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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3.22大紀元時報 外電:中國《物權法》的重大爭議
【記者賀蔓/綜合編譯報導】中共全國人大上週五審議通過《物權法》,10月1日生效,中國之私有財產所有權出現重大變革。對於以公有制為主的共產極權中國而言,被外界戲稱為「私有財產法」的《物權法》引發各界重大爭議。 反對聲浪持續不斷 在一份3千多人簽名的反對《物權法》連署書中,主要成員來自退休高官、將領以及中央黨校教授。其中著名的北京大學馬克斯主義法律(Marxist jurisprudence)專家鞏獻田認為,《物權法》會動搖中國社會主義經濟的法律基礎。 美國人網站(American.com)則風趣地報導說,一旦私有財產被保護了,那麼(公)共(財)產黨是否還能存在?一些政府官員和左派學者則擔心,此法將導致國有資產被蠶食鯨吞,貧富差距急遽擴大。連署書上除了「新資產階級出現,導致資本主義復辟」等左派批評言論外,主要反對《物權法》以合法掩飾非法,許多不法手段取得的私有財產反被法律所保護,根本是「不公平的私有化進程」。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一章「總綱」第六條寫著:「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社會主義經濟制度的基礎是生產資料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沒有就這一點做出修正之前,《物權法》與憲法形成鮮明對立。如果有朝一日執政當局在特定形勢下「舊病復發」,執意要按憲法條文行事,那麼到時《物權法》還能有幾分效力? 《物權法》保護誰的權益 在中共憲法規定以公有制為主體,以及中國共產黨的極權統治下,目前中國沒有私有財產的觀念。當人民涉及中共當局所認定之「違法」情事,例如修煉法輪功、加入非中共政權認可的教會等,即可不分青紅皂白地被抄家、沒收房屋財產。 《物權法》的制定應該落實「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的普世信念,中共若仍未據此實施,則此法保障的又是誰的權益? 自改革開放以來,由於缺乏相關的法律規定,藉由官商勾結、化公為私、巧取強奪、走私逃稅而來的億萬富翁為數不少。在何清漣所著的《中國的陷阱》裡,對中共官員貪汙腐敗、化權為錢的斂財行為描述甚多。 至於被以經濟投資和土地開發為名義而失去房舍財產的廣大農民們,卻沒有得到合理的補償。因為過去私有產權不受保護,這些投機官員的骯髒行為都不算犯罪,所以其人所得之不義之財在《物權法》實施後便毫無疑問地被漂白了! 在經濟蓬勃發展的沿海大城市,這些地方私有財產市場存在已久,《物權法》實行理應帶來更好的規範和更多的保證,對於中產階級都會市民持有私人財物更具正當性。另外國有銀行也從中獲益,一方面可確保抵押品的安全性,一方面可靈活運用資金轉投資。 至於內陸鄉村地區仍被嚴格控管,以確立中共的社會主義路線和共產黨的領導地位,鄉村居民還是居於弱勢地位,《物權法》能給他們帶來的益處有限,他們僅能以30到70年不等的租期向中共政權申請土地使用權,而不能以個人名義進行土地買賣。 共產制使天賦私有財成矛盾 中國自70年代末經濟改革以來,私人企業包含外資占整體國家生產65%、將近每年稅收的70%,並且隨著私人企業的發達,在郊區房屋購買率在八成以上。中國在80年代末通過中大型企業成立的規定,90年代末承認私有企業為國民經濟之所需,發展到目前有《物權法》的起草、審議。 此舉世公認、天經地義之「私人財產不可侵犯」信條,是歷史發展一路走來之必然和必須,但因中共的執政地位和共產主義的意識型態,使得原為天賦人權變成矛盾障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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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3.22大紀元時報 六律師聯名要求王博案公開庭審
