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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7.10大紀元時報

首屆全世界中國舞舞蹈大賽落幕 台灣2金3銀 展現中華文化精髓


來自飛天藝術學院的任鳳舞榮獲女子青年組一等獎。(記者馬有志/攝影)

台灣舞蹈家陳永佳獲青年男子組冠軍。(記者馬有志/攝影)

少年女子組冠軍周雨璇,來自台灣台北。(記者馬有志/攝影)

【記者陳怡文/採訪報導】首屆新唐人電視台中國舞舞蹈大賽於7月8日在紐約大學的史葛柏藝術表演中心進行決賽,下午5點4位冠軍出爐,分別獲頒獎盃和1萬美金。少年女子組冠軍周雨璇(台灣台北);少年男子組冠軍Jason Shi(美國紐約);青年女子組冠軍任鳳舞(美國紐約);青年男子組冠軍陳永佳(台灣台北)。在來自中國大陸、美國、挪威、日本、韓國、香港、新加坡近百位世界好手中,台灣選手表現非凡,共拿下2面冠軍、3面亞軍、1面季軍及3個優秀表演獎。

前英國會議員:最真實的中國文化

國際希爾德.葛爾斯特獎學金基金會成員、前英國議會議員約翰.布朗先生表示,晚會很美,富有感染力,集完美的表達和動力於一身,西方人都應來看這種真正的中國傳統文化。這種從民間崛起的中國傳統文化是最有力量的,也是對中國傳統文化最真實的表達。

在決賽階段,各組選手們表演的個人劇目和自選動作的難度比預賽與複賽時增加許多,而對舞蹈的詮釋也更加深刻和富有感染力。大會表示,青年組選手們在兩分鐘的個人劇目中不僅展示了精湛的舞蹈藝術,也充分演繹了中華舞蹈文化的深邃內涵和歷史積澱。

共同承傳中國文化精髓

獲得青年男子組冠軍的台灣資深舞蹈家陳永佳表示,雖然以前見識很多,但這次確實大開眼界,與全世界的中國舞舞蹈專家同行交流,收益很大。陳永佳又表示,這次大賽對中國文化的推廣和弘揚是一個很好的開始。

陳永佳近年來在台灣舞蹈界備受矚目,集表演、教學及編舞才華於一身。本次大賽評委會委員咸認陳永佳是個相當完美的舞蹈演員,不管是在身韻和身法都是相當的成熟,他表演的是一位古代的俠客,動作集力量與靈動於一身,收放自如,控制得度。他說,這個舞蹈主要是表達一種意境,一種精神,用劍這樣一個道具表現中國舞的剛柔並濟以及懲惡揚善的精神。

少年女子組冠軍,來自台北的周雨璇表示,除了互相觀摩切磋舞藝之外,她希望能藉此機會將舞蹈生涯伸展到國際,同時向世人展現真正的中國傳統文化。她所表演的「哪吒戲海」內容緊湊,只見雨璇靈巧的舞動手中的長槍與鐵環,不僅有高超的技巧,更將哪吒活潑調皮的神情表現的維妙維肖,讓觀眾為之一笑。

除了2金,台灣選手林柏宏獲少年男子組二等獎、張筱楓獲青年女子組二等獎、張逸軍獲青年男子組二等獎,共奪3銀;台南毛(王向)恩獲少年女子組三等獎;台灣還有蔡孟君、孟凡、羅明琪3位選手得到優秀表演獎。這次台灣總計有29位選手參賽,榜上有名者共有9人,能有此優異表現,相信對台灣舞蹈界來說,未來更有信心進軍國際,因為新唐人的中國舞大賽已經在引領世界,走向一個以純善純美為目標的文化新時尚。

 

2007.07.10大紀元時報

中國黑心產品釀禍 到底誰該負責
中共一黨專政集權體制才是元兇


自從3月中國對美出口遭污染的寵物食品大肆爆發以來,受害甚深的美國進口商官司纏身,對中國的產品製造商卻求償無門。(Getty Images)

【記者郭秋怡/綜合編譯】自從3月份中國對美出口遭污染的寵物食品大肆爆發以來,美國進口商就開始捲入一連串的法律訴訟,但這些黑心商品從中國製造商、官方檢驗單位及美方進口檢查局處、進口商再轉到受害民眾手裡的層層關卡中,究竟是那裡出現了漏洞?若追究責任,到底是美國或是中國方面應該負起責任?一旦責任釐清,該如何執行賠償?事件癥節又究竟何在?這些才是事件背後最擾人的問題。

責任如何歸屬?

