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19
 
 
佛教並非私器 凡公器不得私用


 

  據說,台中的法師惟覺,在大陸批法輪功為邪教,認為此派門盜用佛教的名詞與教義;若如此,則中台禪寺的主持本人就是佛門的是非人了,不值得尊敬。

 

90.04.06/中時即時快報

  新華社今天報導,台灣中台禪寺住持惟覺法師六日接受記者採訪時說,「法輪功」剽竊佛教中的術語,殘害人的生命,破壞國家和社會穩定,是欺世盜名的邪教。

  年過七旬的惟覺法師正帶領近四百人的台灣佛教團組在大陸進行佛教交流活動。他出家修行已四十餘年,在台灣佛教界擁有很高的聲望。

  在談及「法輪功」時,惟覺法師指出,「法輪功」剽竊、利用和惡意歪曲佛教教義,並使用一些如「圓滿」、「法輪」等佛教術語,以此欺騙民眾,這也是對佛教的一種傷害。

  他說,「法輪功」與佛教有著根本的區別,佛教強調「從善」和「慈悲」,強調以遵守家庭倫理、社會秩序和國家法律來實踐慈悲,佛教尊重人的生命、人格和尊嚴,而「法輪功」郤與此完全背道而馳,盜用佛教用語來達到魚目混珠、混淆視聽的目的,充分證明「法輪功」宣傳的是「邪知邪見」。

  惟覺法師認為,「法輪功」所說的「圓滿」,不但是「不圓滿」,而且是對民眾的迫害和殺傷。「法輪功」不僅殘害人的生命,還破壞了家庭和諧、社會穩定。不論是站在佛教的立場,還是站在社會和人道的立場上,「法輪功」都是應該被取締的邪教。

 

  宗教類別,以佛教的包容性最大,如果宗教加上政治,再冠以大師之名,坐擁信徒奉獻與供奉,就只有心存感激再感激,這是佛祖的福德加被,惟覺法師已是大和尚,如此被形容成佛門小器,理應加以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