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723自由時報
法務部長王清峰請託民進黨團幹事長賴清德,幫忙擋住刑法第四十一條修正草案,攔阻國民黨為有案在身立委開罪脫身。此等怪異現象,直可列為拍案驚奇之台灣版。
國民黨立委偷渡法案或強行立法,為涉案個人或利益團體圖謀不法利益的敗行劣跡,見諸議事紀錄,穿越政黨輪替。
工商社會講究專業分工,專業證照制度之落實,有助於提升競爭力,但部份國民黨立委總是走回頭路,為了私利,不斷提案修法破壞證照制度,讓無照者「就地合法」。為鞏固選舉樁腳,提案修正「選罷法」、「農會法」,一再放寬刑事處罰規定,讓樁腳脫罪,屢見不鮮。而為特定階層或利益團體提案修法,「以政治利益為己任,置國家財政於度外」的「錢坑法案」,更是車水馬龍,源源不絕。
如果人民有懷疑,問他們為什麼提案?答案統一口徑,就是「服務選民」!這些選民可能在選舉過程提供了大筆政治獻金,這些選民可能在廝殺過程提供政治奧援。
國民黨立委呂學樟提出刑法第四十一條修正草案,放寬「易科罰金」的規定,區區一個條文,一時之間還看不出花樣。但稍細究,修正草案明顯變更刑事政策,更破壞刑事法理。他為的是啥?看看過去有哪位親民黨立委被判刑,答案一目了然。
這個大立委是誰?立法院路人皆知。國民黨的黨鞭裝做不知,國民黨的立委閃到路旁,「完全執政,完全潰堤」。眼見「易科罰金」此等重大的刑法規範,就要土崩瓦解,誰來「救台灣」呢?答案竟然是國民黨支持者最鄙視的民進黨。這是何等的諷刺!
民進黨未來將扮演國會守護神的角色,這絕對不會是第一次。國民黨這般的國會運作,選民一定會後悔,立委選舉投票時,是不是昏了頭?
(作者陳杉榮,資深新聞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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