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728自由時報   許永欽:強化行政罰 經濟犯罪難坐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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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28自由時報  

記者賴仁中/專訪

經濟犯罪看不到刀光劍影,有些案件甚至沒有明顯的被害人,但它類似人體組織的癌細胞,會不斷侵蝕健康細胞,也就是逐步造成財經秩序的失序,若不遏制,危害持續擴大,最後恐致整個經濟崩解。

許永欽深切了解經濟犯罪危害社會的可怕,長期鑽研證券、金融業務法規,成為偵辦經濟犯罪的一把好手,並為我國第一位駐金管會檢察官。

偵辦禿鷹、台開等大案期間,他既要與犯罪頂端的「智能犯」鬥智作戰,還得承受被「三個字的報紙」在後面放冷箭射傷的辛酸和壓力,他說,「日本NHK記者利用新聞搞內線交易,社長自動下台以示負責,這家報社集團卻未見有誰負責,真的是差太多了」。

靠著堅忍韌性,抵擋無情的攻訐,在逆境中完成偵辦任務,但這段歷程始終是他心頭的憾恨。

許永欽現為士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雖退出第一線,仍心繫經濟犯罪,他認為,對經濟犯罪的處罰,法規周延性尚不足,應以多元化的法制來補充,比如行政處罰要強化,因為它最立竿見影,他不主張一切都採刑事重罰,但如果真的是很明確的違法,刑責就應該要加重。

跨國性犯罪日增 重傷國家經濟

記者問:能否整體談談台灣經濟犯罪情形及影響性。

許永欽答:台灣從八十迄至九十年代,經濟犯罪層出不窮、日趨嚴重,大案如國產汽車案、中興銀行案、台鳳案、台中商銀案、東隆五金案、新巨群案等,九十年代更有久津案、博達案、太電案、禿鷹案、台開案、中信金案、力霸案等備受矚目、或動輒數十、數百億的大案,危害社會和金融秩序既深且廣。

近些年,經濟犯罪行為並朝向國際化,在海外成立紙上公司,違法輸出資金等,例如太電、博達和久津均是跨國性犯罪案件。經濟發展是國家國力的象徵,經濟惡化,國力也會受影響。

問:經濟犯罪的負面影響有無具體例子?

答:一七二○年,英國出現經濟泡沫事件,當時股票惡質炒作得太厲害,造成英股一百年不振,可見經濟犯罪造成的傷害有多大。當時物理學家牛頓投資的股票慘賠,他講了一句名言,「我可以計算天體運行的軌道,但沒辦法估算人類的貪婪」。

任何經濟犯罪帶來的影響都很深遠,比如一件企業舞弊,往往牽連者眾,往來銀行的貸款變成呆帳,交易廠商錢收不回來,資力不好的就如骨牌般應聲倒地,最可憐的是投資大眾,有人畢生積蓄毀於一旦。

有形的物質傷害之外,無形的非物質傷害更大,如投資人喪失信心,外資看到台灣舞弊叢生不願來台,銀行經營也雪上加霜等,所造成的金融秩序裂痕,非常不易回復。

違法轉投資中國 抗辯不合邏輯

問:方便對某企業被控違法轉投資中國被訴、一審判無罪的案子,表示看法嗎?

答:這家公司還在,多講會有傷害,但有個觀念要講明,被告曾抗辯相關行為未造成公司損害,也沒有被害人,並斥檢察官亂起訴。真是這樣嗎?

經濟犯罪當然有被害人,掏空公司的直接被害人是公司,投資公司的股東則是間接被害人;炒股或內線交易等侵害的法益是股票市場的交易秩序及公平性,所有投資人都是間接被害人,這類行為所侵害的法益稱為「超個人法益」。

另外,有些企業認為,「我不走出去會怎樣」,但以國家立場來講,制訂遊戲規則,會權衡這個措施,在國外,政府管制不會太緊,讓企業有活力、自由化、鬆綁法規,但有幾個區塊一定要高度管制,一是涉及國家安全的、一是涉及技術的,政府要評估,哪些技術可以移轉出去,哪些不行;還有銀行的設立,也應高度管制。

問:對經濟犯罪的處罰,有沒有需要再強化的地方?

