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127自由時報
芒果日報部落格二十一日遭yahoo!奇摩關閉後,重新申請帳號,誓言「從那裡跌倒從那裡站起來」。
(摘自芒果日報狐狗總部部落格)
〔記者謝文華、王珮華/台北報導〕堅守「正義無敵」、悍衛「台灣是主權獨立國家」為文批評時政的網路「芒果日報」,廿一日遭yahoo!奇摩無預警關閉,社長黑傑克痛心兩年來發表的一千兩百多篇文章及六萬個連結、廣告收益付諸流水,抨擊yahoo!侵犯言論自由、隱私權及智財權,不排除提告。
上百個部落格聲援、譴責
芒果日報遭關台引發網友恐慌,上百個部落格紛以「頭條」走告並聲援。部落客潘建志表示,有網友研議告上國際法庭,也有人寫了英文譴責信,發動網友貼到yahoo!美國總部、美國媒體及世界各地部落格反制。
社長黑傑克說,日前網友轉貼一名鎮暴警察寫的「中山橋之役」文章,內文提及「不分黨派、超脫於個人政治立場外,我們有共同的敵人,同事間的安全,比任何事都重要:槍口一定要朝外」、「就算排除身為警察的立場,單純的認為『忍你很久了,打你也算剛好而已』也無可厚非」。他看了相當震驚,發表「有這種條子何需敵人?」文章,網友也轉貼到該名警員部落格。
警員支持者蜂擁到芒果重複貼上恐嚇、辱罵文字,並在部落格寫上「芒果日報,你讓我見識到什麼是白色恐怖」;黑傑克則在芒果貼下上述內容,另發表「感恩啦,波麗士大人,以自己的部落格幫忙廣告」,陳述何謂白色恐怖,並加以批判。
結果十四日芒果文章被移除,yahoo!並寄發違規通知警告再犯就關閉;黑傑克再貼回文章,十五、廿一日共三度被刪後即遭關閉,理由是遭檢舉「侵害著作權」;而警員部落格則自述指出「芒果日報在我第三次檢舉下正式關閉」。
消基會:受害網友可求償
消基會董事長謝天仁指出,網友引述他人論點,載明出處並加以評論,就像打筆戰,並未構成侵犯著作權行為。yahoo!若認為某文章有問題,只能在告知網友下對該文章進行移除,若以此為由毀掉部落格所有內容,恐涉及觸犯民法第一百八十四條侵權行為,另有權力濫用問題。
謝天仁表示,從yahoo!服務條款的定型化契約來看,也違反民法第二百四十七條之一「對他方當事人有重大不利益者按其情形顯失公平者,該部分約定無效」,受害網友可求償。
Yahoo!奇摩:根據平台規範關站
Yahoo!奇摩表示,關閉「芒果日報」是根據部落格平台規範,該部落格經平台三次通知,希望格主勿再次引用他人著作,但格主堅持持續引用,根據平台規範將其關站,並非針對特定個案。「芒果日報」格主若願復站,可以提出申請。
此外,一百一十名部落客將從虛擬空間走向真實世界,近日成立台灣第一個部落格協會!發起人潘建志說,協會短期內第一個目標是要集結部落客力量,要求yahoo!奇摩修改逕行刪除部落格圖片、文字這種不對等的服務條款。