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705自由時報   人權館不如馬奮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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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05自由時報   

九十一年五月十九日成立的國家人權紀念館籌備處,本月三日行政院會竟通過決議撤回送至「中華民國總統府組織法」第十七條修正草案及「國家人權紀念館組織法」草案。

研考會主委江宜樺二日表示,總統府認為國家人權紀念館沒有設置必要,重視人權應該要落實,而不是蓋個紀念館。如果此言成理,美學教育要落實,而不是蓋個古根漢博物館;觀光要推動,而不是蓋個懶惰的貓纜。其實,蓋不蓋紀念館是假,不願為扁買單才是真!

國家人權紀念館籌備處歷經多次會議後,確立為首長制,由籌備處主任為機關首長,訂有組織暫行規程,紀念館成立後具有文獻典藏、紀念、社會教育、研究暨展示活動等五個主要功能,陳前總統為人權工作所為之努力,馬政府竟以一句總統府組織臃腫就撤回法案,卻未力阻馬奮館,難道領袖崇拜比起普世人權價值更重要嗎?
(作者黃崇銘 為台灣青年智庫法政中心籌備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