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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6.27大紀元時報

北京爆今年最大示威 逾800人被拘


位於北京的中國工商銀行。(Getty Images)

【大紀元訊】據報導,位於北京長安街的中國工商銀行總行發生首都今年以來最大規模示威事件,參與者近1千人,多數是工行下崗職員。請願行動其後演變成警民衝突,現場消息稱有700至800人被公安拘留。

中央社引述香港《明報》報導,25日晨8時開始,來自中國19個省市近1千名工商銀行前員工聚集在工行總行門前請願。示威者頭戴白帽在長安街面向銀行站立,指摘銀行大量裁員而未依法賠償,要求會見銀行負責人。

工商銀行早有準備,多名保安即時關上銀行大門,拉起鐵閘,不准外人進入。警方聞訊派出10多名警員維持秩序,勸示威者散去,以免影響銀行日常工作。

11時許,警方開始清場,數百公安強行將示威者分批送入停在路邊的7至8輛大巴內。一些示威者反抗,與公安推撞,有女子被公安揪住頭髮,現場秩序混亂。

報導引述一名示威者說,有700至800名示威者被送往市郊馬家樓,等待遣返各地。衝突中兩名來自黑龍江的示威者受傷,一人昏迷、被抬進總行大樓內。

據請願代表透露,銀行原本承諾每名員工賠償8,000元人民幣,但最終只發2,000元,也未代繳養老及醫療保險。他們因屬自願離職,地方政府不負擔其生活保障。自去年以來這些銀行下崗員工多次到北京請願示威,雙方談判仍未有結果。◇

 

2007.06.27大紀元時報

西安上千人抗暴 砸毀2輛城管車


中國某地城管施暴。(網路圖片)

中國某地,攤販被城管砸掉攤位後痛哭失聲。(網路圖片)

【記者辛菲/採訪報導】6月13日,陝西西安灞橋區紡織城紡九路上上千民眾與城管發生暴力衝突,2輛城管的車被砸毀。據當地民眾透露,事發後,當地媒體歪曲事實。另據《三秦都市報》一名記者披露,當晚事件後,當地各家媒體就收到「上面」的交待,按照「通稿」發表。

城管施暴 民眾義憤砸車

據現場目擊者向《大紀元》透露,當晚5時多,「誠信裝飾中心」經營者陳康(音)及其父母將部分貨物擺到店門口,很快有十幾名城管開著兩輛車到來,他們一下車就開始搶門口的物品。陳康及其父母出面阻撓,均遭到群毆,3人當場輕度昏迷。

城管打人時還說:「打人打傷了有黨付錢你們不用管,給我往死了打……」「我就是土匪」……當時正值下班高峰,周圍立即聚集起上百人,將城管團團圍住,有人開始撥打110報警。20多分鐘後,周圍聚集起上千民眾。

110警察到現場後,未做任何筆錄,直接就要把城管帶走。民眾堵住警車要求現場處理。有人說:「我們都是目擊證人。」僵持幾分鐘後,警察趁亂帶城管一起溜走,留下兩輛城管車。

部分民眾從城管的車輛裡搜出4把砍刀和十幾根木棍,頓時群情激憤。直到晚上將近10時無人出來維持秩序。民眾們拿起城管車上的棍子,將2輛城管車砸毀,其中一輛被推翻。

城管猶如黑社會組織

目擊者董先生說:「城管就像黑社會組織,橫徵暴斂,不時搶就是砸,隨便打人甚至打死人都沒事,政府還包庇他們。但老百姓一起來反抗,就被稱為『暴力抗法』,這是什麼道理!」

據楊先生透露,當地城管多是當地領導的親屬子女、或者是跟他們有關係的人的親屬子女。

媒體發「通稿」 報導失實

據目擊者肖先生向《大紀元》透露,當晚數家媒體到現場採訪,民眾紛紛向記者們投訴。但在當地幾家媒體的報導中稱,「經營戶公開阻撓執法,用麻鋼、角鐵等兇器毆打執法人員,公開抗法」,並稱,「四五名社會閒人藉機煽動滋事」。

另據《三秦都市報》一名記者向《大紀元》披露,當晚事件後,當地媒體就收到「上面」的交待,按照「通稿」發表。他說:「這種事,要麼不讓報,要報也得是上面的指示。」◇

 

