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105自由時報   海外女性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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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05自由時報   

從北大女生說起

在一場針對中國新媒體與言論自由的會議中,筆者曾提出拉薩事件中,一位中國留美女學生因想居中調停,卻導致她在中國的家人受到網友攻擊的新聞。這時,一位北大女學生馬上舉手發言:「她只是想出名,她以為她是誰?」她答得理直氣壯。其他與會的美國朋友聽得疑惑,舉手提問:「為什麼想出名就是錯的?」

台灣之所以不同於中國,是因為我們享有絕對的言論自由。但是,在閱讀近日陳雲林先生來訪相關新聞和與朋友對談中,發現,當前的藍綠政治對立,已傷害身為台灣人最感驕傲的言論自由。

部分朋友說:民進黨平常不拿國旗,現在卻想作秀作亂,被抓活該。驚訝這話出自於高知識份子的同時,不免深感悲哀。首先這句話要成立有兩個需要討論的前提:一、去抗議找碴的是否皆為綠營人士?二、作秀作亂是否就不能享有言論自由?

針對第一個前提,該問的是:異議人士是否皆為綠營台獨份子?其他面向的異議者呢?宗教?環保?人權?

至於第二點,我們應思考:當言論沒有一個真誠與偉大的目標時,他是否就不應享有自由?

即便幾年前各式絕食學運盛行,不論發起人動機為何,但民進黨政府有曾因人質疑領頭的學生想出名而妨害其言論自由嗎?今天即便「有心人士鬧場」,他為什麼不能享有充分的言論思想自由?

媒體從業人員、所謂知識份子等,如果不能在言論自由上有所思考與警惕,中國不需要用飛彈對付我們,我們的言論自由不需等待統一,不需警察執法來打壓,卻在標籤化對方、挑動藍綠群眾彼此不信任的過程中,我們已失去了對言論自由的信仰與堅持。

(作者吳惠晴 為留美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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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種族屠殺說起

社會學家包曼曾經說過:在種族屠殺的事件中,受害者被殺害的原因,通常都不是因為他們做了什麼,而是在於他們的本質。馬政府這幾個月來的一連串行為,從查民進黨政治人物永遠不遵守偵查不公開的原則,透過媒體定罪開始,到今天的國旗抗議事件,只清清楚楚告訴了所有台灣人一件事,身為台灣人的文化認同,才是原罪,才是基本人權被剝奪的主因。連保護基本人權都做不到的政府,我們可以有什麼期待?

從陳雲林要來之前的路權爭議,王定宇事件,到機場淨空,警察無法清楚的解釋逮捕抗議民眾的法源依據,在在顯示出今天的台灣政府,利用台灣人民所賦予的權力和信任來行使合法的制度暴力,侵犯台灣人的基本人權。這樣的執政者,為甚麼我們還可以忍受?

憲法保障人民自由,也規範了人民該在不傷害他人和公共利益的情況下行使所賦予的權利。然而,當執政者運用執政權力濫加擴大解釋人民行使權力的規範,我們不應該坐以待斃,相反地,我們應該更積極的行使我們被保障的基本人權,來監督這個無法被信任的政府。對政治冷漠,只會讓這樣的制度暴力無限上綱罷了!台灣社會不需要第二次的白色恐怖和二二八事變。

(作者洪萱芳 為美國University of North Carolina博士班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