《財星雜誌》近期刊登的一篇報導,指出一般認為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消費者產品安全委員會、國家高速道路交通安全署均是有責確保進口產品安全的單位,進口商則幾乎無法在產品進口前就執行相關檢驗。

儘管如此,舊金山的一位原告律師歐德特(William Audet)還是表示:「對大部分的州而言,銷售商家都有義務出售無毒產品。」世達法律事務所(Skadden,Arps,Slate,Meagher & Flom)的產品責任辯護主管伯恩鮑姆(Sheila Birnbaum)表示,除非有特殊情事,否則這些美國的銷售商都將成為有毒產品的賠償義務人。

從中國進口輪胎的美國新澤西州貿易公司FTS(Foreig Tire Sales),去年因出售不安全輪胎致2死1重傷的車禍事故發生後,已在費城法院被起訴,現在正忙著回收45萬輪胎的FTS,估計回收成本約需9千萬美元,到回收完成時,這家只有16名員工的家族企業恐怕不得不走上破產一途。

FTS已在聯邦法庭及受害者家屬也在費城的州法庭對製造商杭州中策橡膠公司提出告訴,但即使美國原告贏了這場官司,應如何對中國廠商執行法院判決,目前尚無法得知。

有毒產品 北京當局難辭其咎

就美國社會對中國製產品的恐慌不斷升高之際,中共官方近來突然提出了一份檢驗報告,指出今年檢驗的產品中有將近1/5不合標準,而且官方媒體也一反常態地配合「揭露」劣等產品,「取締」了2萬3千種不合格的食品及180家廠商,儘管《人民日報》的社論也已呼籲將國家安全標準提升至與國際平齊,但包括《紐約時報》等美國媒體均指出這樣的回應並不夠。

《聖地亞哥聯合論壇報》(The San Diego Union-Tribune)指出中國若要維持美國消費者的信心,必須要符合美國人想要的高品質,為達成這個目的,則有必要剷除中國生產體系猖獗的貪汙問題。

《紐約時報》週日的報導則指出,中國若要回復其產品的名聲,主要挑戰係存在於一黨專政集權體制之下,為管理動態巿場經濟而設法發展的現代化統一法規體系。

北京人民大學的公共政策專家毛壽龍表示:「我們官僚體系內的競爭已造成權力的分散以及逃避責任的傾向,取締個別的罪犯行為並不足以解決問題,我們需要修正整體制度。」

為追求經濟成長,1980年代開始分權下放地方,從此造成權力分散。在2004年的廉價嬰兒奶粉造成安徽省50名嬰兒喪生後,開始加強規範,但因多達17個單位在食品及藥物方面的權責重疊且互相猜忌、競逐監督權,以徵收證照費、罰款彌補單位預算不足及為留有收受賄賂的管道,故其成效不彰。所以,若中國的制度無法徹底改革,則類似受害事件將難以根除。

世達法律事務所伯恩鮑姆則表示,中國若想要全球巿場立足,不只是要有更嚴謹的法規,更要負起更多法律責任,甚至要有更多中國律師為受害人辯護;退休的英國立法官員斯金納(Roger Skinner)也建議中國應代表世界衛生組織改善食品安全,並表示:「若他們不能強制執行,終將失去利潤。」◇

 

2007.07.10自由時報

<黃天麟專欄>窺視「經濟一中」的心靈深處

■ 黃天麟

觀察二○○八總統大選,「經濟」將是馬氏團隊亟欲開闢之戰場,意在轉移泛藍國家認同的罩門。但他們或許沒想到,即使是經濟議題,最後還是逃脫不了國家認同的嚴格檢驗的。因為土地、社會及國家認同是人類思維的起點。

