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564
「在怎麼野蠻」也不能讓健保破產

 

2003.01.13自由時報
◎郭正典

 挾北市市長選舉勝選的餘威,國親兩黨日前再度合作,在不提出配套措施以解決健保財務問題的情形下,強行表決通過停止健保雙漲的主決議。這項由國親兩黨提出的主決議案已創下立法權侵犯行政權的惡例,殊不足取,莫非國親兩黨自認已永無執政的機會了?

 依據健保法第六十七條的規定,健保安全準備總額以相當於最近精算一個月至三個月之保險給付總額為原則;超過三個月或低於一個月者,「應」調整保險費率或安全準備提撥率。我國健保的安全準備總額早已不足一個月,故調整保費才合法,不調整保費反而違法。健保法第十九條第一項及第二十條第三項又規定被保險人及其每一眷屬之保險費率如需調整時,只需由主管機關重行調整擬定,報請行政院核定就可以,事前事後都不需獲得立法院的同意。健保法立法當初之所以會有「由主管機關報請行政院核定之」的設計,就是為了要避免政治力介入干預保費的調整,導致健保崩盤。從今天立法院的表現看來,當初的立法者的確有遠見。這次立法院以主決議的方式「建請」行政院停止健保雙漲,如果執政黨依此建議停止健保雙漲,則健保財務破產的責任將由沒有抗壓性的執政黨承擔。如果立法院真的認為行政院不能隨意調高保費,那就請直接修改健保法第六十七條、第十九條、第二十條及相關法條,勇敢地承擔干預健保經營的政治責任吧。

 健保實施七年後醫療費用由第一年的兩千億元增加到今天的三千三百億元,造成醫療費用高漲的原因有老人人口增加及壽命延長使健保支出逐年增加、高單價醫療新科技的引進、第三者付費且大小病都保的設計造成浪費、醫療的商業化、醫療糾紛多且賠償金額高侵蝕健保資源、國人就醫習慣不良及健保推行轉診不力使國人不管大小病都往大醫院就診等。要抑制醫療費用的上漲,理應從這些原因下手,而不是用圍堵的方法,強迫健保不得調整費率。為了醫病合作濫開藥品及濫做檢查、小病往大醫院跑造成浪費、大醫院不務正業爭看小病等,衛生署除了提高健保保費外,也調漲部份負擔。但調漲部份負擔的措施卻被一些公衛學者及醫療壓力團體批評為「懲罰病人」,真不知這些反對者是否真的在替病人設想?是否真的知道大醫院的功能何在?

 在歐美國家,如果沒有基層醫師的轉診,除了急診及剛出院後頭幾次的追蹤外,病人是不能直接到大醫院看門診的。我國的醫療制度讓一般病人隨意到大醫院看門診,讓大醫院的醫事人員為了應付這些輕病病人而無法專心醫治急重難症的病人,也無法執行教學醫院三大任務中的教學與研究,使大醫院的功能受到扭曲,完全不像個大醫院,倒像是醫療大賣場或量販店!調漲部份負擔是我國無法建立像歐美國家強制性轉診制度時不得不採取的以價制量措施,其主要目的在讓輕病病人不要動輒湧向大醫院,以保障急重難症病人獲得合理救治機會的權益,保障我國的醫學教學與研究不會越來越趕不上先進國家,也避免健保資源被濫用。如果病人的病真的必須到大醫院才能治療,則由基層醫師轉診到大醫院時其部份負擔會獲得調降,經濟狀況不佳的病人也可獲得紓困措施的幫助,故部份負擔的調漲不至於成為重症病人求醫的經濟門檻。如果調漲部份負擔是在「懲罰病人」,則放任輕病病人到大醫院求診就是在「謀害急重難症病人」及「摧殘我國的醫學教學與研究」。

 在野立委不提出解決健保財務危機的措施,也不修改健保法,卻以干預行政權的主決議方式強力阻止健保雙漲政策,之後且一再放話說行政院若不遵守立法院的主決議將引起倒閣危機等等。在野立委這些作法除了引起朝野對立,凸顯立法院以力服人的霸道,把「立法院」變成「力法院」外,並無助於解決健保眼前所面對的危機,更何況這個決議還牴觸健保法呢。「力法院」忍心摧毀經濟弱勢者所賴以保命的全民健保?「在怎麼野蠻」的競選廣告讓泛藍陣營在上次立委選舉中損失不少席次,這個殷鑑不遠,莫非在野陣營忘了?(作者郭正典╱台北榮總教研部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