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4.07【大紀元時報】

澳洲法輪功學員當地時間3日在坎培拉高等法院前舉行記者會。(大紀元)左上圖為澳洲外交唐納部長3月18日接受採訪的檔案照片。(AFP/Getty
Images) |
【大紀元記者駱亞、梁宇/坎培拉採訪報導】當地時間4月3日上午在澳洲首府坎培拉高等法院前,法輪功學員舉行了記者會,向媒體披露了法輪功學員要求法庭禁止唐納濫用外長權力一案有了突破性的進展。
據悉,唐納因無法提交法庭其使用外長權力的相關依據,不得不停止簽發限制法輪功學員在中共大使館前使用橫幅的「證書」,並願意支付法輪功方面的法律訴訟費。
法輪功代表律師本納德(Bernard)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唐納撤回了他的外長權力,停止簽發證書,以換取不出庭作證和避免回應法庭要求他提供有關行使外長權力的依據。
唐納曾經對澳洲國會、媒體及公眾謊稱法輪功在中共大使館前每天24小時連續高音喇叭廣播,影響了使館人員的休息,並利用其外長特權,連續每月簽發達4年的限制法輪功學員在中使館前使用橫幅的『證書』。」
唐納怕與中共交易被揭穿
本納德表示,由於唐納無法提供他所指控內容的證據,加上去年起義的前中共駐雪梨總領事館第一秘書陳用林,曾揭露澳洲外交部和中共針對法輪功的私下交易,唐納意識到,可能將面臨公眾對他和中共幕後交易的質疑,為了避免將來一次又一次的出庭作證,因此選擇停止簽發「證書」。本納德還表示唐納應該知道將來再做類似的事情時,將面臨的法律挑戰。
法輪功學員傑弗在記者會上宣讀一份聲明,表示唐納對法輪功團體的指控是不真實的。聲明還表示今年2月1名澳洲記者曾經就有關中共大使館向澳洲警方抱怨法輪功學員製造噪音問題進行追蹤報導,經澳洲聯邦警察調查後發現唐納的指控與事實不符。而澳洲是唯一簽署此類『證書』的民主國家。
藉故拖延出庭與提交證據
聲明指出,高院多次舉行聽證會,但唐納一直藉故拖延出庭和提交法庭有關其使用外長權利的證據,最後拖不下去才不得已停止簽發「證書」,並願意支付法輪功方面的法律訴訟費。
起訴外長唐納的法輪功學員章翠英及戴志珍在聯合發言中表示,「證書」問題不僅僅是涉及到法輪功團體,也涉及侵犯整個澳洲的最基本人權,包括言論自由和信仰自由。她們將繼續在中共大使館前和平抗議,揭露中共反人類的罪行。
法輪功學員代表斯倫德(Seland)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自從高等法院在2005年6月受理法輪功學員要求法庭禁止唐納濫用外長權力一案後,法輪功學員曾多次在高院前舉行真相長城暨徵簽活動,通過各種途徑表明訴求,呼籲澳洲民眾關注法輪功受迫害的真相,制止唐納將貿易置於人權之上,濫用外長的權力剝奪法輪功學員在中共大使館前和平抗議活動的自由民主權利。
法輪功起訴唐納濫權由來
2002年3月16日,中共外長唐家旋到澳訪問的前一天,唐納在中共政權施壓下,利用外長特權,簽署了第1份限制法輪功學員在中共大使館前使用橫幅的「證書」,理由是法輪功的橫幅和音樂有損中共代表團或中共大使館的尊嚴。
自此唐納每月一次簽署相同「證書」至今。4年來法輪功團體一直試圖通過與其對話的方式解決問題,但無任何回應。因此,在2005年6月9日,法輪功學員章翠英和戴志珍聯合向坎培拉最高法院遞上訴狀,狀告唐納濫用特權簽發「證書」,剝奪了法輪功學員在中共大使館前打橫幅和播放音樂的正當權利,要求法院下達強制令禁止唐納簽發此「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