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122自由時報   全民野草莓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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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22自由時報  


野草莓運動的基本理念是要衛護台灣的人權。他們認為陳雲林訪台期間,警察暴力的行使,讓台灣幾十年來全民建立的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為之崩潰;負責守護國家憲政秩序的總統與行政院長應被譴責、應向全民道歉。學生們也認為警察的侵害人權是導源於整個維安計畫的失策、執行的失當;因而主張負責警力調度的警政署長及負責外賓安全的國安局長應為警察暴力負責,辭職下台。他們更強烈建議集會遊行法應該修正,以保障人民集會遊行的權利,讓弱勢團體少數意見有發聲的管道。「野草莓運動」這種衛護台灣人權的理念,是出自對台灣社會人民的關愛、對譴責暴力的正義感,而所採取的是勇敢、理性、和平與非暴力的靜坐抗爭。

對台灣的社會而言,「野草莓運動」理念與訴求的達成,固然重要,同等重要的是理念與作法的傳播。「野草莓運動」的成形是透過一系列的心智交集所形塑而成的行動。由關心觀察台灣社會的動態、懷著正義感對警察暴力的批判、再細心設計行動策略、到勇敢地走出來。這種關愛社會人民的情愫、批判是非的正義感、深思遠慮的策略、與採取行動的勇氣,正是所有的台灣人都應有的素養與智謀。

台灣的社會尚需要深化人權的理念、需要強化人權的衛護。讓我們合力來將「野草莓運動」的理念以及他們深思遠慮的作法傳遍到台灣的每一寸土地、傳播給每一位國民。

(作者李學圖 為退休工程師,著有《孕育台灣人文意識─50好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