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268
國防部稱檔案全交出 立委促追查共犯結構

 

2002.09.05自由時報

 〔記者吳明杰/台北報導〕國史館昨天發表「雷震案史料彙編」,書中對於國防部或政府其他單位是否還存有雷震案相關檔案未曝光提出質疑,國防部總政戰局局長鄧祖琳上將昨天對此表示「絕對不可能」,國防部在陳水扁總統指示下,立即配合全面清查所有檔案,已全數交給國史館。

 國史館表示,「雷震案史料彙編」編輯小組為了解檔案資料出處,曾函請國防部提供「雷震先生現存資料調查專案小組」曾訪談的相關人員名冊和通訊錄,但當時國防部總政治作戰部回函表示不便提供。

 國防部軍法司司長劉錦安中將昨日對此提出說明,他說當時國防部曾徵詢當事人意見,不過受訪當事人都不願意曝光,國防部基於保護曾接受訪談人員的隱私,因此才回函國史館不便提供;不過當時確實未說明原因,可能因此造成國史館誤解。

 對於軍方去年配合雷震檔案的重整,陳水扁總統昨天則再度予以肯定,他在「雷震案史料彙編」新書發表會致詞時指出,國防部去年接獲指示後,隔日立即成立專案小組,重新展開調查,利用兩個多月時間,清查十六萬八千件餘卷檔案資料,訪談四十九人,終於找回雷震先生獄中所撰文稿的部分影本,包括日記、回憶錄、書函,以及當年警備總部等單位處理雷震案大量的官方檔案。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針對雷震案,民進黨立委林進興等人昨日指出,當初軍方刻意焚毀雷震回憶錄,是上自參謀總長、下至軍法局長的共犯結構,雖然當初的軍法局長吳松長已過世,但監察院應就軍方當時為何下令焚毀雷震回憶錄,進行約談與調查。

 民進黨立委林進興、江昭儀、李鎮楠、蔡同榮昨日共同發佈新聞稿指出,雷震是在民國四十九年入獄,開始撰寫日記,五十九年七月二十三日台灣軍人監獄執行例行性安全檢查時,查到雷震十本日記和回憶錄文稿,全部送到警備總部,警總審議後認定這些文稿有「為匪宣傳和詆毀政府之虞」,全部查扣。

 李鎮楠強調,雷震在五十九年九月四日出獄,警總認為不宜發還,而雷震及其家屬在雷震六十九年去世之前都沒有向警總請求發還這批文稿。解嚴後,七十七年警總在清查戒嚴時期舊案時發現還留有這批文稿,因此將全案函送軍法局,軍法局則於同年四月二十六日交付新店監獄依監獄行刑法等有關規定處理。

 蔡同榮表示,新店監獄隨即在四月二十九日的監務委員會中決議,依監獄行刑法第七十一條第二項規定予以沒入並廢棄,並在第二天,也就是四月三十日將雷震的獄中日記和回憶錄全部焚毀。

 蔡同榮透露,整個過程非常巧合的是,監察院在七十七年四月二十二日決議要對雷震案重新調查相關回憶錄和文稿,當時各媒體都曾刊登此一新聞,但軍法局竟在四月二十五日見報的隔天,也就是四月二十六日就將雷震回憶錄等文稿交付新店監獄依據監獄行刑法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