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926大紀元時報  毒奶政策大轉彎 各界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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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26大紀元時報  

【大紀元綜合報導】中國大陸含有三聚氰胺的乳製品事件,在台灣越演越烈,衛生署原本以食品中不得檢出三聚氰胺的標準,卻在一夕之間轉變政策,宣布檢驗標準放寬到2.5ppm,從「不能驗出」到「允許微量」,衛生署的反覆作法引發各界高度質疑。


0到2.5ppm 學者:數據何來


曾在台灣食品加工廠任職,目前擔任大仁科技大學食品科技系系主任的翁順祥教授認為,三聚氰胺是一項化學原料,人體不能食用,更不能添加在食品內,衛生署突然放寬標準,除非有嚴謹的數據,否則難以服眾。


翁順祥說,化工原料一般就不能添加在食品裡面,衛生署一天之內轉變從0到2.5ppm,民眾還是會質疑,這個代謝的數據是怎麼來的,政府可能要提出科學的數據來說明。


採香港標準 消基會:不合理


衛生署表示,檢測標準放寬原因是參考香港近日的立法規定標準,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副秘書長吳家誠強調,衛生署採用香港標準容許食品含2.5ppm三聚氰胺是不合理的,香港是聽北京的,且歐盟、美、日都不允許含有,此舉等於是讓賣方決定食品安全標準,也將不利台灣業者發展國際貿易。


具有師大化學系教授學者專業背景的吳家誠說,三聚氰胺添加在雞、鴨等動物吃的食物中的影響性還在評估中,人吃下肚子的評估較少,但已有研究顯示,上網google都可以看得到,會造成膀胱、腎臟疾病、結石,時間再久會造成膀胱癌。


他問,「參照香港,聽賣不好東西的對岸提供的標準做標準,連中共國務院總理溫家寶都說血液裡要流著道德,難道我們的道德比不過對岸?」他並說,他原本覺得政府要展現魄力了,但決定卻又轉彎了。


翁順祥主任也認為,台灣食品標準多是採用日本或歐美國家高標,這回為何引用香港標準?政府應該說清楚講明白。


檢驗標準朝令夕改 執法困難


閃電放寬了毒奶的標準,不僅讓之前已經進行產品收回,甚至焚燬的業者都大喊冤枉,就連昨天一早依照規定前往各地賣場清查的地方消保官都顯得有些無所適從和不知所措。


有消保官表示,過去規定三聚氰胺在食品中不得檢出,但是衛生署現在用一紙新聞稿就更改檢驗標準,宣稱「我國宜採2.5ppm為判定標準」,此項作法是否符合法令制定程序,值得商榷。他強調,朝令夕改的結果,已造成第一線稽查人員的困擾。


到底什麼樣的乳製品民眾可以安心食用呢,消保官表示,希望衛生署能制定標準,有一張列表清單,讓地方衛生局和消保官能依循,什麼產品該下架?什麼產品可以繼續在架上販售?都應該有非常明確的指示,否則不僅地方官員摸不著頭緒,業者也搞不太清楚,消費者更是一頭霧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