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2.17【自由時報】
■鄭玉雯
審判長四度要求吳女士需拖著殘弱不堪的身體狀況回法庭繼續應訊,連法庭之上對身弱者、殘障者的最基本禮遇與人性關懷都不見,更遑論吳女士貴為是總統夫人理應享有的禮遇與尊重?
試問,如果吳女士只是一般的平民百姓,審判長會做如此要求嗎?法律之前不是講求人人平等嗎?只因為她是陳水扁總統的夫人就要接受這種殘酷對待嗎?審判長的非平常之心,由此可知。
十二月十五日是司法的黑暗日,台灣人民會永遠記得這個日子。
(作者為高雄縣仁武鄉民)
■黃真羽
看到台北地院法官四度打電話給醫生,要求第一夫人回去受審,讓我想起救生員受訓被助理教練一直把他的頭摜壓到水中,終至溺斃的慘事。這些法官像那些一再把人摜壓到溺死的教練,那種殘忍,令人不寒而慄!
審判第一夫人,這是多麼光宗耀祖、名留千古,怎可輕易放過?怎可不顯顯法曹的威風?是這樣嗎?我內心深處無比沉痛,我的「人民觀感」,法官,你聽到了嗎?(作者為政治大學台史所碩士生)
■陳建志
第一夫人吳淑珍因國務機要費案出庭應訊時,身體不適緊急送醫,審判長蔡守訓則希望,吳淑珍若身體許可,下午最好能再出庭。在自由法治的時代,對於一位長年癱瘓、受重大病痛折磨的病人,竟有如此不尊重人權、缺乏人性的要求,真的見識到台灣司法的「無情」!
(作者為嘉義市牙醫師公會理事長)
■莊善皓
第一夫人已經送醫急救,審判長卻還四度要求她身體恢復要再進庭應訊;甚至於所謂的美女法官還說准她推病床躺著應訊!我們看到夫人被抱著出法院上救護車時,是人都會不忍紅了眼眶,而法官與審判長竟還冷血的以近似侮辱的方式,想盡辦法要夫人趕緊回來應訊。
試問兩位大人:夫人到底犯下什麼殺人大罪?畢竟法官真的太年輕,經不住壓力;而審判長急著展現威嚴的態度,又讓人覺得有失司法應有的公正。
(作者為有機食品業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