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173
美參議員提案 台灣前途應獲台灣人民同意

 

2002.06.26自由時報

 〔駐美特派員曹郁芬/華府廿六日報導〕美國參議員托里切利二十六日提出一決議案,表示美國政策應支持台灣前途由台灣人民在不受任何外力及武力的脅迫下,經由民主機制以和平方式解決。

 托里切利向來是台灣的堅定支持者。這項編號第一二三號的決議案是呼應眾議院在去年由吳振偉、韋克斯勒及唐克多議員所引進的第二二一號決議案。

 這項決議案以法理與事實做例證,支持台灣前途應獲得台灣人民同意一原則。

 決議案內容表示,人民自決權為基本人權是為聯合國與美國長期以來所認同的。第二次世界大戰後,「舊金山和平條約」為台灣前途未定論的法理基礎,而根據一九三九年蒙特維特國際會議所裁定如何定義一主權國家的國際法,台灣完全符合此法所規定為一主權國家的各項條件;加上台灣二000年的總統選舉,奠定了台灣為一民主國家的事實,也因此,共和及民主兩黨在二000年的政黨白皮書,以及副國務卿阿米塔吉於參院外委會的聽證會上,均表明任何攸關台灣前途的決定,必須獲得台灣大多數人民的同意。

 台灣人公共事務會(FAPA)代理會長吳明基表示,預計目前參眾兩院都已引進此項決議案,美國國會可望在九月初聯合國召開年度大會時通過此案。這是FAPA第三度推動此案,FAPA希望藉由決議案的引進,能喚起國會友人對此議題的認識及重視,並進而全面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