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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1.15大紀元時報

中國大學生 學費18年漲25倍


南京一大學的大學生。(Getty Images)

【大紀元綜合報導】根據中國最新報告,在18年裡,中國大學學費漲了25倍,大學學費的漲幅幾乎10倍於居民收入的增長,在中國居民總消費中排在了第一位。

據《北京青年報》報導,由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10日發佈的研究報告顯示,在18年時間裡,中國大學學費漲了約25倍,子女教育費用超過了養老和住房費用。

目前,中國大學學費一般在5,000元到1萬元(人民幣,下同)不等,比起1989年,增加了25倍以上,而同期,城鎮居民人均年收入只增長了4倍,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增長2.3倍,

據統計,中國高校的人均學費從免費教育到20年前的200元,再到1995年的800元,一直上升到2005年的5,000元,近20年間上漲了25倍,大大高於群眾的收入增長幅度。如果再加上大學期間的住宿費和生活費,平均每個大學生4年花費需4萬多元。

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研究人員援引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儲蓄目的」的調查說,目前「攢教育費」已經成為居民儲蓄的首要目的,中國學生學費的增長速度遠遠快於國家的財政投入增長速度。

由於政府的教育投入不足,使得個人和家庭的教育投入大幅增加,某種程度上已經干擾和影響了居民的正常生活,許多家庭因學費致貧。中共政協委員孫繼業說,「最困難的是升大學,考得起讀不起」,「辛辛苦苦忙一年,不夠孩子學費錢」,「一人上學,全家受窮」,「高中生拖累全家,大學生拖垮全家」是中國實情。

國外學生分攤教育費用比例通常在15%左右,而目前中國學生分攤比例達44%。近年來國家財政性教育經費投入占教育總投資的比例事實上呈下降趨勢,而老百姓承擔教育費用的比例還在上升。

現在,即使和發達國家家庭收入與教育支出相比,中國的高等教育收費也是世界上較高的之一。 孫繼業說,教育成本如何計算,至今沒有一個清晰的科學的標準。

近來,社會上質疑高校學費太高的聲音不斷傳出,但教育部表示,大學學費標準自2000年以來6年間就從來沒有調整過。並表示 「但學生培養成本確實很難計算,因為涉及的因素太多。」中國的教育部門被指責違規收費近17億元。◇

 

 

2007.01.15自由時報

台灣香蕉 中國芭樂票

■ 吳榮杰

台灣最近柳丁接近盛產期,對岸中國又與國內某些人士隔海唱和,發出要購買柳丁的消息。希望不會又是統戰伎倆。

大家應該還記得,去年十月國內發生香蕉產銷失衡問題時,中國政府趁機在「國共農業論壇」宣布,要向我國採購二千噸香蕉。現在,統計數據已經出爐,顯示中國實際只採購了一百一十八噸香蕉,只有當時承諾量的五點九%,總金額還不到二百萬元。

當時,國內有很多機關團體為協助蕉農,踴躍訂購,民眾也自動配合多吃香蕉,但是竟然還有電視媒體以輕蔑的口吻譏諷國內各界的努力,訕笑說即使撐破了肚皮也無濟於事。事實卻非如此!在短短兩週內,國內即訂購了兩百多噸,加上政府補助收購加工等緊急因應措施,使香蕉產地價格很快從谷底爬升至合理水準。

農產品產銷失衡時的緊急出口,當然不是農產品貿易的常態。農產品外銷市場的開拓不是件容易的事。如果能夠將國內生產的農產品,在沒有政治力刻意介入下外銷至中國市場,當然是一件好事。不過,從上次香蕉輸中的實際經驗,應該可以讓社會大眾了解一些事實:以統戰或政爭為出發點所創造出來的「商機」,都是虛幻不實的假象,隨時會因政治目的已達成(或無法達成)而迅速幻滅。

因此,我們還是應腳踏實地的去開拓國際農產品市場,以舒緩農產品貿易自由化帶給國內農業的壓力。中國市場是我們農產品外銷全球佈局的一環,而非最主要,更非全部。我們不必將全副心力放在一個商業風險極高的市場,更不必心存幻想,把別有用心、配合統戰目的所炒作出來的虛幻市場當真,甚至因而打亂了原來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及產業升級的全盤計畫。

另一方面,去年五月底,日本對於進口農產品的農藥殘留檢驗趨嚴,有部分業者因而寄望於安全要求較不嚴格的中國市場。殊不知農友如果能努力自我提升技術與品管,達成日本嚴格要求,這樣子就可以擺脫其他無法符合安全條件之廉價競爭者,將這個農產品品質安全的挑戰,轉化為一種市場進入的保障,與市場競爭的有利條件,對進軍歐、美等其他海外市場也會大有助益。

中國二千噸香蕉「膨風」市場的漏氣,以及日本農藥殘留檢驗的危機即轉機,相信會給我們農友、農業主管機關很大的啟發才是!