有人之所以主張「終極統一」,是因為他認同的國家、土地是包括台灣在內的中國,具此認同的人,自然不排斥「一中原則」。同理,「經濟一中」的主張,如「大膽西進」、「全台自由貿易區」、「兩岸共同市場」,表面上似乎只是經濟走向的經建論述,但其思維之演繹,也都出自對中國土地、文化之認同,經濟構圖以中國為中心,以中國為中原,一切從中國出發。因此他們深信台灣不能沒有中國,全球化亦應從中國開啟,而不是從台灣出發,很自然地把「大膽西進,鎖進中國」視為全球化的「讜論」,奉為不可冒犯的經濟圖騰。

為了圓夢,他們就須精心設計一套服務「經濟一中」的經濟論述,以合理化他們的主張。「處理兩岸經貿問題最有效的方法是尊重市場機制」就是其中之一,根據的是「市場背後有一隻看不見的手,能引領資源做最合理分配」的西方古典經濟理論。此次馬氏團隊亦高舉此論述,主張全面撤除對兩岸經貿的政治管制或干預。

泛藍並不是不知,對中國投資之全面鬆綁,必引發更多對中國之投資,使台灣產業快速西移,但他們並不感覺這是危機,因為這些資金、產業之移動是在他們所認同的中國之內,盤據心田深處的中國認同,也會適時驅使他們去相信完全不可能實現的經濟神話,如:「研發在台灣、製造在中國」、「三通直航,把台灣建設成為亞太的營運中心」。

研發與製造不能分開是一種常識,泛藍人士不可能不知,中國是以「併台」為矢志的專制國家,中國絕不會讓失去製造業的台灣盡情享受亞太營運中心的好處也是常識,明知而倡導,是因為潛伏在心田深處的中國認同掩蓋了他們的常識判斷。

「兩岸共同市場能導引資源之整合,達成資源最佳配置」的經濟統合論述也是一樣。他們不會不知道,台灣與中國大小懸殊,台灣主權又被中國否定之客觀事實,在此環境下之「共同市場」必使台灣面臨「國家存亡」之危機。認同台灣的人當然無法接受,但具中國認同的人則無此感受,且會認為此種亡國之焦慮是多餘的、是狹隘的島民意識形態,因為兩岸同屬一個中國。

台灣已是全世界投資中國最多(佔中國所接受海外投資之一半),最密切與中國結合(出口依存度超過四十%)的國家,長留中國之台幹亦已超過一百萬人,但持「經濟一中」觀的人不但沒有危機感,還說不夠,還說政府「鎖國」。為什麼?歸根究柢是因為他們心田底層所認同的土地、國家,是包括台灣在內的中國。

(作者為前國策顧問)

 

2007.07.10自由時報

宣佈獨立是台灣自救捷徑

■ 沈建德

在台灣國臨時政府及海外台灣人、友人的努力之下,日本國會及美國國家檔案局已否定美國國務院的開羅宣言條約說,但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還說台灣是中國的,美國還支持「一中」,反對台灣公投加入聯合國,台灣不能沒有反應。

五月二十三日自由廣場拙文「我和聯合國交手的經驗」指出,香港原可獨立,因不「自決」,反被中國買通聯合國內外,「他決」被統,記在聯合國二九○八號決議第三項及一九七二年年鑑。因此台灣若不自決,必成香港第二!

各國昧著良心說台灣是中國的,卻都拿不出證據,光憑這點,阿扁就可宣佈獨立,並以台灣國(Formosa)名義加入聯合國,但他不敢!其實,阿扁若擔心,可再補一句,中國及中華民國向以開羅宣言為擁有台灣的「所有權狀」,限兩星期內拿出來,若有,則收回獨立及入聯宣告,否則台灣從此獨立!這樣,中國便無話可說;要打,師出無名。

可是扁因不清楚「開羅宣言」台灣不屬中華民國的真相,也不研究,故不敢宣佈獨立,改告潘基文做為替代方案。但潘是聯合國秘書長,而國際法庭是聯合國的一部分,如何告?若向美國法院遞狀,潘有外交豁免權,也不容易。

本來,由阿扁宣佈獨立是台灣自救的捷徑,他不做,台灣人只好自己來。方法是,根據「開羅宣言」台灣不屬中華民國的事實,否定中華民國對台主權,取得包圍中華民國立法院的正當性,要求立委搬出去,以恢復台灣主權。但我們也給一條路,那就是和民進黨、台聯合作,湊足四分之三「法定」票數,改國號為台灣國、制憲,就不必搬出去!

