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007大紀元時報
前調查局長葉盛茂6日被依貪汙治罪條例中的圖利罪收押禁見。圖為葉盛茂6日由律師陪同出庭。(中央社)
【大紀元綜合報導】前調查局長葉盛茂隱匿公文和洩密案台北地院第三度開庭,6日首度公開審理,當庭追加了貪汙治罪條例中的圖利罪和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裁定將葉盛茂收押禁見。這是國內情治首長第一位遭當庭收押禁見的被告。不過葉盛茂的律師認為,法官多少受到「輿論壓力」。
台北地院當庭收押禁見
台北地院昨天上午九點半開始審理葉盛茂隱匿公文案,出人意料的,審判長李英豪當庭裁定將葉盛茂收押禁見。理由是葉盛茂的案子除隱匿公文罪外,還涉及貪汙治罪條例罪嫌的圖利罪,而且擔心可能串證,因此將他當庭收押。
審判長李英豪昨天在庭訊中曾經訊問葉盛茂為何交公文給陳水扁,葉回答他是局長身分,負責維護國家安全。審判長甚至問葉盛茂,是否為了保住官位才會將公文交出,葉盛茂說絕無此事。
審判長則提醒他,為何知道情資卻不辦?審判長還追問葉盛茂,難道不知道將公文給陳水扁,導致調查局及特偵組偵查困難,使得陳水扁家族獲得有形或無形的利益。葉盛茂回答他認為只是一個情資,過去艾格蒙給調查局的相關資料,因沒有查證路線所以當作是情資,他也是以情資方式向國家元首報告。
據了解,由於審判長認為葉盛茂答覆通通避重就輕,經過與其他承審法官討論5分鐘後決定當庭將他收押禁見。葉盛茂成為國內史上第一人遭法官當庭收押禁見的情治首長。
葉盛茂隱匿公文案昨天第一次進入實質審理,沒想到當庭遭到法官裁定收押獲准。獲知裁定結果後,葉盛茂表情有些木然,緩慢伸出雙手讓法警銬上手銬。
律師批法官:看媒體辦案
對於台北地院追加起訴並當庭收押葉盛茂,葉盛茂委任律師杜英達痛批,法官看媒體辦案,當起事後諸葛。杜英達指出,台北地院的判決利用很多媒體的報導來辦案,雖未明指太粗糙,但他認為太過倉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