2007.06.27大紀元時報

北京黑牢吊打浙江78歲夫妻

【大紀元訊】近日在北京地下室遭受殘害和搶劫的浙江省維權訪民李秀女呼籲各界人士關注自稱民主法制政黨所施行的國家恐怖主義行徑!北京志願者深夜冒雨到受害訪民避難處訪談,根據掌握的情況,證實了「北京多處賓館與警方的地下室常年關押迫害維權訪民」的傳言。

據六四天網消息,據浙江訪民的大體描述,迫害地點酷像七省駐京處,6月24日週日,中國天網人權志願者親自趕到該處拍照外景,照片經訪民辨識,其驚恐的確認該處即是地下牢房所在地。

2007年6月1日上午,浙江訪民李秀女和應蘇英在北京被劫持,塞入汽車內送入遼寧省駐京處的地下室一個極其簡陋的房間。當時有十幾位浙江訪民關押在內,又5、6個身分不明的青年日夜看守。他們強行搜查李秀女等訪民,搶走千元先進、3個手機,一個照相機,隨後抓進的訪民9百多元先進與手機同樣遭到搶劫。眾多打手捆綁李秀女雙手,幾個人輪番毆打,打到癱倒在地,再用雙腳猛力踩踏身體,打手叫囂:「一條命玩得起!」李秀女在地面上躺了3天3夜!

在地下室,李秀女還目睹打手們將浙江78歲的徐德星夫妻兩人吊起雙腿狠毒毆打,用腳狠踢,並將其拖進一間黑屋子裡;同時還看見4個打手架著一個72歲老太太近來,拳腳相加打倒在地躺了一天一夜,不知最後到哪裡去了!

6月16日早晨趁看守熟睡,浙江訪民應蘇英幫助李秀女逃脫出虎口。目前,應蘇英的安危狀況令人擔憂!18日上午,李秀女再次遭遇綁架劫持,7、8個操著東北口音的地下室打手又突然出現,他們抓住李秀女便毆打,極力往一輛麵包車(ED0792)裡塞,訪民關春榮不顧危險攔住啟動的汽車並喊來眾多訪民前來救援,打手們才將李秀女丟下車,這樣第二次逃脫。◇

 

2007.06.27自由時報

綠轟:NCC護航國民黨賤賣黨產

〔記者劉力仁、蘇永耀、黃忠榮/台北報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通過中廣股權轉讓案,引起放水質疑。不但行政院揚言法辦,綠營也強烈反彈,強調中廣頻道屬於全民共有財產,NCC在未查明相關資金來源前,就通過股權轉讓,分明是護航國民黨賤賣黨產。

趙少康九大承諾 換得股權移轉過關

NCC是以趙少康向NCC「許下」九大承諾為由,通過股權移轉案。NCC發言人石世豪指出,中廣向NCC同意九大承諾包括:

「一個月內將華夏投資公司董事會、股東會通過出售持有中廣股票案會議紀錄,及好聽、悅悅、播音員、廣播人等四家公司董事會、股東會通過購買華夏投資公司持有中廣股票案會議紀錄,函請NCC備查;中廣股權轉移後,重新召開股東大會,選任新董事、監察人、董事長。

中廣須上市上櫃 音樂及寶島網繳回

為落實媒體反壟斷政策及配合廣播電台開放,中廣音樂網及寶島網,經主管機關指配予他人後,即無條件繳回;中廣承諾資本大眾化,兩年內辦理股票上櫃上市;中廣承諾提高節目自製比率,流行網達三分之二以上,音樂網則維持百分之百自製率。

中廣承諾將落實黨政軍退出媒體,經營面不受黨政軍勢力影響;中廣保證將沒有任何外資、港資及中資投資經營;NCC核准中廣股權轉移案後六個月內,擬任董事長的趙少康之配偶梁蕾在飛碟持股,將降至十%以下;中廣保證與飛碟各自獨立自主運作,良性競爭。」

資金來源未查清 綠營強烈質疑放水

不過,行政院與民進黨立委都對接手者資金來源提出強烈質疑。立委謝欣霓表示,中廣股權分別轉讓給好聽等四家公司,但這四家公司資金來源NCC都未調查清楚,中廣及榮麗的交易與爭議也未釐清,NCC就貿然核准股權轉讓,對不起台灣人民。

謝欣霓並質疑,四家公司負責人是趙少康或飛碟人出身,根本是虛設行號,藉此取得中廣經營權,中廣董事長無論是余建新或趙少康,都可能只是馬英九的形式代表。

立委徐國勇則表示,好聽負責人為趙少康、登記所在地是趙少康自宅,當地是否為住宅區,能不能設立公司?若有違法要請台北市政府說明。

徐國勇又說,悅悅、播音員及廣播人聲稱資金來自銀行貸款,但經他追查,並沒有銀行貸款一事,這麼簡單的查證動作,NCC為何不做?