台灣國臨時政府決定,九月邀請全國泛綠「立委」候選人,輪流包圍國親立委非法盤據的立法院,要求歸還被中華民國非法佔據的台灣,為國家也為自己的選舉造勢,直到明年一月「立委」選舉那一天。這樣,台灣是誰的就會很清楚;為了選票,國親必不敢硬拗。

國號改完,明年選的就是台灣國第一屆總統,屆時,言必稱「開羅宣言」的馬英九,面臨承認或退選的抉擇,因為台灣不是中華民國的。包圍立法院的成效會如何暫且不論,光是過程,就可使台灣主權重見天日,而這也是對美國及潘基文最強有力的反駁!(作者為留美企管博士,現為台灣國臨時政府總召集人)

 

2007.07.10自由時報

跨國官司探台灣地位真相

■ 林志昇

二○○七年六月二十六日起〔ROGER C. S. LIN v. USA〕 Civil Action No. 06-1825(RMC)案,美國行政部門(Executive Branch)連續四次以「政治問題」、「國家免訴」和「無管轄權」為由,要取消訴訟案,經華盛頓特區聯邦法院兩度駁回後,此控美官司現在進入「法理事實審查」階段,林志昇的律師團可向被告(包含白宮、國務院、國防部、法務署等行政部門)調閱台灣人從來沒見過之相關文件,包括向美行政部門調閱四十份文件,向國務院提出十五項質詢議題,以及二十九項要求行政部門承認事項。這是一九五二年舊金山和約生效以來台灣人的夢想,終於在林志昇與何瑞元帶領的團隊初步達成目的,這是根據聯邦法律民事程序相關規定辦理(參考http://www.taiwankey.net/dc/taiwan/suitsumm.htm),台灣地位真相即將展示在台灣人面前。

七月二日,代表中華民國的總統陳水扁先生,投書華盛頓時報「北京的一個中國」,文中指出:「台灣是主權獨立,是愛和平跟民主的國家」,很遺憾,陳總統忘記二○○四年美前國務卿鮑爾說:「台灣不獨立,不是享有主權的國家」。

本人也在七月六日投書華盛頓時報指出:「中華民國在台灣,從一九四五年十月二十五日迄今只是次要佔領權國;從一九四九年十二月迄今是流亡政府,對台灣執行美國(主要佔領權國)的管轄而已。」該報以大篇幅刊出。

陳水扁總統日前要美國重申對「中華民國」的六項保證,美行政單位不願多言;中華民國外交部也以「絕對機密」為由,拒絕公開,甚至不准駐美代表處查閱。其實,長久以來台灣人被嚴重誤導,說台灣等於中華民國,或中華民國等於台灣。一九八二年美亞太助卿何志立在國會作證:「We take no position on Taiwan sovereignty.(我們不對台灣主權表示立場)」;當時美國國務院的立場是:「We do not formally recognize PRC sovereignty over Taiwan.(我們不正式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台灣的主權)」。

在週日「大話新聞」時間不足未能詳述,台灣一八九五年由大清割讓給日本,一九五二年又由日本割讓,但沒有指定收受國,因此,「台灣地位問題」僅能運用戰爭法的「領土割讓」法理與慣例,學者應著重於「被美軍征服」問題上,只要陳總統能了解「佔領結束之認定標準是什麼?」,「政黨輪替」或「總統直選」等等與「佔領結束」毫無關係。

事實上,波多黎各、關島、菲律賓與古巴之軍事歷史可作為台灣國際地位之參考,外來政權徹底根除正逢其時。

(作者為「台灣平民民主黨」主席)

 