【記者周成/綜合報導】據明慧網3月20日報導,2007年3月13日上午,為王博一家辯護的6名律師見到了石家莊中級法院法官,同時再一次遞交6位律師聯合簽名、要求二審公開開庭審理的報告。這6位律師表示,希望二審公開庭審,糾正一審中的錯誤,或退回長安區法院重新調查審理,維護法律的公正,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一審證據不足 二審應公開 據悉,這6位律師分別來自北京的4個律師事務所。王博的代理律師是高博隆華律師事務所的合夥人李和平與黎雄兵。劉淑芹的代理律師是華一師事務所的滕彪和海銘律師事務所的鄔宏斌。王新中的兩名代理律師是國綱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張立輝和李順章。 6位律師在會見他們的當事人後,發現事實出入非常大。一審時,3個當事人其中2個人沒有參與法庭調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法庭就草草下判決,是非常不負責任的。按照法律規定,如果事實出入較大,或者有新的證人證供,二審必須公開開庭審理。律師稱如果石家莊中級法院決議不開庭,就是公然違法,有暗箱操作之嫌,屬於司法黑暗。 石家莊中院二審審判長呂玲、主管法官裴衛華、法官劉斌,答應可以將6位律師的「申請」上報,也會等6位律師的辯護詞到了再下判決。但是對於律師二審公開庭審的要求,石家莊中級法院一直沒有明確答覆。 李和平遭北京國保「關注」 王博的代理律師李和平因為參與營救為法輪功3次上書的高志晟律師,到目前為止一直被當地派出所的國安警察24小時跟蹤。警車平時就停在律師事務所樓下,李和平外出就得上警車,或被警車尾隨跟蹤,晚上回家警車停在家門口。 3月12日,他和其他5位律師到石家莊中級法院交律師手續。第二天,北京市司法局就到李和平的律師所表示「關注」。3月16日北京市公安局國保大隊的警察到律師事務所施壓,說「代理敏感案件要注意影響」。 王博一家7年來悲歡離合 王博和她的父親王新中,母親劉淑芹都修煉法輪功。通過修煉法輪功,他們一家三口身心受益,原本即將離婚的父母和好了,王博重新擁有了幸福的家庭。但是,隨著中共對法輪功的打壓,他們一家人多次被抓、被打、被關押、被強制洗腦,最後3人分別被勞教3年。經歷了6年多的悲歡離合,一家人才得以團圓。 2006年7月27日晚,大連市國安、610、公安局及石家莊公安局警察一起翻牆而入,在大連的臨時住所處,將王博和母親非法抓捕,7月28日早晨又非法抓捕了王新中,王博一家人被押回石家莊後秘密關押。2007年2月初,王博被一審判刑5年,王新中和劉淑芹被判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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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3.22自由時報 庄腳囝仔不會讀書? ■ 涂順振 教育部今年首度試辦的十二所頂尖大學繁星計畫於日前放榜,讓許多鄉村偏遠的高中學生進入一流大學而雀躍,但也讓一些名校師生疑慮而煩心! 「繁星計畫」與「高中職社區化」及未來的「十二年國教」可說是異曲同工,目的就是扶助弱勢,平衡城鄉差距,讓鄉村子女更有機會。傳統明星學校,挾其先天優勢,長期厚享社會資源,相對地使鄉村偏遠地區的子女失去許多機會與競爭力,這是資本主義社會的「不均」,弱肉強食的社會病態,應發揮社會道德的力量,以有餘補不足,才是文明進步的公平社會。 「沒有三兩三,那敢上梁山?」繁星計畫上榜的鄉下孩子,起碼也通過相當門檻,很多實例顯示,鄉下的孩子大一、大二時,學業的表現雖然不如都會區的孩子,卻往往在畢業之前的一、二年,能迎頭趕上甚至後來居上。因為鄉下的孩子,較能刻苦耐勞,尤其經過優質的文化刺激後,更能展現其爆發力而後勁強韌,這也是清華大學創意此制的重要原因。而且在艱困環境中成長的孩子,更能鍛鍊解決事情的關鍵能力,這也是「九年一貫」政策所追求的「帶得走的能力」,尤其高等教育是體力、耐力、學習態度及觀念等全方位的總表現,樸實、善良的生活習性及態度,就是鄉村孩子後勁強韌走得長遠的根源,也是他們最珍貴本錢。 