頻率指定才繳回 根本就是設定條件

對於資金來源,NCC僅要求趙切結,政院也表示無法接受。謝志偉說,四家公司資本額僅一億元,卻可擁有幾十億元的中廣;NCC不能沒查證,只要求趙保證未來資金來源沒問題,而應該要求證明現在是沒問題。

另對NCC所謂中廣承諾「無條件」繳回寶島網及音樂網使用頻率,謝志偉批評為「公然說謊」,NCC一方面講無條件繳回,又說待頻率指派他人使用後才需繳回,不就是設定條件。他並舉例說,這就好像欠債者,豈有要求債主想好拿回的錢要怎麼用,錢才需要繳還。

 

2007.06.27自由時報

兩岸共同市場=高失業+低薪資

■ 吳志中

根據六月二十五日晚報報導,蕭萬長先生認為:「歐盟二十五個國家,歐盟每一個國家的人民,可以拿著護照自由來往,但並不能在另一個國家工作。」事實上,蕭萬長先生可能不理解歐盟的運作。

一、歐盟已經於二○○七年納入保加利亞與羅馬尼亞,成為二十七國。

二、歐洲的經濟整合是建立在二十七個主權獨立國家互相承認,進而產生平等合作關係的絕對前提之下。歐洲各國之間也不能互相有敵意的行為,所以歐洲各國甚至可以合作成立歐洲軍。在中國以超過八百枚軍事飛彈瞄準台灣的敵對政策,並且絕對不承認中華民國政府的態度之下,這樣兩岸共同市場的運作是存在相當大的困難。

三、歐洲公民基本的權利,就是可以在歐盟各國自由的移動、工作與居住。這是寫在歐洲各國所簽訂的馬斯垂克條約(Maastricht)裡有關公民權的章節裡,而且在歐盟憲法第II─七十五條款的標題,就是歐洲的人民可以在歐盟會員國裡自由工作的權利。

東歐十國在二○○四年加入歐盟的時候,由於這些國家的薪資一向比較低,因此透過可以自由移動的政策來到生活水準比較高的德、法、義等國,法國那時候就非常嚴肅的討論了所謂「巴黎充滿了波蘭水電工」的現象,因為有很多來自東歐的工作者,不僅以比較低的薪資與法國勞工競爭工作,甚至逃避繳稅,造成法國就業勞動者很大的不滿。

台灣與中國的勞動市場薪資的差異,更是遠大於歐盟內部各國的差異。根據法國世界報的報導,二○○五年上半年,歐盟因為開放中國紡織品自由輸入,結果造成歐盟各國紡織業每一天一千人以上的失業。由於台、中人民都使用中文,而且兩國政府也沒有談判的機制來進行控管,一旦兩岸共同市場的機制成形,大量來自中國的人民,必然可以更加容易透過自由移動的機制來台找尋工作,再加上其低薪資的勞動要求,我們應該可以想像台灣人民的薪資是否還有上漲的空間?台灣的失業率會如何衝擊社會的安定?

我們對於蕭萬長先生的兩岸共同市場主張,似乎必須要慎重思考!(作者為歐盟協會秘書長)

 

2007.06.27自由時報

國之不明 是真正理由

■ 連根藤

自由廣場六月二十日有陳文賢教授指出:「美國政府以『一中』政策作為美國不支持台灣加入聯合國的理由…似乎過於牽強。」

事實上,美國不支持台灣加入聯合國,甚至也反對阿扁政府辦加入聯合國公投的理由,無關「一中」政策。美國既然不認為中華民國是個國家,它就無權利申請加入聯合國。美國雖然視台灣人民為「國家」,但是這個「國家」叫什麼名稱,領土、人民如何界定,更重要的是這個「國家」的「代表」是誰?既然「國之不明」,就要先界定台灣人民的台灣國,有「國家」才能申請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國之不明是真正理由。

加入聯合國的問題,問題出在台灣內部,阿扁在國際上,只是「中華民國占領機構」的代表,他的任務是「扶助台灣人民認領已形成國家的台灣國」,讓台灣人民選台灣總統,這位總統才有權力申請加入聯合國。媒體必須在這方面發揮宣導作用。(作者為日本《台生報》發行人)

 

