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6.06 自由時報
(中央社記者陳永昌台北五日電)陳水扁總統在今天出版的總統電子報中,以「讓民主憲政生根茁壯」為題寫下心情筆記指出,民主憲政就好像幼苗一樣,需要呵護與照顧,才能茁壯,但如果只為一己的私利或一時的政治考量,不斷衝擊憲法秩序和破壞憲政慣例,台灣民主進程可能就此倒退。
陳總統表示,英國的政治思想家霍布斯曾說,當國家和政府還沒有被創造之前,人類是處在「自然狀態」,每一個人都是自己的裁判,為保護自身的生存、自由和財產而奮戰,結果是強凌弱、眾暴寡,每一個人對抗每一個人,所有的人對抗所有的人,生命在「自然狀態」下是孤獨、恐懼、悲慘和短暫的。
陳總統指出,為了擺脫這不幸的「自然狀態」,人們透過共同的契約,放棄自我裁判的權力,而創造了國家和政府,由法律和司法來規範、裁判每一個人的行為,這就是政治社會的起源,也是西方民主憲政思想的濫觴,而這一股進步的力量到了美國獨立建國時,終於獲得具體的實現。
陳總統強調,「獨立宣言」明白地宣示:為了保障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權利,人類才在他們之間建立政府,而政府正當的權利,是經過被統治者的同意而產生。同時,美國的憲法也成為全世界第一部成文憲法,做為人民與政府之間權利與義務的契約書與保證書。
他說,如果用「獨立宣言」所揭櫫的標準來檢視台灣政治的發展,台灣真正可以稱得上有民主是從一九九一年底國會全面改選以後,民眾能夠自由表達他們的意志才開始,一直到公元二千年總統大選,第一次完成政黨輪替,才逐漸步入正軌。在這十年艱苦的歲月,終於把壓在台灣人民身上的四座大山搬開,把阻擋在民主憲政大道上的四座大山移走。陳總統指出:
第一座大山:黨國體制,在過去黨凌駕一切,不論在政府、在軍隊、在法院、在大學,甚至於在國營企業,處處都有黨的組織,做為監控與統治的工具。
第二座大山:司法不公,雷震案在法院還沒有宣判前,就已經在總統府做成結論,刑期最少不得少於十年。而「美麗島事件」更濫用軍法體制做為鎮壓政治異己的工具。
第三座大山:思想的箝制,透過刑法一百條對預備和陰謀內亂罪予以處罰,以模糊籠統「思想犯」的概念,做為威嚇人民的手段。
第四座大山:新聞的控制,人民不但沒有出版報紙、成立電台和電視台的自由,所有重大的新聞都必須先經執政者的核准,而政府甚至可以要求關閉報社。
陳總統說,雖然有這重重的大山壓在身上,雖然威權統治的桎梏是如此地牢不可破,但憑著堅忍不拔的精神以及對民主憲政的堅持,台灣人民終於掙脫了身上的枷鎖,大步迎向民主與自由。黨國體制崩解了、軍隊徹底地國家化、大學從沒有比現在更自由、基本人權的保障也從來沒有比現在更完備、司法的獨立也不再受到侵害,而媒體的自主和自由,與歐美先進國家相比更是不遑多讓。
他強調,這四座威權統治的大山雖然移走了,但並不表示台灣民主憲政的道路將從此一路順風。美國過去的一位首席大法官馬歇爾曾說:「憲法是為活人存在,而不是為死人服務,憲政是要不斷地成長。」
陳總統表示,台灣用十幾年的時間走完了許多國家歷經數百年的民主路,整個民主憲政的發展並不是很成熟、很穩健,許多憲政的慣例常因為黨派的立場而被犧牲,而總統與五院之間制度性的尊重,更常因政治的角力而遭到踐踏。
他說,美國現任布希總統曾說:「總統來來去去,但總統這個職位卻是永恆的。」憲政制度因有人參與而能運作,但絕對不能因為人的因素而可以隨便破壞。民主憲政就好像幼苗一樣,需要悉心地呵護與照顧,才能一步一步茁壯。但如果只為一己的私利或一時的政治考量,不斷衝擊憲法應有的秩序,不斷破壞憲政的慣例,台灣民主的進程很可能就此而倒退。
陳總統強調,追求民主是大家的理想,而捍衛民主更是共同的責任,當台灣才剛開始呼吸到自由民主的空氣,才剛看到民主憲政具體的成果時,什麼是大家應該有的選擇,值得每一位國人同胞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