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908大紀元時報  在中國被迫害的殘疾人(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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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08大紀元時報  

高位截癱殘疾人金成山被判5年

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呼蘭區殘疾人金成山,50歲,原在哈爾濱市呼蘭區公安分局工作,1996年遭車禍致高位截癱,退養在家。曾因褥瘡潰爛不癒,四處求醫問藥,從哈爾濱一直到北京301醫院,都毫無辦法。為了健身,他煉了法輪功,煉功後褥瘡很快奇蹟般的好了,而且身體各方面都有明顯好轉。他的妻子焦曉華從中看到了法輪功祛病健身的奇效也跟著煉起來。

就是這樣一個高位截癱、生活不能自理的殘疾人,在中共對法輪功的殘酷鎮壓中也被多次迫害,並被判刑5年,至今還在關押中。

2005年3月10日,在哈爾濱市呼蘭區公安分局警察姜繼民、陳兆林的策劃指揮下,20多名警察用萬能鑰匙打開金家的門,非法闖入。4名年輕體壯的警察給高位截癱的金成山戴上手銬,按在椅子上,幾乎把他按死。他的妻子焦曉華被按在廁所內戴上手銬,其他警察開始搶劫,撬開家裡所有的箱櫃,搶走現金1萬3千元、法輪功書籍500餘本、電腦1台、打印機2台等,合計價值達5萬餘元。

2006年12月22日下午3點,警察陳兆林以給他退錢的名義,騙開他家的門,結果闖入20多個警察,將金成山光身子反銬雙手,用一條褥子綁架至哈爾濱市第四看守所(即公安醫院),並把他妻子焦曉華綁架至哈爾濱市第二看守所。

因他是一級殘疾,生活不能自理,違反關押條例,第四看守所拒絕關押。於是呼蘭區公安局找到市局,市局局長命令第四看守所必須關押他。由於沒有護理人員幫助,致使他9天無法大便,脹得雙眼直往外冒金星,痛苦至極,兩胯、臀部、後腰幾處褥瘡全部流水、流膿、淌血、腥臭。第四看守所數次找到呼蘭區公安局,拒絕關押他。

在區公安局的授意下,呼蘭區法院對金成山非法判刑5年,其妻焦曉華被非法判刑3年。在呼蘭監獄中,潮濕加上犯人護理不及時到位,他身上的褥瘡更加嚴重,5處褥瘡深度潰爛,根本無法入睡,24小時只是一個姿勢趴著。集訓隊又把他抬至呼蘭監獄醫院,9個多月中,他都在極其痛苦中煎熬。

對於一個不能行走,從胸往下一點知覺也沒有,小便靠用塑料袋接,大便需用手指摳、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一級殘疾人來講,在監獄中如何生存?其慘狀一般人是難以想像的,每當別人知道他的情況時,無人不說共產黨太邪惡了!
 

哈爾濱崔鑫遭祕判7年 

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呼蘭區的法輪功學員崔鑫,煉法輪功前雙腿強烈腫痛不能行走,生活自理也困難。崔鑫於1994年起修煉法輪功,身心受益,曾於2002年在明慧網上發文感慨是師父把她從死亡線上拉了回來。文中譴責邪黨踐踏憲法及人權的罪行,同時奉勸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員能及時醒悟並為自己的生命負責。

崔鑫於2006年12月22日在家中被呼蘭區公安分局及國保大隊綁架,於2007年4月被呼蘭區法院非法判刑7年。
崔鑫被關進監獄後,除丈夫每個月只有10分鐘的時間看她外,沒有其他家人可以探獄,而 10分鐘親人探獄時,還有監聽,家人根本無法知道她在監獄裡的真實遭遇。因為行動不便,崔鑫在監獄中只能靠他人幫忙才能完成上廁所、洗澡這樣的活動。近日她還把腰給擰了,行動更加不便,但監獄並沒有因此給外保就醫。

大慶劉志高被迫害生命垂危

劉志高,男,48歲,原大慶市供水公司職工,家住鐵人二村一樓區。自幼患小兒麻痺導致右下肢細短功能障礙,身體很虛弱,曾做過頸椎手術。煉法輪功不久身體強壯,紅光滿面。每天樂呵呵的,是一個有口皆碑的好人。

2007年5月21日,大慶市公安局國保大隊、鐵人公安分局鐵二警務室片警王濤等6、7人,將正在單位上班的劉志高頭上套個黑袋子,反扣雙手拖上警車,綁架進市第一看守所。同時抄了他的家,收錄機、VCD、電腦等,甚至連上班用的修理工具如磁鐵、鐵砣等全被洗劫,各種財物十幾箱,裝了半車。劉志高妻子也被綁架到市局關押至後半夜2點多鐘。圍觀人群說:這簡直就是綁架搶劫嘛!

國保大隊警察綁架劉志高後,用各種酷刑折磨、灌芥末油,導致劉志高呼吸道、食道和胃損傷嚴重,無力進食,骨瘦如柴,一度生命垂危。單位某領導得知情況後,去大慶市公安局要人,要求取保候審,但遭到了公安局的威脅,並欲綁架該領導。後單位被公安局勒索1噸汽油,該領導才免遭綁架。

河南楊得志無辜被非法判刑4年

2007年10月,河南省項城市法院對從小就雙腿殘疾的楊得志非法判刑4年,劫持往鄭州監獄關押迫害。弟弟楊超被非法判刑7年,目前仍在勞改隊遭受迫害;父、母雙雙含冤離世。

楊得志(又名楊貴),男,河南淮陽(古稱陳州)豆門鄉大董營村人。1962年出生後,因家庭極度貧困,6個月時得了一場大病,沒錢治,落下下肢癱瘓的後遺症,只能在地上爬行,膝蓋經常磨得血淋淋的。楊得志成年後又患慢性腸炎、小腸氣、中耳炎等疾病,耳門長年流膿水長瘡,沒錢治,只能強忍著讓家人用剪刀、錐子刺破耳門放膿放血;活得真叫悲傷艱難,還害得全家受盡連累。

1996年,楊得志一家的命運發生了奇蹟般的變化——全家人喜得法輪大法。楊得志很快告別了疾病,第一次嘗到了一個健康人的滋味,做了個手搖三輪車,在項城街頭擺攤兒配鑰匙、補鞋,農忙時還能幫家人幹點輕活。

2000年農曆10月,項城國保大隊惡警頭目馬哲鋒、靳海如將楊得志綁架,投進看守所,並把他的雙拐奪走,楊得志只得天天爬著去打飯、上廁所。

2006年11月,楊得志第四次被綁架。項城公、檢、法在毫無法律依據的情況下將楊得志判4年重刑,送往鄭州(新密)監獄,楊得志在獄中度日如年。

中共把楊家迫害得家破人亡,引起當地父老鄉親們的極大憤慨。鄉親們說:「共產黨是要把楊貴一家滅了啊!當個好人有啥罪?不叫好人活了!對一個殘疾人判刑,太殘忍了,將來必遭惡報!共產黨連一個癱子都怕得要命,不關起來不放心,這邪黨也真是該完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