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354
馬市府缺乏風度,扯台灣拼音後腿

 

2002.10.04自由時報

☉李建昌

 行政院核定通用拼音作為台灣華語拼音標準。馬市府說「為了國際接軌,採漢語拼音」,高市府說「與國際接軌,採通用拼音」,中市府夾在「中」間,都不用。顯見正如政論家的妙諷:真是國際接個「鬼」。國際接軌是個口號,要看其實質內容。

 在最近幾次市政質詢裡,馬市長給予的回答是:第一,通用與漢拼相同的路牌先做;第二,向中央積極建議採漢拼。積極建議便需要有「說帖書面文件」,說帖若合理,行政院便應考量;說帖若嚴重錯誤,行政院便不需考量。現在情況是:北市府直到今年七月十六日在立法院公聽會才提出書面文件:「本府主張採用漢語拼音之理由」,結果全部三項理由都嚴重錯誤或缺陷(自由廣場,七月二十四日),因此行政院正式核定我國採通用拼音政策後,北市府便不宜與中央唱反調,這才是民主風度。

 如果馬市府認為其在立法院提出的文件,是一時疏忽弄錯了,我們也可諒解給重來機會。因為如果其主張對我國國家利益有絕大好處,那麼便應趕快重提正確文件,據理力爭,防止錯誤政策傷害國家利益。同時要提出說帖,說服台北市民。現在情況是:北市府拖延至今既未重提正確文件,也未提出書面說帖說服北市民。在這樣的情況下,馬市府仍然不顧「台灣一體」在國際上才有競爭力,一味扯台灣拼音後腿,更讓人覺得馬市府缺乏民主風度。

 馬市府七月十六日立法院文件犯了什麼嚴重錯誤呢?就是「片面扭曲聯合國文獻」來支持其國際接軌口號,並以此口號誤導媒體民眾。例如該立法院文件說:「一九七九年聯合國秘書處發出通知,自一九七九年六月十五日起採用漢語拼音作為在各種拉丁字母文字中轉寫漢語人名和地名之標準」,以此支持北市府推銷漢語拼音地名路牌。事實上,聯合國文獻的意思是說「採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的漢語拼音,作為轉寫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漢語人名與地名之標準」。馬市府片面扭曲聯合國文獻,將「中華人民共和國」全部省略了。馬市府的「國際接軌」真是「國際接個『鬼』,接到處在國際上打壓台灣的中共,這個鬼」。

 馬市府有這種錯誤,因此馬市府又說「如有美國人要寫信寄至台灣忠孝東路,自然使用漢語拼音」(自由廣場,七月二十六日)。這分明是嚴重謬誤,美國人學過中文,學過漢拼的不到百分之一,因此百分之九十九以上的美國人要寫信到台灣時,根本看不懂「漢字」,因此也無能力從「漢字來音譯成通用或漢拼」。他看懂的是二十六個羅馬(英文)字母,他根據的是台灣對忠孝東路的羅馬字母命名,怎麼可能「自然使用漢語拼音」?

 我要特別聲明:扭曲聯合國文獻是客觀錯誤,不是意識形態主觀批評。北市府不要老是用自己意識形態的有色眼鏡,認為別人是意識形態,自己卻不是。馬市長最矛盾的意識形態就是以大陸有十二億以上人口使用漢拼來批評通用,但又強烈保護只有台灣在用的注音符號與正體字。馬市長基於其意識形態支持只有台灣在用的注音符號與正體字,但是他為什麼不能稍稍尊重另一種意識形態所支持的台灣拼音呢?

 如果馬市長仍然不尊重另一種意識形態,令人擔心的是已經有許多民眾提議,不需尊重馬市長意識形態,將發起廢注音符號與正體字運動,因為新加坡與整個東南亞都廢注音符號採用簡體字,而且這項運動「與台灣的國家語言主權無關」,這正是馬市府批評台灣拼音的邏輯。當另一種意識形態被馬市長意識形態所激怒時,注音符號能不滅亡嗎?這樣才能國際接軌。

 最後,馬市長喜歡說的一句話是:他對漢語拼音一點好感都沒有,但是為了要和國際接軌,還是得用漢語拼音。這句話好像是說某個人對一個女人「一點好感都沒有」,但是為了某種好處,還是得要娶她為妻。馬市長推銷漢拼的想法,未免太工具化。古訓「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馬市長豈可將自己一點都沒有好感的東西,強迫台灣民眾接受。(作者李建昌╱台北市議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