2007.07.10自由時報

中廣案涉圖利 特偵組分案


在NCC核准中廣出售案後,華夏所持有的中廣股權已迅速過戶給趙少康;但就在昨天,最高檢察署特偵組也針對行政院函送的中廣股權移轉及負責人變更案分案,將對趙少康等人是否涉及違反公司法等罪嫌展開調查。圖為中廣外觀。(資料照,記者方賓照攝)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中廣公司股權移轉及負責人變更案,行政院認定NCC主委蘇永欽等五位委員、中廣董事長趙少康、華夏公司負責人陳明暉共七人違法,分別涉嫌圖利、違反公司法等罪嫌,函送最高檢察署偵辦,最高檢特偵組昨天正式分案,由檢察官沈明倫承辦。

馬英九、趙少康 尚未傳喚

與中廣交易案有關的國民黨三中(中廣、中視、中影)交易案、民進黨立委謝欣霓等人告發的中廣股權移轉等兩案,也是沈明倫偵辦,不僅與國民黨黨產有關,加上被告發對象包括前國民黨主席馬英九在內,均使偵辦行動備受矚目;據了解,特偵組已傳喚過多位證人,但尚未傳喚馬英九、趙少康等重要調查對象釐清案情,對相關案情均低調以對。

中廣交易案備受各方關注,行政院本月四日宣布撤銷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核准中廣股權移轉及負責人變更案的行政處分,並認定蘇永欽等七人違法,五日下午函送最高檢,昨天上午特偵組正式分案,仍由沈明倫檢察官偵辦。

據悉,行政院移送指出,中廣移轉的股權約值三十二億元,華夏公司僅以六、七億元出售,且只收到一億元就移轉股權和變更負責人,華夏負責人陳明暉涉嫌刑法背信罪,另中廣董事長趙少康利用「好聽」等八家公司作為迂迴取得中廣股權的工具,有違反公司法第九條之嫌;但趙少康日前否認不法,並向北檢控告新聞局長謝志偉、政務委員許志雄兩人涉嫌加重誹謗等罪。

NCC委員 反指政院違憲

至於被指控圖利的NCC主委蘇永欽、副主委石世豪等五位委員,行政院認為,蘇永欽等人未釐清中廣股權交易案疑點前,便核准移轉,有圖利特定人士之嫌,應由特偵組查明。

對行政院的指控,蘇永欽等人日前一概否認,並認為行政院違法、違憲。

 

2007.07.10自由時報

中廣股權 迅速過給趙少康

〔記者鄒景雯、王寓中/台北報導〕行政院上週將趙少康入主中廣的爭議函送最高檢察署後,中廣內部傳出股權交割已經在近日迅速轉給趙少康,由於「好聽」等四家公司受到質疑,趙少康改以「華夏公司法人代表」的身分入主,成為中廣最大股東。

國民黨行管會主委張哲琛昨晚證實,在 NCC核准中廣出售案後,華夏所持有的中廣股權,已經過戶給趙少康,趙則將依契約規定付款,至於細節,張哲琛未做進一步說明。

據確知,繼劉廣生與李建榮兩副總「請辭」後,成為中廣最大股東的趙少康隨即展開第二波大裁員,逾四十名資深中廣員工在上週末領取離職金打包走人。

中廣內部表示,若加上今年農曆春節前被裁的約三十人,已經有至少七十人離開中廣,中廣原本的總員額約二百三、四十人,趙少康計畫裁至一百人,因此預料還有下一波人事檢討。

趙少康與華夏公司之間的股權轉移、股票登記,已引起政府有關方面密切注意,若有不尋常現象,將一併函特偵組參考調查。

針對中廣員工工作權的保障問題,相關單位提醒,以時間點來看,趙少康過去半年於法並非中廣的所有人與負責人,因此今年元月份被裁的第一批員工應該注意自己的法律權益,可採取必要的行動,最低限度討回這幾個月的薪水;至於近日第二批被裁的中廣人,則要確認華夏與趙少康之間的確切交易程序後才能確定。