(作者為台灣大學農業經濟學系教授)

 

 

2007.01.15自由時報

中國公安兩套標準

■ 王贊源

最近衛豐保全監守自盜的主謀李漢揚,在中國雲南被當地公安逮捕,同時決議以金門協議的方式把李漢揚引渡回台,讓司法來做裁決和審判。中國公安的破案之神速,以及同意把主謀引渡回台,當然有助於兩岸氣氛,但是讓我疑惑的是:為什麼中國不把掏空台灣,捲款潛逃的通緝犯王又曾和陳由豪引渡回台,藉由台灣的司法審判,還給台灣人一個公道呢?難不成中國公安在抓犯罪者時,也是兩套標準嗎?還是抓李漢揚引渡回台,只是個為了宣傳而做的統戰手段呢?

(作者為餐飲業者)

 

 

2007.01.15自由時報

呆帳大戶

■ 陳安

「公布呆帳大戶/立委急煞車」,這是報紙要聞標題,有誰感到意外嗎?

趁著力霸風暴「打擊魔鬼」的氣氛高漲,立法院預定三讀的「銀行法第四十八條修正案」,也就是通稱的公布呆帳大戶條款,一如預期的遭到擱置。

按照該草案規範,明訂向銀行借貸超過新台幣三千萬元後轉成呆帳,或借貸一千萬元到三千萬元後一年內轉成呆帳者,其呆帳相關資料,銀行得不負保密責任。

立委諸公突然「懸崖勒馬」,檯面上的理由是說若不顧「重大、惡意」原則,貿然公布所有呆帳,導致金融機構對有困難的企業抽銀根,將會掀起另類金融風暴,不可小覷。

問題真的在這裡嗎?觀乎法案審查期間,許多具財團背景或金牛形象的立委,在院內奔走咬耳朵的鬼魅氣氛,恐怕「前」銀行局長曾國烈提供給王金平院長的一份資料,才是真正的撒手?吧!

根據這份資料,呆帳超過一億元的有一五二八戶,五千萬到一億元的有一九三二戶,三千萬到五千萬元的有二六四八戶,一千萬到三千萬元的有一萬三二七七戶。

乖乖,如果採平均值估計,這些符合門檻的「準呆帳戶」就有一萬九千三百八十五戶,金額更高達六千零二十七億以上,難怪王院長也顯得憂心忡忡了。

不要濫殺無辜是對的,我們比較好奇的是,這些近兩萬個呆帳大戶裡,有多少是立委自己或家人親友?(作者為前媒體從業人員)

 

 

2007.01.15自由時報

再談謝清志案

■ 曹長青

最近,台南檢方正式起訴前國科會副主委謝清志,求刑十五年。針對該案,我曾撰文介紹海外台灣人社團和台籍科學家對此案是否公平的強烈質疑和對謝清志的聲援。謝清志被收押,是因謝主持科技園區的高鐵減振工程時,公司報價不同,最後報價高的鴻華公司中標,檢方懷疑謝清志「受賄」而使鴻華獲利。

當時就有台籍工程師指出,報價不同,是因施工方案和質量不同,這如同把衛星發射到月球,或發射到火星,成本差別固然很大,但成效完全不同。但在沒有任何貪污證據的情況下,謝硬是被關了五十九天,差一天就到六十天期限,才被「取保候審」。

檢方這次的「起訴書」不在重點強調公司報價差別的問題(可能面對質疑,也覺得無法自圓其說),而是強調減振工程「可有可無」,謝清志卻一定要上馬這個工程,就是涉嫌「圖利」。

所謂「可有可無」的主要理由,一是台積電又在科技園區投資建廠,檢方由此推理,高鐵振動並不是問題;二是有專家學者認為減振「預期效果不夠好」,該工程沒有必要。

僅僅因為有一家大廠再投資,是否就可以推斷減振工程沒有必要?如果一個富人自家安裝了空氣過濾器,是否就表示全台灣空氣都極好,政府不需要採取任何防止空氣污染的措施了?附和檢方的「專家學者」,其中兩名是鴻華的競爭對手、最後沒中標的永竣公司的團隊成員。他們當初參加競標,說明這些學者認為減振工程有「必要」,但競標失敗,又來說工程沒有必要,這種學者的「說辭」拿來做「司法證據」是否太荒謬了一點?

當初鴻華中標,是經專家「評審會」審核通過的。但檢方卻把七名評審(其中六人是教授學者)起訴並各求刑五年;罪名也是「圖利」,但是檢方也同樣沒有拿出他們「受賄」的證據。

在西方國家,最重要的法治原則是「無罪推論」,沒有「證據」,就是「無罪」。近年比較典型的,像美國曾轟動一時的「辛普森案」,雖然很多民眾認為他可能涉案(不然為何案發後要駕車逃跑?)但最後證據不足,辛普森被釋放。在蔣時代,是寧可錯殺三千,不可放走一個。在毛時代的中國,更是寧可錯鬥三萬,也不可漏網一人。今天,台灣已是民主國家,司法必須走向「無罪推論」原則,沒有確鑿證據,絕不可輕易定罪。

但台南檢方在自己也承認「苦於沒有具體證據」的情況下,卻使用「不排除」的推理方式,來定謝清志等人使鴻華「圖利」罪。且不說司法上只有「受賄罪」,而沒有「使圖利」罪,這種用推理「不排除」,而不是用證據來判案的做法,在民主國家簡直像是個惡作劇。

(作者為中國旅美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