2007.06.27自由時報

關刀客vs.炸彈客

■ 盧太城

一位風光出獄,一位即將黯淡入監;白米炸彈客凸顯農民的困境,關刀客彰顯了台灣價值。受到社會的關注,卻有天差地別。

台灣加入WTO是扁政府之前的決策,不過到了二○○三年至二○○四年間,楊儒門以四處安置炸彈凸顯這問題,筆者以為,就法律的層面不足取,也看不到他深刻的建設性訴求。但是,只要是反民進黨政府,就是「泛藍」媒體的寵兒,連獲總統特赦出獄也為媒體聚焦,甚至彰化縣政府還有意聘為農業顧問;我想問的是,從頭到尾楊儒門對農業的看法在哪裡?是不是只有兩句話:「照顧農民,照顧兒童?」

沒錯,單純是一種力量,但是「台灣關刀客」黃明才不也是一種單純?聲援的力量呢?

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黃明才在桃園機場衝突事件(那個中國以反分裂法「合法化」軍事犯台,連戰等卻急於進京表態,有歐吉桑被年輕黑衣人打得頭破血流的事件)中表達捍衛台灣的理念,卻只是因為手持關刀配合媒體拍照,被判處四個月,且不得上訴。整個訴訟過程,黃明才獨自上法庭,沒有錢請律師,也沒有任何團體聲援,現在即將入獄,他只希望法官能歸還他向廟裡借的「關刀」。

事實上,機場衝突事件中,還有位令人印象深刻的林參天。

最近幾年大型的民主運動,包括「二○○四年二二八手牽手護台灣」、「二○○五年三二六反中國反分裂法」、「二○○五年四二六桃園機場衝突」等運動,「台灣魂」的旗海,讓人印象深刻,帶領這群台灣捍衛隊的精神領袖,就是出身眷村的林參天,以及陪同他的黃明才。

林參天今年四十九歲,外省第二代,他認為台灣沒有族群問題,只有認同不認同台灣的問題;他熱愛台灣這塊土地,痛恨中國對台灣的打壓;在得知連戰將前往中國交心表態之後,林參天率領兩輛遊覽車的台東鄉親參加機場抗議活動。黃明才在機場內手持「關刀」,沒有開封,穿著「殺連戰、救台灣、賣國老賊看刀」造勢語言的背心,衝突爆發後,林、黃等人被檢察官依公然聚眾施暴罪嫌起訴。

一審,桃園地方法院法官認為林參天發起民眾前往桃園機場抗議,和「殺連戰、救台灣」等言論,屬於憲法的言論自由保障,況且黃明才的關刀並未開封,判兩人無罪。

二審,大逆轉。林參天被判八個月,緩刑三年;黃明才四個月,不得上訴,也未緩刑。黃明才即將入監;林參天擔心三審會遇到「統派法官」,決定放棄上訴。

黃明才交保時,他堅持要求檢察官歸還那件「殺連戰、救台灣、賣國老賊看刀」的背心,他堅持穿著這件背心走出看守所。現在,入獄前,他只希望法官能歸還他向廟裡借的「關刀」。

也許,黃明才太單純了吧!正義的關刀,在泛藍居多的法院、報社電視台,從來就是鎖在櫃子裡!(作者為農民黨顧問、媒體從業人員)

 

2007.06.27自由時報

想起「權貴」

■ 周倪安

趙建銘二審被加重量刑,令人想起當初不論是檢察官的起訴書,還是一審法官的判決書,都用了個新名詞叫「權貴犯罪」。令人不得不想起馬英九。

馬英九先生於台北市長任內所涉特別費案二月十三日偵結,高檢署查緝黑金行動中心認定,馬英九在八年台北市長任內,共計詐領一千一百一十七萬六千二百二十七元特別費,並依涉貪污罪將他提起公訴。但是檢察官在起訴書最後要求法官對馬英九先生從輕量刑,因為檢察官認為馬英九沒有詐領與詐欺的動機。

馬英九一直在公務體系服務,還擔任過管理國家的檢察體系、政風體系、執行防貪肅貪等工作的最高首長|法務部長,他會在擔任首長時「不小心」、「無犯意」地將特別費匯入私人帳戶再匯予家人使用?他會不知道什麼是貪污?不管是法務部長、台北市長、國民黨黨主席,他是不是比趙建銘更「權貴」?而且是更直接的權貴?司法對於馬英九貪污案應該是以高級公務員犯罪的案例來從重量刑,怎麼會是從輕量刑?

司法天平,何時回正?(作者現任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