柏村所言自屬卸責之詞,委無可採。
揆諸前開說明,益證郝柏村於行政院院長任內仍關切並主導拉法葉艦軍購案之事實!至於李前總統登輝被軍中「郝家班」蒙蔽而引發朝野為之側目,主要是監察院調查拉法葉艦軍購弊案於2001年11月11日的訪談中,監委詢及有關「為什麼拉法葉艦買了以後,錢一直再漲,亦牽涉佣金」部分,李前總統的回答係:「這是一個很重要關鍵(指軍購蔚山艦轉折為拉法葉艦),你們(軍方)已經改了,我如何能說『不行』,絕對可能兵變……所以我只有保持沉默」、「我這個資料(購艦價格變動表)根本沒有,我也沒有看過,這個問題我也不能管」,「我身為一個總統,實在無法度」……。
因此,正當汪傳浦家族佣金帳戶在凍結4年半之後,終於將全部查扣的銀行往來水單及帳冊移交我特調小組偵辦時,疑涉該案(包括被具體求刑10-14年不等的雷學明等人)之將官會反彈,誠乃不足為怪的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