因此,吾人期盼這些繁星計畫上榜的鄉下孩子,切勿妄自菲薄失去信心,更希望名校師生不必煩心,放寬胸懷給予正面的肯定與鼓勵,畢竟縮短城鄉差距,「均質化」才是立足點的真平等,也是「高中職社區化」及未來的「十二年國教」的目標,擴大辦理「繁星計畫」,給鄉下孩子更多的機會,政府實責無旁貸。(作者為屏東縣私立美和高中校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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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3.22自由時報 失焦的四要一沒有 ■ 陳儀深 三月四日陳總統提出「四要一沒有」,也就是「台灣要獨立、要正名、要新憲、要發展,以及台灣沒有左右路線問題、只有統獨問題」,雖然第二天就由總統府副秘書長陳其邁、卓榮泰兩人出面闡釋說明:阿扁總統的談話並無違背「四不」承諾,所謂追求獨立並不是要宣佈台獨,正名、新憲也不是要更改國號或推動統獨公投,但是根據即將卸任的駐美代表李大維在三月十七日的講法:「四要一沒有的事件還沒有終止,未來新上任的駐美代表吳釗燮必須在這方面繼續與美方加強溝通。」因為布希政府曾經針對阿扁的談話召開跨部會協調會議,國務院官員認為他的談話有明顯違反四不一沒有之承諾的企圖。 事實上,當三月五日總統府官員出來澄清說明的時候,等於宣告阿扁總統再度講錯話:對內打擊了獨派的信心,對外則是「信用」受到質疑。試想,阿扁若是如此重視統獨問題,卻在正名制憲的行動中設下「中華民國」不可改變的前提,這是怎樣的台獨、怎樣的正名制憲呢?大家都知道正名運動的核心問題就是處理中華民國體制的問題,一旦台灣國成立,其實不論國營民營公司的「中國」名稱改不改都不是要緊的事,今天我們支持枝枝節節的改名,不過是一種操兵演練、一種社會教育,目的何在不言可喻。其次,就像宗像隆幸先生在自由廣場(三月十二日)所指出的,阿扁發表台獨談話以後,引起中國反應表示「使用武力也要阻止台灣獨立」,經過媒體報導就給人誤解「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宗像先生提醒台灣獨立是指制定台灣憲法(不是中華民國第二共和憲法),是要從中華民國體制獨立,不是要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獨立。 阿扁總統三月四日的講話大部分是針對李前總統的言論而來,例如說台獨不是危險、退步,不要怕修憲門檻太高,台灣沒有左右路線問題等等。個人認為台灣在中國霸權壓力之下「統獨問題掩蓋了左右問題」是一種不幸,但是台灣社會難道沒有值得重視的貧富強弱問題嗎?民進黨和國民黨一樣成為右派政黨,難道是光榮的事嗎?有人說「四要一沒有」可以用來框限四大天王的未來路線,拜託,國家領導人切忌出爾反爾、言多必失,四大天王應該引以為戒才對。 (作者為中研院近史所副研究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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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3.22自由時報 任時光流逝 讓我和悲傷共舞 ■ 辛在台 鄧麗君歌喉天生幽婉,彷彿時代的搖籃曲調,從台灣而香港而東南亞而日本,輕撫著人們的精神空虛。她最後長眠台灣北角,也許堪當那個時代某種劇情的句點。 於台北蘆洲上小學,緣於父親好友關係,十歲便參加勞軍晚會表演。軍中永遠的情人,就這樣過早注定似的。不過,真為軍中永遠的情人,卻是國民黨的政治操作。文化大革命席捲中國,中國人心嚴重灼傷,小鄧之聲一時風靡中國。為了政戰作用,國民黨透過關係,策動滯美之小鄧返台,接著勞軍演唱習以為常,政治與歌藝遂難分難解。 國民黨想得到,共產黨也想得到。中國與美國建交之際,揚棄解放台灣,改喊和平統一。一九八五年,鄧麗君接受中國媒體採訪,海外媒體紛紛轉載,台灣當局大為震驚。在中國,短暫清除精神污染,阻擋不住百花齊放。而後,爭取小鄧回歸中國演唱,遂為統戰宣傳重點目標。 正當細節磋商將定,爆發六四天安門事件。屠殺前夕,小鄧出席香港支援抗議學生活動,還身掛「反對軍管」、「我愛民主」標語。小鄧坦承,事件前心理本已做好到中國演唱之準備,但矢誓,除非中國對六四屠殺謝罪,否則絕對不去演唱。 