答:有,重罰化其實是全世界的潮流,台灣也是如此,目的在於嚇阻作用與嚴懲不法,此外,實證研究顯示在經濟犯罪中以刑事制裁最具嚇阻作用,不過台灣對經濟犯罪沒有死刑和無期徒刑,中國最重可處死。

目前我國相關法律規範,存在太多不明確的地方,有太多的模糊概念,例如內線交易利得如何計算、法律沒有明訂,以及什麼叫違背法令等,如果說立法者故意這樣,以便讓司法來補充,但司法補充卻往往變成各說各話。

我不是重刑事的人,我認為刑罰外,還要民事,民事補償的手段要有懲罰性賠償;行政處罰也要強化,以多元的法制來補充使之完備。

金管會須重監督 圍堵金融黑洞

問:所謂星火燎原,您覺得如何在經濟犯罪坐大或擴張前就迅速有效撲滅?

答:剛提到行政處罰,在國外,這是最立竿見影的,比如發現一個金融缺失,主管機關立即糾正,就不會產生後面的金融舞弊案。方法如強令改善、罰鍰、不適格的經理人或董事立即解除等。

企業也是,公司有財報,證交所發現任何訊息,知悉某上市櫃公司財報有問題或有疑點的時候,也須以行政手段立即處理,在違法舞弊案情成形前就先消滅掉。但如果發現已經是很明確的違法,刑責就應該加重。

許多經濟弊端,剛開始都沒有問題嗎?假如發現問題,就說因為怎麼樣怎麼樣的原因不能處理,像力霸案,國民黨時代就發現了,不處理,民進黨也是後來才處理,結果造成一千多億的損害,民脂民膏耶。

我覺得金管會,似乎把自己變成一個執法者的角色,著重除弊,但我認為,你是一個監督者,應在行政監理的角色上多著墨,一發現金融缺失,就設防火牆堵起來,立即改善,不讓黑洞繼續擴大,這個區塊加強的話,事先防範做好,金融舞弊案會慢慢減少。

問:現今股市下滑,人民沒信心,政府要大家有信心,你覺得呢?

答:執政者要給人家信心,必須懂得規劃,要有方向,要有具體可行的措施,而且要執政透明,比如到底台灣的次級房貸會受到多大的影響,政府是不是應該立即把這些影響層面做出客觀評估,給民眾知道,當老百姓知道預期的最大損害在哪邊時,就不會那麼恐懼,而且當知道自己的財富會萎縮多少時,政府也要讓大家知道您有什麼對策,牛肉在哪裡。

問:你偵辦台開、禿鷹等案時,壓力可說內外交迫,當時和現在的心境如何?

答:辦案辛苦沒什麼,最感慨的是,我替國家做事,卻被媒體點名罵,聯合報曾用七篇社論攻擊我,說我吃案,他們有沒有人來問過我,你們可以去問高等法院法官,台開案中有沒有吃案的事實,卷宗可以全部攤在陽光下看。

他們還杜撰我和我太太感情不好,竟說「我太太(也是司法官)對台開的結案也不齒」,用不實新聞來打擊我,說穿了,就是意識形態太重。

辦案期間我唯一沒處理好的是我的家庭,我父母有兩個兒子,但照料雙親重擔全由哥哥一肩挑;辦禿鷹案時,我女兒得肺炎,差一點就沒了,我很感激陳瑞仁老師扛下重責大任,案子由他主導,我到台大醫院住了二十五天,天天在醫院看卷,出院後再一起辦案往前衝。

嘆媒體操弄公器 竟助個人牟利

問:為何你在個人著作「經濟犯罪」書中,提到「媒體把公器變成個人獲利工具」?

答:這家報系底下的報紙,四個字的報紙記者,獨家報導勁永公司的利多,一邊報導,一邊進場買賣股票;諷刺的是三個字的報紙記者卻報導利空,記者還不敢自己掛名,結果放空勁永的人都是該記者的友人。

假如你的記者出現道德上的嚴重瑕疵,以日本NHK的記者搞內線交易來看,社長下台負責,然而這家報社集團呢?今天心情激盪講出這些,他們可能又要寫文章來修理我。

我想跟他們說,新聞的良知和司法良知,道理都是相同的,司法講求真實,媒體負責人也應對他們的新聞做到真實性、客觀性。

我寫書,也是覺得辦了這麼多案,不被肯定,反遭批評,有點心灰意冷,所幸美好戰役已經打過,自認對司法與社會有些貢獻,想說把經濟犯罪問題與辦案經驗做一系列整理,這本書剛好可做為告別檢察官生涯的紀念。

問:你當時想離開公部門?

答:是,還去應徵過三個律師事務所,後來有的不適合,適合的另有他故未去,其實到今天還在考慮要不要離開檢察界,「凡事豈能盡如人意,但求行事無愧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