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青輔會

中部青年志工中心聯繫會報議程   志工 林姿伶

    這次的聯繫會報,主要是在討論中心的業務報告及近期的活動介紹,其中有
邀請到台中縣生命線協會的社工員李婉菁小姐,來做生命線的簡介及「青年志工
種子兵團」的經驗交流,給予其他社會福利、社會公益團體一些意見和所需注意
的地方﹔青輔會第四處的周文報科長也到場指導,各機構也趁此時機提出疑問和
所遭遇到的困難,會中大家熱烈討論一項即將實行的措施,就是「志願服務紀錄
冊」的發放,要獲得這本紀錄冊,必須參與志工青年中心12小時的訓練課程,
並且還要在機構內志願服務滿50小時,才能夠發放,為避免造成日後浮濫的問
題,中心表示,發放這本紀錄冊他們必須非常謹慎,這本紀錄冊的有很大的效用。

90年的1月20日通過了「志願服務法」。第20條,志工服務年資滿三
年,服務時數達三百小時以上者,得檢具證明文件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請核發志願
服務榮譽卡。志工進入收費之公立風景區、未編定座次之康樂場所及文教設施,
憑志願服務榮譽卡得以免費。第21條,從事志願服務工作績效優良並經認證之
志工,得優先服相關兵役替代役;其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其目的是想讓
大眾發揚志願服務的美德,而設立此法,讓全民能夠因此學習服務別人,奉獻的
精神。

    很明顯的,在這次會議中,很多的社福團體及公益組織都有經費上的問
  題,也是許多團體心有餘而力不足之處,沒錢果真難辦事阿!但是,這對團體來
  說,恰好也考驗了他們運用資源與連結資源的能力,如何在經濟短缺的情況下,
    做出有效率及節省經費的決定,這是個團體都需要學習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