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009自由時報
由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主辦、韓國光州五一八基金會與濟州四三研究所協辦的第一屆台韓人權論壇,十月四日假國家圖書館國際會議廳舉行,這次的主題是〈政黨輪替與轉型正義〉。一個歷經政治轉型的民主國家,如何處理昔日威權體制迫害人權的不義罪愆?
首先就時間來講,韓國是到了一九九三年金泳三當選總統,才結束四十多年的軍人統治,並且首次將一九七九年全斗煥的政變與一九八○年的鎮壓光州,定性為叛亂與內亂事件,提出具體的補償措施,這是與九○年代李登輝總統公布行政院的二二八研究報告、公開道歉、發放補償金的時間相近。不過,韓國進一步在一九九五年十二月通過特別立法,展開調查真相與起訴全斗煥等十六名新軍部集團的工作;一九九八年二月金大中當選總統以後一方面特赦了全斗煥、盧泰愚兩位前總統,以促進和解與團結,另一方面在二○○○年一月制訂「濟州四三事件特別法」,十月設置「疑問死真相究明委員會」,十一月依照聯合國的標準成立「國家人權委員會」,運轉以來對韓國的人權保障、公義伸張,有顯著的貢獻。
台灣學者對以上韓國的表現百般肯定,韓國學者或單位代表卻表示受寵若驚,自認為沒那麼好,他們說全斗煥及新軍部黨羽的處理只是「個案」,他們希望像南非那樣「通案」處理追究一般的加害者,一旦加害者坦白認罪則可以得到赦免;其次,韓國刑法也有公訴時效的問題尚未面對,應該像德國處理納粹戰犯那樣,不受時效限制。此外,二○○七年十二月當選的李明博總統,竟然上任半年就重新適用(已經被金大中、盧武鉉兩任總統冰凍的)國家保安法,而且對於各種「過去史清算」相關的委員會,不是刪減預算就是要加以合併,這種開倒車的現象,台灣的馬英九政府同樣有令人擔憂的地方。
可見,政黨輪替與轉型正義之間存在辯證關係,如果輪替上去的是保守右翼勢力、是本身應受追究的威權殘餘,如何能實現轉型正義?台韓雙方關懷「過去史清算」與人權保障的同志們相濡以沫,除了要求領導人的識見與承擔,最大的共識是政黨不可靠,民間社會的覺醒最重要。
(作者陳儀深 為中研院近史所副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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