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7.19自由時報
楊青矗
前一陣子媒體曾報導有某高級退休軍官,赴中國又擔任中國高級軍官。政府培養一位高級軍官,要花龐大經費與時間,目的在中國要併吞台灣時可以保衛國土,退休後投效敵國,這種軍人可謂無恥。
又聞有一些將軍,退休後到中國杭州購屋住在一起,形成台灣的將軍村。這些將軍在台灣領導軍隊時,必然要屬下認清敵我,及應戰之道,退休後領台灣的終身俸,居住敵國,當中國向台灣開戰之時,把這些將軍抓起來,逼他們說出台灣的軍事及作戰機密,他們必一一招供,台灣養這種願居敵國的無恥將軍,實在是「飼老鼠咬布袋」,應該停發他們的終身俸,如果沒有法律可停發,也應速修法停發及嚴懲,及終止他們的中華民國國籍,讓他們去當中國人。
有一些蔣家奴的退伍將軍,不甘願台灣人當總統,領台灣的終身俸,卻心向中國,黃埔軍校校慶,有的跑去中國參加,有的自辦慶祝會與政府別苗頭。數年前陳水扁總統宴請他們時,竟敢貼出「為何而戰?為誰而戰?」向總統挑戰,這在他們主子的兩蔣時代早就抓去槍斃了。
台鹽公司花了三億元,費盡苦心,將醫療用的膠原蛋白研發切割出化妝用的膠原蛋白,這是世界前所未有的先進技術,效果顯著,大為暢銷,台鹽公司因此由虧轉盈,相當賺錢。最近前總經理王志漢及前副廠長張建國,甫退休即投奔中國,要幫中國建廠生產台鹽化妝用的膠原蛋白與台鹽競爭;台灣的台鹽公司花了多少人的研發心血,及龐大資金,因王志漢等的投奔,中國不費吹灰之力即能得到生產技術,他們在中國以低廉的工資生產,再回銷台灣,台鹽一定被打倒。台鹽原係國營事業,近期股票才上市,前總經理王志漢等原也是公務員,這種公務員毫無國家觀念,「食碗內挖碗外」,台鹽公司應以妨害營業秘密向他們提出控告,將這些人繩之以法。
台灣有許多花了幾十年才研發出來的養殖業技術及農產品改良技術,因台商去中國投資,中國不必花一毛錢即能得到台商的技術奉送上門。台灣最先進的電子業八吋晶圓也過去投資了,最近經濟部也要開放小面板過去投資,台灣一直跑去中國挖墳自埋,今後經濟不知如何與中國競爭?台灣如一直送肉飼虎,經濟命脈必被中國掌控而無法翻身,束手就擒。
前財政部次長戴立寧擔任過華僑銀行董事長及證券會主任委員,現在卻擔任中國證監會國際顧問委員會顧問。他擔任台灣證期會主任委員時,台灣所有上市公司的情況都掌握在他手中,台灣證券的營運做法,他瞭若指掌。他既然擔任中國的顧問,必無台灣的國家觀念,他可能會幫中國設計一套台商在中國股票上市的苛刻辦法,幫中國吃台商;目前經濟部又要讓台商股票回台上市,他也可能幫中國設計一套掏空台灣資金的辦法。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二項規定,禁止人民擔任大陸地區黨、軍、政機關職務,並依據同法第九十條,政府應嚴加追訴戴立寧的刑責,否則退休將軍及公務員終身領台灣一個月十幾萬元的月退俸,做牆頭草倒向中國、出賣台灣,為要併吞台灣的中國出謀略,長此以往,後果難以想像。
或者有人要辯曰:憲法規定人民有遷徙及工作的自由,但軍公教人員對國家有應盡的特別權利與義務,中國時時日日月月年年都要併吞台灣,台灣無時無刻不生活在中國武力的恐嚇中。你不把他當敵國,他為了併吞你不惜血戰。心防勝於國防,軍公教人員如敵我不分,那台灣不必建軍,每年也不必編龐大的國防預算,中國要併吞時,就跪著投降!
(作者楊青矗╱國策顧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