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228
「八一七公報」名存實亡

 

2002.08.17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張旭成

 二十年前,一九八二年八月十七日,美國雷根政府被迫與中國簽署了一個聯合公報,宣示美國將減少對台軍售,向中國作了新的重大讓步。雖然美國不肯明定終止對台軍售的最後期限,它在公報中卻首次表明將武器供應的質與量限制在當年的水平,並將逐漸遞減對台軍售,「經過一段時間導致最後的解決。」這樣的承諾軟化、且違背了「台灣關係法」所宣示的堅決立場:美國保證提供台灣「充分的」防禦性武器。

 對美國減少對台軍售的承諾,中國則以含蓄、語意不明的言詞,答應將致力於和平解決台灣問題,以做為回報。雖然包括雷根總統本人在內的許多美國官員堅稱,美國承諾削減對台軍售有先決條件,就是中國保證和平解決台灣前途,但北京堅決否認有這種「交易」。北京官方一向的說法是,中國「不能向任何外國承諾只會用和平手段解決台灣問題,因為這是中國的內政,事關中國的主權權利」。

 雷根政府的「八一七」公報是由極力主張「聯中制蘇」的海格(Alexander Haig)國務卿主導下簽署的,因為以犧牲台灣利益為代價,不少保守派人士對雷根有不少批評。為了安撫這些一向支持雷根的政治力量,雷根很快就撤換海格。為了安台灣的人心,並表示美國並未危害台灣,雷根總統透過當年在台北的「美國在台協會」處長李潔明向政府提出「六大保證」:一、美國不設定停止對台軍售的時限;二、美國不事先與中共磋商對台軍售的質量與種類;三、美國不壓迫台灣與中國和談;四、美國不作調人;五、美國不修改台灣關係法;六、美國不改變台灣主權的立場。這六個保證已變成美國對台政策的重要內容,過去二十年共和黨與民主黨政府都確認,對「台灣關係法」有補強的作用。尤其第六點「不改變台灣主權的立場」,亦即不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台灣主權的主張,意義重大。

 另一方面,因為美中二十年來都各說各話,「八一七」公報已成具文。北京利用每一個場合批評美國沒有遵守減少對台軍售的承諾,美國雖然在八○年代對台武器的移轉,確就質與量設了門檻,但卻以「技術轉移」的方式協助台灣研發與製造一百多架「經國號」(IDF)戰機。中國領導人包括胡耀邦曾對來自美國的訪客抱怨華府沒有遵守「八一七」公報的承諾,美方則表示該公報只規定武器的交易,並沒有規範技術轉移的問題(事實是如此)。北京吃了暗虧,怪負責談判「八一七」公報細節的外交部高官朱啟楨被美國人擺了一道,這與後來朱未能升任部長有關。

 一九九二年九月美國宣佈對台出售一百五十架F-16戰機,明顯推翻了「八一七公報」質與量的限制。為了安撫北京,減少對中國領導人的刺激,華府公開的說詞是老布希總統為了競選連任,他必須贏得德州的選票(F-16的生產地)。鄧小平雖不高興,還是希望布希連任,因為鄧認為布希總統是中國的老朋友,對當時大罵布希縱容伊拉克與中國獨裁者的民主黨候選人柯林頓不放心;北京雖然做了抗議的動作,但並未太為難布希政府。參與決策出售F-16戰機的美國國防部官員事後透露,美國政府高層「各部門會報」 "Inter-agency Review"建議布希對台出售F-16戰機,是基於解放軍從俄國獲得SU-27先進戰機及其他尖端武器系統,破壞了台海軍力平衡,不利台灣的安全。

 柯林頓總統執政期間(1993-2000),儘管解放軍多次對台武嚇,而且加速擴軍,美政府卻對台灣的軍售加了不少限制,對台灣的安全也不夠關心,只想與中國建構「戰略夥伴關係」。許多關心台灣前途的兩黨國會議員因此在一九九九年春天向參眾兩院提出「台灣安全加強法案」,向柯林頓政府施壓。

 二○○一年一月布希政府上台後,非常重視中國急速軍事現代化,及擴軍的動機,今年七月十二日五角大廈對國會提交的「中國軍力」報告,就明白指出中國以「非和平方式」統一台灣的方案,包括對台動武及以武力嚇阻美國干預的策劃與準備。因而美方盡力協助台灣加強防衛力量,除了去年四月下旬批准大宗軍售,其中也有向來被認為是有攻擊性的潛水艇,並加強與台灣的安全合作,派遣多批軍事專家來台與我三軍將領諮商,並建議如何加強陸海空防衛力量與強化指揮、管制、通訊、電子、情報、偵察與監控(C4IRS)運作,以因應對岸與年俱增的軍事威脅。

 「八一七公報」還有存在的價值嗎?由於中國早已徹底違背了在該公報及在一九七八年十二月「美中建交」公報以和平方式解決與台灣爭端的承諾,美國已沒有義務遵守對台減少軍售及所謂一中政策。江澤民今年十月訪美時,將對美台關係大作文章;吾人建議布希總統適時向江提出警告:美國不是紙老虎,不要對美國予取予求。 (作者張旭成╱立法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