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潔
民主體制並不是十全十美,但那畢竟是一人一票,數人頭定勝負,最公平的競爭。它有別於靠槍桿子當權的專制、獨裁,有別於老子英雄兒好漢的世代繼承封建、貴族、帝王制度。人民可以靠選票改變政府,而不必在街頭搞革命,搞暴動,弄得頭破血流。
民主的可貴即主權在民,人民用選票決定誰來主政,由誰來代替他們發言,但他們自己保有最終發言權。這種有秩序、有規則的公平競爭,也是人類文明的象徵。
台灣在歷經四百年外來政權統治之後,總算建立民主制度,人民得以選票終結外來殖民統治,在艱苦爭取民主的過程中,有過不少抗爭,有過街頭運動,有打破頭的紀錄,有人流血,有人坐牢,也有人付出生命的代價。被壓迫人民的抗爭,目的在建立一個民主、自由、公義的制度,使打破頭的街頭抗爭轉化為和平、公平的一人一票解決。
但強行對台灣殖民、威權統治達半個世紀的所謂泛藍,不顧自己主導建立的公平競爭遊戲規則,不肯對選民的決定低頭,也不是依法律程序進行訴訟,而是搬出支那人祖傳的造反功夫,走上街頭,衝撞官署,大叫「革命」。連、宋在民主選舉體制內受挫,為個人權力慾,竟要走脅迫、暴力奪權的回頭路,其野蠻、墮落、目無法紀的本性暴露無遺。
一向長於移花接木,比於不倫的宋楚瑜,即在威權時代強力壓制黨外反對運動於先,現在卻說是「師法民進黨」的街頭抗爭。幾個泛藍職業學生,照搬泛藍政治口號便佔地「絕食」,不達目的不休。虧這些人都是自命「有水準」的知識份子,卻捨民主機制不用,而搞流氓的脅迫手法。
在中國國民黨政府殖民統治下,台灣人民基本的言論、集會、結社、新聞自由都不可得,不但沒有更換政府的民主機制,連對重要政策的發言權都付之闕如。一九四七年在支那選出的「國會」,既不代表台灣人民,也不必改選,一路「代表」下去。國民黨不顧人民權利,不願建立公平競爭的民主體制,黨外反對勢力既無民主程序可以補救,那只有冒個人被迫害、坐牢、送死的風險,進行街頭運動。
在蔣、連、宋那幫人當權時代,黨外的抗爭可稱英雄,因為在國民黨暴力、高壓下,他們一不慎便會成烈士。林義雄並未參加高雄人權集會,他的母女還遭殺身之禍,陳文成教授說兩句不滿國民黨的話,也會在被傳訊後,黑夜「墜樓」死亡。在如此殘暴政權統治下,為爭民主與自由抗爭者令人敬佩。
現在泛藍抗爭的環境與目的,都與黨外對國民黨抗爭時截然不同。違法抗爭、絕食都被縱容,抗爭能算什麼「英雄」?其實,公平競爭的民主體制既已建立,競爭便應納入法定的常軌,不分黨派,維護公平的競爭規則,而不能再以激情、自以為是,流於脅迫的街頭抗爭、絕食作為政治程序。
在既定的民主、法治體制內運作,並不是說不能示威,不能自由表達意見,但泛藍這次所謂「長期抗戰」,幾個職業學生絕食抗爭,都已超出正常、合理表示意見的範疇。一人一票結算下來,既然陳水扁所得票數多,那就是他贏,如果有選舉舞弊的證據,當事人可以依法進行訴訟,聽由司法審判,這是民主競爭的可貴。連、宋卻不但興訟,還發動街頭抗爭,讓社會動盪,民無寧日。他們的抗爭並不是一次示威,提出訴求或表達意見,而是要「長期」抗爭,不達目的不干休,公然進入脅迫、挾持的不軌領域。
如果敗選不服輸,也不循司法冷靜解決爭議,還是要走上街頭,打得頭破血流,那便違反民主體制的本意,輸方可以動員支持者上街,勝方同樣可以動員支持者上街,難道民主體制不靈,還是要走回比拳頭的舊路,搞槍桿子出政權?
在民主體制公平競爭下,各種社會運動,包括學生運動,都應重新檢討,學運、社會運動,不應是街頭抗爭,而是理性宣傳他們的觀點,支持同理念的政治人物進入國會,或向國會議員遊說,表明他們的理念,以期影響政策。街頭示威不能變成挾持與耍賴,強行達到目的之手段。
學生參與政治,也應循政黨政治正軌,認同政黨,在黨內奉獻,學習政黨運作,也學習包容、協調、妥協、政策論述和公平競爭的精神。捨民主政治正道,而以偏激之策,以不進食耍賴,脅迫對方接受其要求,並非民主之道。學生受利用,或未成熟,採取絕食激烈手段,政客不知勸解,反加鼓勵,益顯政客之私心與無知。
台灣已經進入民主、法治時代,街頭抗爭、絕食這種對付專制暴政的手段應走入歷史。人民有一人一票的公平權利,也有自由表達意見的權利,不論是立法、行政部門或在野的政治人物,都有義務聽人民的聲音,讓制度與政策更符合多數人的願望,人民應有耐性的依法爭取權益與救濟,民主政治不容暴民重現,更不容政客淪為暴民頭目。
......2004.04.09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