中廣員工則表示,趙少康在公開信中指必須揚棄國民黨黨營事業的心態,他們不了解何謂「黨營事業的心態」?中廣是賺錢的單位,九十五年光廣告收益就達六億元,而趙少康入主後的成績如何?是成長或是衰退?趙少康自己心裡有數,他沒有資格批評中廣原本的績效。

據了解,已經離職的中廣前員工們,現在陸續在與律師交換意見,徵詢協助,以確認下一步的作為。

 

2007.07.10自由時報

中廣賣多少 付了多少 應攤開

記者鄒景雯/特稿

趙少康只付了一億元訂金,中國國民黨就在NCC剛同意股權轉讓案,立即迅雷不及掩耳的將中廣幾乎全部的股票過戶給趙少康,未待主要價款尚未繳交,就同意其以最大股東的身分實質掌有中廣公司的經營,如此鎖定特定人的交易模式,相信之前不少曾向國民黨表達有意承接的買主都會艷羨不已。

中廣擁有龐大的土地與房產,經查分布在全國各縣市就有一一五筆之多,過去中廣一度曾經考慮把頻道與物權分割,分成中廣與中廣物產兩家公司,但經會計師初步評估後,發現如何核算是非常複雜的問題,後來不了了之。

也就是說,現在的中廣股票價值,是包含中廣所有財產計算在內的,國民黨中投經由榮麗、華夏的手,現在把中廣股票全都過戶給宣稱只買頻道執照的趙少康,這個約是怎麼簽的?內情必然有許多引人好奇的故事。

趙少康上週在自己的節目中很得意的說,余建興雖然是董事長,但是大家要搞清楚,他手上一張股票都沒有!事後經查,中廣股票果然全都到了趙的手上;趙少康過去說他是四家公司的董事長,如今改口說他是華夏的法人代表,前後不一的描述,也說明這四家公司到底是什麼公司,絕對很有趣。

外界也很想知道,中廣的成交價到底是多少?依照國民黨的說法,股票先過戶、後付款,則趙少康自現在開始至少要分批陸續給錢了,他有沒有真的付?付了多少?資金來源為何?會不會拿中廣去向銀行抵押貸款?凡走過的,必留下痕跡。他向NCC承諾的應改正事項是否與何時履行?也要持續關注。

國民黨為什麼對趙少康這麼好?當年的主事者馬英九或許會說干卿底事!但是,無線廣播是稀有的國家資產,平常人要申請一個中功率的頻道都要煞費苦心、難上加難了,中廣這樣一個大功率的全國性頻道,何以在私相授受之下就可以指定給特定人?社會的公平正義在哪?這是NCC與國民黨需要說明清楚的!

 

2007.07.10自由時報

中廣6筆 財政部列不當黨產

〔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除了股權移轉引發爭議之外,中廣也是政府追討不當黨場的對象,財政部認定中廣不當取得的不動產包括台北市仁愛路、板橋民族段、花蓮民勤段、嘉義民雄、台北縣八里及彰化芬園等大筆土地,總面積十九點九公頃、公告現值近一百三十八億元、市價可能超過一百六十億元。

財政部認定中廣不當取得的不動產中,以台北市仁愛路土地最值錢,該土地是中廣接收日產而來,面積三點五二公頃,九十五年土地公告現值達一百一十五點二一億元,但中廣於一九九八年將該土地出售予中央投資公司,二OOO年再出售予宏盛建設興建「帝寶」豪宅,國民黨對外宣稱的出售價格為九十億元,比公告現值還低,因此引起不少質疑。

中廣位於板橋民族段的土地,也是政府追討的重點,該土地同樣是中廣接收日產而得,面積一點九六公頃,公告現值十三點二八億元,但市價可能高達五十億元。

為追回這筆地,交通部提起訴訟,原本一審、二審皆判交通部敗訴,但今年三月底最高法院發回更審。

此外,中廣位於台北八里、嘉義民雄、彰化芬園及花蓮民勤段的土地,交通部也陸續提起訴訟,其中,彰化芬園土地最高法院今年五月判決中廣敗訴確定外,嘉義民雄土地則於二OO五年五月判決交通部敗訴確定;至於台北八里及花蓮民勤段土地,目前仍在訴訟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