兩岸敵對的政治操作,小鄧的歌藝生涯,如此,出現不同的交會。中國人始終無緣目睹夢中的情人,台灣人則有被永遠的情人擁抱之不知道的幸福。有田芳生窮十餘年心力重拾小鄧足跡之作,《我的家在山的那一邊──鄧麗君第十年的真相》,傾訴著小鄧「國愁家愁」之椎心哀情,還有惋惜聲中謝幕的歌藝人生。 二○○五年後,連戰、宋楚瑜等,當年策動小鄧由美返台之集團,翻臉至中國聯共制台獨。演藝圈亦不遑多讓。台灣之當紅藝人,不敢有得罪中國之舉,過氣藝人則以登陸上台為第二春。如此粉墨秀場,怎不教人加倍懷念小鄧! 小鄧父母來自中國,本人亦始終自稱中國人。但,對照「醜陋的中國人」,以及「擺爛的台灣人」,小鄧不愧眷戀台灣之可愛的中國人。真該痛責,政治終究摧殘了歌藝,讓她的青春影音無可奈何歸於寂境。唉,時光流逝了,鄧麗君走了,悲傷要與誰共舞? (作者為文字工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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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3.22自由時報 與邦交國締約 「台灣」不見了
〔記者王平宇/台北報導〕陳水扁總統提出「四要」宣示,強調台灣正名及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的必要性,但外交部近期預備與邦交國多明尼加簽訂一項合作協定,卻自動將「台灣」自條約名稱中去掉,理由竟是國民黨團有意見。這種與總統宣示背道而馳的做法,讓部分外交官直呼不可思議。 標題去掉「台灣」 違背扁宣示 對此,外交部發言人王建業昨天證實確有其事。但他強調,外交部只是順應立院要求,雖然這項協議的標題名稱上,我方的稱謂是「中華民國」,但內文提到我方時,還是「中華民國(台灣)」。 王建業解釋,這項與多明尼加的雙邊合作協定,旨在進行志工交換與合作,並保障台灣派駐志工的相關權益。目前已進入實質磋商階段,但尚未正式簽字。 資深外交官員指出,全面推動台灣正名固然不易,特別是非邦交國飽受中國壓力,不願我代表處改為台灣代表處。但邦交國都願意配合各種強化台灣為名稱的措施,如我國設在邦交國的大使館,對外館牌都以英文加駐台灣,避免民眾誤將來自台灣的各項協助與援贈,混淆為來自中華人民共和國。 據指出,二○○四年十月陳唐山任外交部長時,曾與查德簽署石油合作協議,當時特別改以R.O.C (TAIWAN)作為我方締約的正式名稱,以區別台灣與中國對邦交國的協助。 藍委要求 外交部急電外館去除 但此次外交部卻急電訓令駐多大使館拿掉「台灣」二字。知情官員直言,連護照都要加駐台灣以資區別了,如果只因擔心少數在野立委意見,外交部就立刻退縮,不僅違反過去政策方向,更會讓外界質疑外交部推動台灣正名的誠意與決心。 前後任行政院長游錫、蘇貞昌均曾經感慨「功德都做到墓仔埔去」,因為長期以「中華民國」為名義的援贈,都被許多友邦民眾誤以為是中國的貢獻。 在游內閣時期,經檢討後著手進行一連串正名與調整,包括援外技術團更名為「台灣技術團」,海外僑校更名為台灣學校。外交部內還曾具體研議,未來對邦交國優先使用的名稱是「中華民國(台灣)」。 過去幾年外交部曾有類似標題與內文採用不同名稱的作法。但主旨都是在強化「台灣」二字,例如近年台灣推動聯合國案所提出的各項說明文件,大多在標題部份稱我國為「中華民國(台灣)」,內文說明則簡稱台灣。此次卻是改為強調「中華民國」。 外交部澄清 內文仍加註「台灣」 王建業強調,依憲法,我國正式國號就是中華民國,要如何變通強化台灣意涵,沒有法律明確規定。外交部施政必須體察民意,也期盼立法院各黨派能早日凝聚共識。 據了解,立法院上會期審議台灣與尼加拉瓜簽訂自由貿易協定(FTA)案,當時國民黨立委李紀珠、劉盛良以我方正式國號是「中華民國」,而非台灣為由,要求外交部未來締結條約時應注意。國民黨立委也僅針對未來締結的FTA案,沒有要求其他合作協定不可以用台灣。 知情官員透露,外交部指示駐多大使館,表示該協定雖不需立法院審查,但仍需送立院「存放」,要大使館向多國要求,拿掉協定中「台灣」二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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