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5.03自由時報
美國國家地理雜誌的專題報導(China-Inside the
Dinosaur),把台灣地圖繪入中國的一部份,在美台灣人去函要求更正,但不為接受。
美國國家地理雜誌的回函指出,台灣並未宣佈獨立,只有極少數的國家與台灣有正式外交關係,雖然的確控制台灣這塊領土,但不符合獨立國家的認定標準。而且,如同台灣的正式名稱所示,台灣(中華民國)政府認為自己就是中國的一部份;在一九九一年,中華民國在憲法層次上承認台灣海峽兩岸是處於分治狀態,這意味著台灣認為自己在歷史上與傳統上都是中國的一部份,但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份。也就是說,台灣自己主張只有「一個中國」,但是有兩個不同的政治實體。
回函也指出,儘管台灣處於獨立運作的狀態,但台灣政府從未將此獨立狀態予以正式化,而且台灣也沒有被聯合國及大多數國家承認為獨立國家。最近立委選舉與總統大選結果顯示,中華民國(台灣)不大可能在最近的將來宣布獨立。
美國國家地理雜誌的立論並不完全正確,尤其是獨立國家的認定標準,吾人可以依據一九三三年蒙的維歐公約(Montevideo
Convention)第一條「國家要件」的內容據理力爭,也就是台灣完全符合國家作為國際法人應具備的條件:一、固定的居民;二、一定的領土;三、政府;四、與他國交往的能力。
但是正如美國國家地理雜誌的回函所示,台灣使用「中華民國」國號,就是自我表明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憲法增修條文中有關兩岸處於分治狀態的內容,也把台灣套進「一個中國」的框架中。因此,除非落實「正名」與「制憲」,否則國際社會如何認定台灣不是中國的一部份?連美國國家地理雜誌都無法說服,何況是聯合國及世界各國。
反觀即將執政的馬政府,依然大張「一中各表」的旗鼓,不知死活的主張「一個中國就是中華民國」,難道不是公然向全世界宣示「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嗎?省省吧!一中各表。
(作者陳國雄 為台獨聯盟副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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