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928自由時報
本報曾獨家報導,日本進口的高價冷凍蔬菜,背後標示的原產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但卻被中文標籤遮住。(資料照,記者鹿俊為攝)
消基會曾買到從日本進口的手剝落花生,中文標示原產地是日本,但仔細看日文標示卻發現原產地是中國。(資料照,記者方賓照攝)
〔記者謝文華/台北報導〕綠營立委推動食品衛生管理法,消基會表示,修法應比照日本作法,要求不論是市售包裝,或加工分裝後的散裝商品,除須標示生產國,還要標示主要原料產地,甚至應進一步規範須標示加工地及添加物、色素來源地,以建立周延的食品生產履歷制度,讓消費者更安心。
消基會秘書長游開雄表示,日本規定「生鮮食品」和「部分加工食品」須標示產地,不僅如此,「農作物」、「畜產物」、「水產物」等食品,亦須加貼原料產地標示說明,值得官方參考。
他表示,即使買台灣製、歐美製的商品,也不知吃進肚子裡的原料是否來自中國,像年貨大街等地販賣的散裝商品,也應比照包裝商品規範標示,把關才夠周延。
游開雄另指,衛生署針對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法有個「三聚氰胺」條款,據悉內容是食品中出現不曾添加在其中的物質,將授權由主管機關訂定許可值。但他認為,應防範未來中國食品再放入一般人想也想不到的東西,否則光是訂個三聚氰胺許可值就耗費極大社會成本。
非食品添加物 籲勿放寬標準
消基會呼籲不妨以歐盟、美國標準,即對於不得加入食品的添加物,一律不得放寬。游開雄建議,相關單位應儘快建立進口食品管制鏈通報機制,以利未來發生事端時,從上游到下游都能快速追查清楚。
本報曾經獨家報導,日本進口的高價冷凍蔬菜,背後標示「原產國名:中華人民共和國」,但是卻被中文標籤給遮住。
消基會也買到從日本進口的手剝落花生,中文標示原產地是日本,但仔細看日文標示,卻發現原產地是中國,抽查十一件樣品中,有五件出現原產地「中國變日本」的情形,高達四十五%違反食品標示法;另有三件樣品在原日文包裝上雖標示原料來自「中國」,但中文包裝沒有任何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