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2.21 自由時報
「以台灣的名義加入聯合國」公投,是要以公投民主的程序,向全世界表達台灣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兩個互不隸屬的國家,我們要以台灣的名義、身分,加入聯合國為會員國,與台灣國家正常化有密切的關係。
公民投票可落實主權在民,提昇人民的政治參與,使重要的公共政策符合民意,是落實人民自決、深化民主的利器,與民意調查有所不同。這次「以台灣的名義加入聯合國」公投有兩百七十二萬人連署提案,發動公民投票的創制程序,是直接民主的行使,要以最民主、和平的方式,向全世界表達台灣人民要台灣入聯的集體意志。全民積極參與入聯公投,一方面表示主權在民,人民是國家的主人,經由對公投的真義與程序的瞭解,可以激勵公民的政治參與。另一方面,透過直接民主的行使,可以彌補代議政治的不足,對於台灣當前一黨獨大的國會發揮制衡的作用,避免專制政治的復活。
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但還不是一個正常化的國家。台灣要成為一個正常化的國家,有四項大工事要去做:第一、國家正名;第二、制訂台灣憲法;第三、加入聯合國及相關國際組織為會員國;第四、落實主權在民,培養人民作為國家主人應有的意識與心理。
加入聯合國為會員國是台灣人民共同的願望。入聯公投強調表達台灣人民的意志,提升台灣的國際地位及參與,以台灣國家的名義加入聯合國為會員國,與國家正常化的進程息息相關。入聯公投爭取以台灣的名份參加聯合國及其相關國際組織,是國家正名重要的一步,可清楚表明台灣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兩個不同的國家,台灣不是中國的一部分。同時,公投入聯是主權在民、人民作國家頭家的實踐,要向全世界表達台灣人民要加入聯合國的意志與決心。
(作者陳隆志為台灣新世紀文教基金會董事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