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739
林濁水:台灣已有主權 無須公投決定

 

2003.06.30 自由時報 

 〔記者邱燕玲/台北報導〕民進黨政策會今將協調公投法版本,政策會執行長林濁水昨天參加一場座談會時表示,他不贊成蔡同榮版本,他認為主權在公投法中「不應列舉也不應排除」,因為「台灣已是主權獨立國家,不須公投創造第二次的主權」。

 總統府副秘書長吳釗燮指出,近期包括外交部等部門會有實際的作為,向國際社會說明台灣舉辦公投的意義;同時,台美管道暢通無阻,絲毫不受影響。

 國策研究院文教基金會昨天舉辦「公民投票與美中台關係」座談會,總統府副秘書長吳釗燮在會中說明台美關係未受包道格事件影響。他表示,台美沒有問題,雙方關係堅強無比,在可預見的未來會持續下去。

 他指出,美中對北韓問題達成共識修好,台灣可以諒解,但美中未來願景應是尊重民主、人權,這方面可善加利用台灣的地位,因為中國要政治改革,台灣可成為其楷模。

 吳釗燮強調,公投可補代議政治的不足,立委席次減半也只有公投才能解套。

 林濁水指出,目前民意支持獨立的多於支持統一,台灣民意也希望不要隨便攤牌,否則就是獨立,因此他勸告國親兩黨不要現在攤牌,否則將是「統一大敗」。

 對於國親兩黨表示要推統獨公投,林濁水戲稱國親已成「公投急先鋒」,他並明白反對在公投法中設置有關主權的統獨公投,「我不贊成蔡公投版本」。

 林濁水指出,統獨主權超乎憲法規範,最高是主權者,接著才是憲法、法律,因此立法規範主權者,是「孫子規範阿公」、「逆民主之道而行」。

 他強調,過去台獨黨綱支持公投主權,是因為當時人民沒有主權,因此支持公投決定,但現在國會已全面改選,台灣已建立主權,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無關連,台灣已是主權獨立國家,不須公投創造第二次的主權。

 林濁水說,主權公投不必在法律中設置,但也不必在法律上限制不能公投,因為面對中國威脅時,若政府太軟弱、有出賣台灣的疑慮時,人民為了保衛台灣也有權行使公投,因此這項權利不應被堵死,「若立法讓台灣繳械,不必投降至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